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种抗癌药将降价 9月底前完成调价申报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近日发布《关于调整前期谈判抗癌药物支付标准的通知》,要求参与前期谈判的10家药品公司对14种降低支付标准和购买价格的抗癌药物进行价格调整申报。所有价格调整申报必须在9月底前完成。
今年8月,国家医疗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调整国家前期协商抗癌药物支付标准和购买价格的通知》,下调了国家前期协商的14种抗癌药物的支付标准和购买价格。这14种抗癌药都是国家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的品种,其中12种是2017年协商降价后列入目录的,另外两种是2015年国家协商的药品。
据了解,2017年全国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调整时,针对部分专利和专有药品临床价值高、价格相对较高的情况,建立了医疗保险机构与药品企业的协商协商协商机制。经过协商降价,确定了全国统一的医疗保险支付标准,将36种高价药品列入清单。这些药物的平均降价幅度达到44%,最高降价幅度达到70%。协商支付标准有效期至2019年底。同时,在谈判协议中明确,如果协议的实施受到国家相关政策调整的影响,双方可以变更协议的相关内容或签订补充协议。
今年5月抗癌药税收政策调整后,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督促加快抗癌药降价步伐”的要求,国家医疗社会保障局、国家卫生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与12家相关企业进行了磋商。根据税收政策的变化,重新确定了国家前期协商的抗癌药物医疗保险的支付标准和购买价格,并签订了补充协议。14种抗癌药物的下降幅度在3%至7.8%之间,平均下降4.86%。在前期已经协商大幅度降价的基础上,价格将进一步降低,患者的药费负担将进一步减轻。例如,阿比特龙(zeke)治疗前列腺癌的价格将从144.92元调整到135.57元,这将使每月医疗费用减少1100多元。
此次要求让桑、拜耳、罗氏、葛兰素史克等10家企业完成调价申报。其中,阿培坦(Zeke)、埃克替尼(Kemener)、阿帕替尼(Etan)、伊伐莫斯(Fenitol)、来那度胺(Rivemet)、曲唑单抗(Herceptin)、埃罗替尼(Trocquer)、雷帕替尼(Tirisa)8个品种将于9月1日前申报,而硼替佐米(velcade)、吉非替尼(Iressa)和索拉非尼(NEX avar)6个品种将于9月1日前申报。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调整仅针对国家早期协商的抗癌药物医疗保险支付标准,不涉及其他医疗保险支付和使用政策。参与此次调整的相关医药企业应向本市药品集中采购部门完成价格调整申请,并在约定期限内在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公布新价格。
同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求各定点医疗机构加强相关药品的配置,确保参保人员的基本用药需求,并严格执行药品零差销售的相关政策。各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职责及时更新医疗保险信息系统;要做好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结算工作,同时要加强药品费用的统计分析和监控,不断提高医疗保险管理和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