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印发《贯彻落实 〈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纲要〉 部内分工方案》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实施
《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改进工程实施纲要》
劳动部关于“分工计划”的通知
部内相关司局及相关直属单位:
现将部内《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改进工程实施纲要》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教育部办公厅
2018年1月9日
实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
部内分工规划纲要的实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改进工程实施纲要》([〔2017〕62号)提出的重点任务,特制定本分工方案。
一、工作分工
(一)统筹推进课程教育
1.深化*中国特色*新时代的教材、课堂和思想宣传。
牵头部门:社会科学部和教科书局
参赛司局:职业教育司、高等教育司、民族司、思想政治教育司、研究生研究司、巡视员办公室
2.完善课程管理、课程标准和教案评价体系,实施大学课程体系和教育教学创新计划,推进哲学社会科学课程面向全体学生,提高其思想品德、人文素质和认知能力,实施大学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建设体系创新计划。
牵头部门:高教司
参与部门和局:职业教育司、社会科学司、体育与健康司、研究生研究司和巡逻办公室
3.修订各类专业教材,加强课堂教学设计,推进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教材的编写和修订,统一思想政治理论课教材。
牵头部门:教材局
参与部门:高等教育部、社会科学部、研究生部和巡逻办公室
4.制定课程教育指导,充分挖掘和利用每门课程所包含的思想政治教育要素,作为教材的必要章节、课堂教学的重要内容和学生评价的关键知识。
牵头部门:思想政治处
参评司局:教材局、职业教育司、高等教育司、社会科学司
5.充分发挥专业教师在课程教育中的主体作用,完善课程教育的管理和运行机制,把课程教育作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环节,作为教学督导和教师绩效评价的重要方面。
牵头部门:高教司
参与司局:督察局和教师部
6.加强教材使用和课堂教学管理,建立哲学社会科学专业核心课程教材目录,制定进口教材选用管理办法,建立国家教材建设激励机制。
牵头部门:教材局
参与部门和局:岗位形成部,高等教育部,社会科学部,研究生研究部
7.制定高校课堂教学管理指导意见,明确课堂教学的学科要求。
牵头部门:高教司
8.培育和选择一批“学科教育示范课程”,建立一批“课程思想政治研究中心”。
牵头部门:思想政治处
参与司局:高级教育司、岗位设置司和社会科学司
(二)加强科研和教育
9.完善科研环节和程序,把思想价值观贯穿于选题设计、科研项目立项、项目研究和成果应用的全过程,把思想政治工作作为组建科研团队的底线要求。
牵头部门:社会科学部和科学技术部
10.完善科研评价标准,改进学术评价方法,完善中国特色科研成果的学术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构建教育、预防、监督、惩罚相结合的学术诚信体系,控制和遏制学术研究和科研成果的不正之风。
牵头部门:社会科学部和科学技术部
参与部门:教师部门
11.组织编写师生学术规范和道德读本,为本科生开设相关专题讲座,为研究生开设相应的选修课。
牵头部门:社会科学部
参与司局:科技部、高教部、研究生部
12.培养师生的科学精神和创新意识,实施科研创新团队培养支持计划、科教合作教育计划、产学研合作教育计划等项目。一、引导师生积极参与科技创新团队和科研创新培训,及时掌握科技最新动态,培养集体攻关、共同攻关的团队精神和合作意识。
牵头部门:高教司
参与部门:社会科学系、科学技术部和研究生部
13.大力培养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队伍,培养一批科研教育示范项目和队伍。
牵头部门:教师部门
参与部门:人事处、思想政治处、社会科学处、科技处、高级教育处、研究生处、研究生处
(三)扎实推进实践教育
14.整合实践资源,拓展实践平台,依托高新技术开发区、大学科技园、城市社区、农村乡镇、工矿企业、爱国主义教育场所等,建立多种形式的社会实践和创业实践基地。
牵头部门:高教司
参与部门:思想政治系、学生系、科技系
15.丰富实践内容,创新实践形式,广泛开展社会调查、生产劳动、社会公益、志愿服务、科技发明、勤工俭学等社会活动。深入开展大学生暑期“三农”和“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传统经典项目,组织实施“牢记时代使命,谱写人生美好篇章”、“千百万师生追随*总书记成长足迹”、“千百万师生重走复兴之路”和“千百万师生社会实践特别行动”等新时代社会实践精品项目,探索师生志愿服务的评价和认证。
牵头部门:思想政治处
参与部门:教师部、科技部
16.深化实践教学改革,分类制定实践教学标准,适当提高实践教学比重。哲学社会科学专业的实践教学原则上不得低于总学分(学时)的15%,科学、技术、农业和医学专业的实践教学原则上不得低于25%。
牵头部门:高教司
17.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开发专业课程,完善课程体系,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培训计划》,支持学生成立创新创业协会。
牵头部门:高教司
参评司局:思想政治系、学生系、就业系
18.完善支持机制,促进专业课实践教学、社会实践活动、创新创业教育、志愿服务、军事训练等载体的有机融合,形成全面推进实践教育的工作模式,构建“党委统筹、*扎实推进、社会广泛参与、高校强力实施”的实践教育合作体系。培育和建设一批实践教育、创新创业示范基地。
牵头部门:思想政治处
参赛司局:高级教育司、体育与健康司、学生司
(四)进一步推进文化教育
19.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实施“读经工程”和“振兴中华传统节日工程”,开展“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戏曲进校园”、“弘扬民族传统体育”等文化建设活动,展示一批体育艺术文化成果,建设一批文化传承基地,引导师生领略高雅艺术、非物质文化和民族民间优秀文化。
牵头部门:卫生和体育部
参评司局:务实部、思想政治部、职能部
20.挖掘革命文化的教育内涵,实施“革命文化教育资源库建设工程”,开展“传承红色基因,承担复兴重任”主题的教育活动,组织并推出一批以革命先锋为题材的舞台剧、以革命精神为题材的歌舞音乐和以革命文化为题材的网络作品;有效利用重大纪念日和重要文化基础设施的机遇,开展革命文化教育。
牵头部门:思想政治处
参与部门和局:卫生和体育部、社会科学部、科学技术部和职业发展部
21.开展*先进文化教育,开展高校师生*核心价值观教育主题活动,宣传展示一批*核心价值观教育典型案例,评选宣传一批践行*核心价值观的先进典型。
牵头部门:思想政治处
参与部门:教师部和社会科学部
22.大力繁荣校园文化,创新校园文化品牌,挖掘校史、校训、校歌的教育功能,推进“一校一品”校园文化建设,实施“高校原创文化经典推广行动计划”,支持师生创作原创歌剧、舞蹈、音乐、电影等文学艺术精品,扩大影响力和辐射力。广泛开展“我的中国梦”等主题教育活动,评选和展示一批校园文化建设的优秀成果。
牵头部门:思想政治处
参赛司局:体育与健康司、岗位培训司
23.广泛开展文明校园创建,选择“全国文明校园”,把高校建设成为*精神文明高地。
牵头部门:思想政治处
参与部门:人事部
(五)创新推进网络教育
24.加强工作统筹,构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网络,搭建信息发布、工作交流和数据分析平台,加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信息管理系统资源共建共享。
牵头部门:思想政治处
参与部门:科技部
25.加强师生网络素养教育,编写《高校师生网络素养指南》,引导师生增强网络安全意识,遵守网络行为规范,养成文明的网络生活方式。
牵头部门:思想政治处
参与部门:教师部、科技部
26.拓展网络平台,充分发挥全国大学校园网站联盟的作用,推动全国范围内“轻松班”和中国大学生在线共建,选择和展示一批网站和网站,引领校园网络新媒体矩阵建设。
牵头部门:思想政治处
参与部门:科技部
27.丰富网络内容,开展“大学生网络文化节”、“高校网络教育精品评选展示”、“网络文明走进校园”等网络文化建设活动,宣传展示一批“网络名作”。
牵头部门:思想政治处
28.优化成果评估,建设“高校网络文化研究评估中心”,建立网络文化成果评估认证体系,推动优秀网络文化成果纳入高校科研成果统计,作为教师职称评聘的条件和师生评聘的依据。
牵头部门:思想政治处
参与部门:人事部、教师部、社会科学部、科学技术部
29.培育网络力量,实施“网络教育名师培养支持计划”和“校园好网民培养选拔计划”,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工作勤奋的网络团队。
牵头部门:思想政治处
(6)大力推进心理教育
30.加强知识教育,将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纳入学校整体教学计划,组织编写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示范教材,开发建设“大学生心理健康”等网络课程,实现心理健康知识教育的全覆盖。
牵头部门:思想政治处
参与部门和局:卫生和体育部,高等教育部
31.加强心理咨询服务,提高心理健康教育咨询服务中心建设水平,按照不低于1: 4000的师生比例配备心理健康教育专业教师,每所学校至少配备2名专业教师。
牵头部门:思想政治处
参赛司局:卫生和体育部
32.加强预防和干预,推广应用“中国大学生心理健康筛查量表”和“中国大学生心理健康网络评估系统”,提高心理健康质量评估的覆盖面和科学性。
牵头部门:思想政治处
33.提高就业保障,开展高校师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确保普通学生经费和心理咨询专用空间,建设扩大和培养高校内外心理健康教育质量的基地,培育和建设一批“高校心理健康教育示范中心”。
牵头部门:思想政治处
参与部门和局:卫生和体育部,规划部
(七)加强管理和教育
34.完善依法治校和管理育人体系。
牵头部门:政治事务和法律部
参与部门:人事部
35.结合学校章程、校规校纪、自律公约的修订和完善,研究和梳理高校各类管理岗位的教育要素,编写岗位说明书,明确管理教育的内容和路径,丰富和完善不同岗位和群体的公约体系,引导师生培养自我意识,加强自律。
牵头部门:人事部
参与部门:教师部门和思想政治部门
36.加强*队伍管理,按照*政治家、教育家的要求和良好的*标准选拔和加强各级领导*和领导班子,提高各类管理*的教育能力。
牵头部门:人事部
37.加强教师队伍管理,严格控制教师招聘和政治考试引进人才,依法加大对各类师德违规和学术不端行为的查处力度,及时纠正不良倾向和问题。
牵头部门:教师部门
参与部门:人事部、社会科学部、科技部
38.加强资金使用管理,科学编制资金预算,确保教育经费投入的教育导向。
牵头部门:财务部
39.强化保障功能,完善依法治校评价指标体系,深入开展依法治校活动。
牵头部门:政治事务和法律部
40.将教育职能纳入管理岗位评估范围,作为奖励和评价优秀学生的条件。培育一批“管理教育示范点”,引导管理*影响和培养具有良好管理模式和管理行为的学生。
牵头部门:思想政治处
参与部门:教师部、政法部、人事部
(八)继续深化服务教育
41.明确育人的功能。在后勤保障服务方面,我们将继续开展“节粮、节水、节电”、“节能宣传周”等主题教育活动。推进高校节约型校园建设,大力建设绿色校园,实施提高后勤人员素质计划,切实提高后勤保障水平和服务育人能力。
牵头部门:规划部门
参与部门:思想政治处
42.在图书情报服务方面,建设文献信息资源体系和服务体系,优化服务空间,注重用户体验,提高馆藏利用率和服务效率,开展信息素养教育,引导师生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维护信息安全。
牵头部门:高教司
43.在学校卫生工作中,制定健康教育和教学计划,开展传染病预防、安全应急和急救等专项健康教育活动,培养师生的公共卫生意识和健康行为习惯。
牵头部门:卫生和体育部
参与部门:思想政治处、计划处
44.在安全服务方面,加强人防设施建设,全面开展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效率,培养师生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
牵头部门:规划部门
参与部门:思想政治处、政法处
45.加强监督考核,落实服务目标责任制,把服务质量和教育效果作为评估服务岗位有效性的依据和标准。选择一批服务教育先进典型,培育一批高校“服务教育示范点”。
牵头部门:思想政治处
参与部门:教师、规划、人事和卫生
(九)全面推进教育经费投入
46.加强资助工作顶层设计,建立资助管理标准,完善勤工助学项目管理方法,构建精确的资助体系,协调和衔接资助目标、资助标准、资金分配和资金分配。
牵头部门:财务部
参赛单位:思想政治处资助中心
47.坚持财政资助和教育引导。在奖学金的选拔和分配中,将全面考察学生在学业成绩、创新发展、社会实践和道德素质等方面的综合表现,培养学生的奋斗精神和感恩意识。在申请国家助学金的过程中,将深入开展励志教育和感恩教育,培养学生的爱党意识、爱国意识和*意识。在办理国家助学贷款过程中,要深入开展诚信教育和金融知识教育,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风险防范意识和契约精神。在勤工俭学中,要努力培养学生自我完善和创新的创业精神。在基层就业和征费助学贷款工作环节,要培养学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和就业观。
牵头部门:财务部
参与单位:资助中心、思想政治系、学生系
48.引进了教育人民的创新形式的财政援助。“基于发展的教育行动计划”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力培养计划”已经实施。开展了主题教育活动,如“帮助学生、建设梦想、建设人”和“诚实校园之旅”。组织国家奖学金获得者担任“学生援助宣传大使”。
牵头部门:财务部
参赛单位:思想政治处资助中心
49.培育和建设一批“发展性教育示范工程”,评选和展示教育领域的优秀案例和先进人物。
牵头部门:财务部
参赛单位:思想政治处资助中心
(十)积极优化组织教育
50.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教育保障功能,进一步理顺高校党委的领导*和机制,明确高校党委的职责和决策机制,完善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促进学校各级党组织自觉承担治党、办学、育人的主要责任。
牵头部门:思想政治处
参与部门:人事部
51.开展高校党建工作评估,要把高校(部门)党组织书记完全推开,把基层党建工作评估作为工作报告。
牵头部门:思想政治处
参与部门:人事部
52.实施教师党支部书记“双领导”培养工程,开展*和地方示范培训。
牵头部门:思想政治处
参与部门:人事部
53.实施“高校基层党建工作自上而下”计划,开展“不要忘记你的首创精神,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在全国100所高校(系)评选和培育党建标竿,培育和建设一批先进的基层党组织,评选和建设一批优秀*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创建示范性网络党建园,评选和展示一批优秀党建案例。
牵头部门:思想政治处
54.推进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的创新性组织动员,引领教育的载体和形式,更好地代表、团结和服务师生,支持各类师生社团开展主题鲜明、健康向上、丰富多彩的活动,充分发挥教研室、学术梯队、班级、宿舍在师生成长中的凝聚、引导和服务作用。培育和建设一批文明社会、文明班级和文明宿舍。
牵头部门:思想政治处
(十一)加强改革力度
55.推进“三位一体教育”综合改革,选择部分工作基础好的省(区、市)和高校作为“三位一体教育”综合改革试点。
牵头部门:思想政治处
参与部门:综合改革部
(十二)搭建工作平台
56.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的建设,依靠一些省(区、市)和高校的一批理论和实践研究中心的建设,促进党建、思想政治教育、思想工作、维护安全稳定等方面的理论创新和实践探索。
牵头部门:思想政治处
57.建设省级高校网络思想政治工作中心,支持各省(区、市)建设本地区网络思想政治工作中心,推进全国网络建设管理资源整合,开展网络思想深度研究和分析、网络舆情研究和引导、师生思想政治状况调查、网络文化产品创作制作等工作,统筹推进中国大学生“易地转”和网上全国共建共享。
牵头部门:思想政治处
58.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培训研究中心的建设,依托部分省(区、市)教育部门和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培训研究中心,以加强理论武装、提升政治领导力为重点,组织网上和网下培训、高级访问研究、学位教育、课程体系研究与开发。 思想政治图书馆建设等工作,不断提高培训研究的覆盖率和效益率,促进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牵头部门:思想政治处
(十三)建设强大的工作团队
59.完善教师评价和考核机制,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格执行教师资格和准入制度。在教师教学评价、职务(职称)评价、功绩评价和奖励中,以思想政治表现和教育功能为主要指标,引导广大教师不要忘记修身,牢记人才培养的使命,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到教书育人中去。
牵头部门:教师部门
参与部门:人事部、监察部、社会科学部
60.加强特种部队建设,把*关于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和党务工作队伍建设的政策要求和量化指标落到实处。
牵头部门:思想政治处
参与部门:人事部和社会科学部
61.大力培养领军人才,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中,加大对思想政治教育相关领域高层次人才的支持力度。
牵头部门:人事部
参与部门:思想政治系、教师系、社会科学系
62.加大培训力度,开展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全国示范培训,选择骨干队伍参加出国考察和在职博士生学习。
牵头部门:思想政治处
参与部门:规划部和学生部
63.加强项目支持和指导,实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青年和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支持出版理论和实践研究专著,培育一批优秀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项目,建设一批优秀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教师工作室。
牵头部门:思想政治处
参与部门:人事部
(十四)加强组织保障
64.成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委员会,加强总体工作规划、决策咨询和评估监督。
牵头部门:思想政治处
65.设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资金,确保《实施纲要》各项工程的顺利实施。
牵头部门:财务部
参与部门:思想政治处
66.完善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评估机制,研究制定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创新评估方法,探索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
牵头部门:思想政治处
参与部门:社会科学系和高等教育系
67.加强对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监督和考核。加强和改进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应纳入检查范围,建设“双一流”和教学科研评价,作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牵头部门:思想政治处
参与部门:监察局、巡视员办公室、研究生部、评估中心
二。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相关任务。领导司局对任务分工负总责。参评司局要积极配合,积极推进各司其职,高质量完成任务。需要增加部门参与的,由牵头部门与相关部门协商确定。
2.各单位要围绕任务分工,制定详细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形成具体的施工计划。在任务划分上,原则上有要求的,要认真调查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相关工作的建议和措施;属于制度建设,要抓紧研究和制定,提出方案;属于项目建设的,要尽快制定具体的实施计划和进度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