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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安排科技创新创业导师入库及下一步工作

科普小知识2021-12-11 05:0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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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国家高新区管理委员会,部分相关协会、单位和企业:

为进一步推进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群众性创业创新的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15〕32号)和《关于开展群众性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9号),"加强创业辅导员队伍建设,提高创业服务水平","建立和完善创业指导体系,培养一批专业创业辅导员,鼓励企业家、天使投资人、 具有丰富经验和创业资源的专家学者担任创业导师或组建辅导团队”等相关要求,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办发2016年第28号)提出的“率先建设‘互联网+’创新创业人才服务平台”任务。 进一步深化19号报告关于“努力加快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和人力资源协调发展的产业体系建设”的要求。2017年4月,科技部人才中心开始招聘科技创新和创业导师。

根据《关于征集科技创新创业导师的通知》的要求,经各地科技行政部门、高等院校、相关行业协会、国家高新区等企业推荐,我中心根据导师提交的材料,本着“择优申请”的原则,从材料的完整性、工作时间等方面对注册导师进行了初审。 工作经历与科技创新创业相关,形成了首批1039名科技创新创业导师候选人(名单见附件1)。

下一步,人才中心将邀请相关领域的资深专家和人才计划遴选的高层次科技和管理专家组成专家委员会,重点从候选人提交的个人信息表中反映的过去表现、教练专长和实战表现等方面对首批入库候选人进行专家分类和评估。

请根据附件2补充相关信息(填写说明见附件3),并提交一个视频剪辑(时间:6-8分钟),该视频剪辑能够根据我所声明的导师的首选类型充分展示我的指导能力。内容可以包括我辅导或报告的现场视频、个人辅导经历自我描述、创新创业主题自我描述、讲座和讲座、典型辅导案例的跟踪报告等。以视频网络或视频文件有效链接地址的形式)。请在2018年4月20日前将附件2和视频发送至chuangye@sttc.net.cn。

专家将他们评定为甲级人才。人才中心将正式向社会公布首批导师名单,并向科技创新创业导师发出为期两年的聘书。同时,将定期邀请科技创新和创业导师开展战略研究、培训指导、评估和咨询等工作。,根据导师在上述工作和社会相关工作中开展创新创业指导的有效性,对导师进行动态管理,以保持导师团队高效健康运行。那些被归类为B类的人将进入一年的观察期,然后他们将被再次评估。符合甲级标准的将被列入第二批导师序列,并向公众公布。

在本轮评估之前,地方科技管理部门和国家高新区都有新的人选需要推荐。欢迎根据本轮需求组织推荐。我们将通过人才中心官方网站(http://www.italents.cn/)和其他方式通知我们推荐或推荐的候选人。

联系方式:方先生010-68598046,宁先生010-68598259

附件1:技术创新和创业导师候选人名单(第一批)

附件2:技术创新和创业导师信息登记表

附件3:填写《技术创新创业导师信息登记表》的说明

科技部人才中心

2018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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