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将全面检查高校自主招生 实施责任追究制
昨日(12月17日),教育部网站刊登了*教育部纪检组长王丽英的一篇文章。她表示,教育部将对高校自主招生的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同时实施全面问责制度。对有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行为的部门,要追究当事人和相关人员领导的责任。
坚决治理独立招生和违纪行为
不久前,人民大学招生办主任被发现涉嫌招生腐败,并经教育部确认。虽然教育部再次重申了“阳光招生”,但也让公众特别关注高校自主招生中存在的问题。王丽英认为,纠正教育领域的不正之风是促进教育公平的迫切要求。教育部将坚决处理自主招生和特殊类型招生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梳理和完善招生政策,对高校自主招生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总结经验,检查和堵塞缺陷,完善制度。同时,我们将在最近的地方实施免费义务教育的原则。严禁招收分班学生、尖子生和付费学生,限制跨地区招生比例,禁止以捐资助学或变相借钱学习为名乱收费。
改革中的廉政因素将会增加
王丽英说,从教育系统的情况来看,近年来教育系统中职务犯罪占全国职务犯罪总数的比例有所下降,但一些重点地区和部分地区没有得到根本遏制。《决定》明确了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方向和关键措施,对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加快职能转变、精简行政和下放权力作出了一系列重大部署。她认为教育改革的广度、深度和难度都有了显著的提高。随着改革的全面深化,资源浪费、资产流失等问题将会暴露和凸显。资金使用和资源配置中的风险和廉洁因素也将增加,公众对教育公平正义的期望将更加强烈。
严格把关权力滥用干预职称评审
关于惩治腐败问题,王丽英表示,他将重点办案,严肃查处滥用行政权力干预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科研经费使用、研究生学位分配等学术资源配置,以及利用职务之便干预教材、教具、基础设施项目、校办企业、招投标采购等领域的行为,以促进学校阳光管理。改革信访制度,实施网上信访制度,完善群众合理诉求及时就地解决机制。
与此同时,应实行问责制。不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不得提拔和使用,对敷衍塞责造成的不良后果和不良影响,要严肃追究责任。对有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行为的部门和单位,实行“一案两查”制度,不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要追究相关人员的领导责任。(原名“教育部将全面检查高校自主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