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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届中国专利奖评选通知

科普小知识2022-06-07 01:0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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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第21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

国智航运字2019第20号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管理机构、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管理机构),有关全国性行业协会: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国特色*新时代和第十九届全国代表大会、第十九届全国代表大会第二次和第三次全体会议精神,加强知识产权的创造、保护和应用,促进高质量的经济发展,国家知识产权局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决定评选第二十一届中国专利奖,对在技术(设计)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专利权人和发明人(设计人)进行奖励和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中国专利奖包括中国专利金奖、中国专利银奖、中国专利优秀奖、中国设计金奖、中国设计银奖、中国设计优秀奖。

中国专利金奖、中国专利银奖和中国专利优秀奖选自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中国专利金奖不超过30项,中国专利银奖不超过60项。中国设计金奖、中国设计银奖和中国设计优秀奖都是从设计专利中选出的。中国的黄金设计项目不超过10个,白银设计项目不超过15个。

今年的奖励将进一步突出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减少对专利质量问题严重地区的推荐名额,取消对发现异常专利申请数量(比例)较大的单位和个人的申请、推荐、参与或获奖资格。

第二,参与条件

凡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并符合以下条件的专利均可参加中国专利奖的评选:

(一)2018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获得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含解密国防专利,不含保密专利);

(二)专利权有效,在申请日之前没有法律纠纷;

(3)所有专利持有人同意参与评估;

(四)未获得中国专利奖的;

(五)专利作为项目评估;

(六)同一专利权人参与的项目不超过2个。

Iii .参与方法

中国专利奖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各省(区、市)知识产权局(以下简称省局)和有关全国性行业协会推荐。所有相关的全国性行业协会仅限于推荐各自行业或领域的相关项目。

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以下简称院士)、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知识产权示范城市、示范园区推荐的项目,以及示范企业自行推荐的项目,由申报单位所在地省级局对参与评审的条件和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和公示,由省级局统一推荐,不得占用省级局推荐的场所。

Iv .配额分配

建议的配额分配见建议项目分配表(附件1)。

获得第20届中国专利奖最佳组织奖的单位可在分配名额的基础上增加1-2个推荐名额。设立省*专利奖的省局可在分配名额的基础上增加1-2个推荐名额;被确定为知识产权强省建设试点省的省局可在分配的名额基础上增加2个推荐名额,被确定为知识产权强市的市知识产权局可在分配的名额基础上增加1个推荐名额。被取消示范城市资格的城市,其推荐名额将被取消。

同一领域的两位院士可以共同推荐该领域的一项发明专利,每位院士只能推荐一项。

从2019年开始,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可以每两年推荐一个项目进行评估。

V.推荐程序

㈠审计

各推荐单位应对参与推荐项目的资格和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保相关材料完整、真实、准确。

(2)宣传

国务院知识产权管理机构、省级局和有关全国性行业协会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通过互联网或者以书面形式公布拟推荐的项目(包括院士、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和示范园区以及示范企业自行推荐的项目)。

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过核实和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可推荐。

六、推荐材料提交要求

(一)提交材料

1.院士推荐

(1) 1份院士推荐书(论文,由院士签名,并附院士证书复印件,格式见附件2);

(2)项目资料一份(电子版),包括:①中国专利奖申请表(WORD文档);②附件——图片、照片、获奖证书、项目申请证书等材料的扫描件。所有附件应嵌入尺寸不超过20M的文件格式文件中;③专利授权文本(PDF文档)。

项目的电子部分存储在光盘或u盘上。

2.单位推荐

(1)推荐书一份(纸质及电子版、正式公函、加盖公章的纸质,格式见附件3);

(2)一份项目文件(电子版)。每个推荐项目包括:①中国专利奖申请表(WORD文档);②附件-扫描文件,如照片、照片、获奖证书、项目申请证书等。所有附件应嵌入尺寸不超过20M的文件格式文件中;③专利授权文本(PDF文档)。

所有项目的电子部件都存储在光盘或u盘中,推荐单位的名称都标有标签。

(2)提交方法

1.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知识产权管理机构、省局和有关全国性行业协会直接向我局报送。

2.院士、国家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和示范园区推荐示范企业自行推荐的项目和项目。经申报单位所在地省级局审核公布后,省级局汇总相关申报材料,填写《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4),统一上报。

(3)时间要求

院士、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和示范园区推荐的项目材料、示范企业自行推荐的项目提交截止时间,由省局通知。

我局接受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知识产权管理机构、省级局和相关全国性行业协会提交的材料,截止日期为2019年5月31日。

材料应以特快专递方式提交,不接受现场申报。不符合要求或逾期(以快递日期为准)的材料所推荐的项目将不予接受。

请各单位按照《中国专利奖评审办法》和本通知要求,做好宣传动员和项目推荐工作,并于2019年4月25日前将负责此项工作的联系申请表(附件5)以电子邮件形式提交我局。

根据推荐项目的奖项,我局将评选出5-8名中国专利奖最佳组织奖获得者和15-20名中国专利奖优秀组织奖获得者。获得中国专利奖金奖的院士将获得中国专利奖最佳推荐奖。

请到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中国专利奖”栏目查询并下载“中国专利奖”办法和“中国专利奖申请表”。

我特此通知你。

附件:1。推荐项目分配表

附件:2。院士推荐书

附件:3。推荐信

附件:4。推荐项目摘要

附件:5。推荐单位联系人申请表

附件:6。第21届中国专利奖(发明、实用新型)申报

附件:7。第21届中国专利奖(外观设计)申请表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19年4月2日

联系人:知识产权促进司刘杰葛亮

电话:010-62083614

邮箱:zhuanlijiang21@sipo.gov.cn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都城路6号

国家知识产权局西门信箱中国专利奖专用信箱

邮政:100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