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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启动部分领域教学资源建设工作的通知

科普小知识2021-07-16 02: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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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令2020年第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校,各部委、各省共建高校,教育部2018-2022年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

为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新时期全国高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推进“四新”(新工程、新农业科学、新医学科学、新文科)建设,经研究,决定启动部分领域教学资源建设,探索基于“四新”理念的教学资源建设新途径,推进高等教育“质量革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在新时期*中国特色*的指导下,我们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新时期高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德治国,以人为本, 分批建设一些重点领域的教学资源,加快师资培训,提高相关领域人才培养质量,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二。施工任务

从2020年起,每年将在一些重点领域建设优质教学资源库,优化教学条件,推进教学方法改革,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探索“四新”理念下的教学资源建设新途径和人才培养新模式。

三。建构原则

总体规划,重点布局。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研究确定重点建设领域,明确建设任务,加快相关领域优质教学资源建设。

构建和使用携手并进,动态更新。资源的建设和使用应相互协调,以培训教师建设和使用资源。同时,建立科学的建设领域动态调整机制和资源持续更新机制,提高资源支撑能力。

与各方合作完善担保。同时,资源建设是针对高校、工业企业、科研院所等单位的,要注意及时转化最新的科研成果。完善资金和机制保障,对通过审计的资源建设者给予适当资助,优先支持教育信息化等相关项目。

四.施工过程

以国家重点地区紧缺人才培养为重点,开展教学资源建设(各地区资源建设具体要求另行通知),完成专家组织、知识地图建设、教学资源建设、资源审核与应用、资源持续更新、师资培训等工作。

(一)建立专家组织和工作组织

应在不同领域设立教学资源建设项目专家组。专家组应由具有教学实践经验并受到相关专业领域教学指导委员会、大学、工业企业和科研院所影响的专家学者组成,为推进高校教学资源建设提供研究、咨询和指导服务。在参与资源建设的相关院校设立专家协调小组和工作联络员,协助教育部和专家组开展资源建设相关工作。

(二)梳理知识地图

征求相关院校专家和企业一线工程师的意见,研究制定涵盖相关领域知识领域、知识单元和知识点的知识地图。

(三)开展资源建设

根据相关领域的知识地图,组织相关高校、工业企业和科研院所申报建设任务,建设视频、课件、习题、案例、实验项目、数字化教材、实训项目和数据集等教学资源,形成高质量的教学资源库。收集和建设的资源必须为国家服务,体现道德修养的价值取向,具有合法的知识产权,并有明确的所有权(资源的知识产权属于原单位或个人)。

(4)资源评估与应用

专家组对提交资源的适用性进行了评估,经审核的资源将向参与资源建设的高校师生开放,并逐步向全国高校开放。按照“来源于高校,服务于高校”的要求,参与资源建设的高校教师可以引用和重组资源,构建个性化课程,服务于专业教学活动。

(5)资源的持续建设和更新

按照“同步建设、持续利用”的要求,资源规模将逐步扩大,形成丰富的教学资源分布。随着相关领域科学研究的最新进展,鼓励教师和研究机构通过专题和其他形式加快将科研成果转化为教学成果。建立知识地图和相关教学资源的定期强制性补充和更新机制,确保教学资源的可用性和有效性。

(六)定期组织教师培训交流

通过教学资源的建设,我们找到了一批培养相关领域人才的骨干教师。通过利用教学资源培训,在不同类型的高校建立相关领域的骨干教学团队。积极引进一批行业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通过相关教学培训,将其转化为高层次兼职教学人员。

V.组织和实施

教育部是各领域教学资源建设项目的宏观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包括制定相关政策,编制资源建设规划和年度工作重点,组织专家组和相关院校、单位开展资源建设工作。

各领域教学资源建设项目专家组和协作组是教育部委托开展相关工作的专家组织。他们的主要职责包括开发知识地图、协调和分配教学资源建设任务以及评估教学资源的质量。

相关院校是教学资源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其主要职责包括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和专家组的指导和建议进行教学资源的建设、应用和更新。相关高校资源建设联络员主要负责本单位资源应用的组织、联络和服务。

相关企业、科研机构等。是教学资源建设的重要参与单位。大学、工业企业、科研机构、教学指导委员会和行业协会(学校)等。鼓励联合开展多种形式的教学资源建设,依托产学合作教育项目等推进合作教育。

教育部办公厅

2020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