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通报违反八项规定案件 同济大学3起
科普小知识2022-06-15 13:0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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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报告了5起违反八项条例的案件
同济大学参与了其中的3个。
《京华时报》(记者张小格)据*纪委网站报道,昨天教育部报道了五起违反八项*规定的典型精神问题。其中,同济大学涉及三个问题,包括旅游公共资金、非法支付补贴等问题。
公告称,同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建筑管理与房地产系存在公款出国旅游的问题。该部副主任马*被判缓刑一年。该部门负责人乐韵受到党的严厉警告。经济管理学院院长霍受到党的警告。相关人员退回应由个人承担的差旅费。此外,土木工程学院地下建筑与工程系于2013年7月在贵阳举行的一次会议上为教师组织了一次公共基金之旅。该部门负责人黄茂松被给予行政警告,相关人员退还了应由个人承担的差旅费。
2013年9月,同济大学退休工作办公室谎报退休工人重阳节费用,并非法发放津贴和补贴。办公室主任胡大明被党给予警告处分。办公室行政部主任蒋如申(已退休)被给予两年试用期,并退还了纪律处分收入。
通知还指出,天津大学物流部副部长李玮峰以考察交流为名,将公款用于旅游。李玮峰被党给予警告处分,并退还违规费用。
北京交通大学物流产业集团副总经理杨金全为女儿举行了婚宴,参加宴会的有北京交通大学相关部门的61名员工、北京交通大学物流产业集团的正式员工、合同工和工人,同事和下属共赠送45266元。杨金泉受到党的警告,退回了同事和下属收到的礼物。北京交通大学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王洪军因未履行监督职责被党给予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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