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2013年高等教育毛入学率34.5%
2013年全国教育发展统计公报
2013年,在党*、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优先发展教育的战略地位得到进一步落实。教育系统全面实施教育规划纲要,大力推进教育健康可持续发展。努力促进教育公平,调整教育结构,提高教育质量。培养优秀人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成绩,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一、学前教育
全国有幼儿园198,600所,比上年增加17,300所,幼儿园有儿童38,946,900名(包括补课),比上年增加2,089,300名。幼儿园有1,885,100名校长和教师,比前一年增加了207,600人。[学前教育毛入学率达到67.5%,比上年增长3个百分点。
二。务教育
义务教育学校有266,300所,比上一年减少15,500所。全国义务教育在校生3191.4万人。1.38亿学生;906.56万名专职教师;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3]92.3%。
1.小学
全国共有213,500所小学,比前一年减少了15,100所。入学人数为1695.3万,比上年减少19.31万。在校学生9360.5万人,比上年减少333.5万人。毕业生1581.06万人,比上年减少65万人。小学适龄儿童净入学率达到99.71%。其中,男生和女生的净入学率分别为99.70%和99.72%,女生的净入学率比男生高0.02个百分点。
[小学的教学和行政人员人数为54949,900人,比前一年减少了43,600人。专职教师558.4万人,比上年减少823人。专职教师合格率为99.83%,比上年提高0.02个百分点。学生与教师的比例从去年的17.36:1上升到16.76:1。
普通小学(含教学中心)建筑面积62046.85万平方米,比上年增加3002.92万平方米。[7]体育场地(馆)面积达标的学校比例为51.44%,体育器材达标的学校比例为52.13%,音乐器材达标的学校比例为50.13%,艺术器材达标的学校比例为50.09%,数学和自然实验器材达标的学校比例为54.19%。
2.初中
有52,800所初中(其中40所是职业初中),比上一年减少412所。入学人数为1496.9万人,比上一年减少746800人。在校学生4441.2万人,比上年减少322.9万人。毕业生1565.1万人,比上年减少99.23万人。初中毛入学率为104.1%,比上年增长2.0个百分点。初中毕业生毕业率为91.2%,比上年增长2.8个百分点。
初中教职工392.8万人,比上年减少1030万人。专职教师348.1万人,比上年减少2.34万人。全日制初中教师合格率为99.28%,比上年提高0.16个百分点。师生比例为12.76:1,比前一年的13.59:1有所改善。
初中校舍建筑面积50079.41万平方米,比上年增加2497.35万平方米。拥有合格设施和设备的学校比例为:体育场馆69.68%,体育器材72.84%,音乐器材70.34%,美术器材70.04%,科学实验器材77.57%。
3.农民工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
[义务教育学生中有1271.7万农民工子女。其中,小学在校生938.5万人,初中在校生346.3万人。
[义务教育在校学生中有2126.5万农村留守儿童。其中,小学在校生1444.7万人,初中在校生668.2万人。
三。特殊教育
全国有1,933所特殊教育学校,比前一年增加了80所。特殊教育学校有45,700名专职教师。全国共有66000名特殊教育学生入学,比上一年增加278名。在校学生368,100人,比上一年减少10,600人。其中,40,100名视力残疾学生、89,200名听力残疾学生、185,000名智力残疾学生和53,800名其他残疾学生。特殊教育毕业生人数为57,700人,比前一年增加了21,000人。
普通小学和初中在校生3.5万人,附属特殊教育班在校生19.08万人,分别占特殊教育在校生总数的53.12%和51.84%。
第四,高中教育
全国高中教育有26,200所学校,比上年减少643所。入学人数为1497.4万,比上年减少101.29万。在校学生4369.92万人,比上年减少223.6万人。高中毛入学率为86.0%,比上年增长1.0个百分点。
1.普通高中
全国共有13400所普通高中,比前一年减少了157所。入学人数为822.7万,比上年减少219,100人,即2.59%。在校学生2435.8万人,比上年减少31.29万人,下降1.27%。毕业生789.8万人,比上年增长7.47万人,增长0.94%。
普通高中的教学和行政人员人数为2,473,600人,比前一年增加了11,000人。专职教师162.9万人,比上年增加3.4万人,师生比例为14.95:1,比上年的15.47:1有所提高。专职教师合格率为96.80%,比上年提高0.36个百分点。
普通高中总建筑面积435614平方米,比上年增加131349平方米。普通高中设施设备合格的学校比例为:体育场地(体育馆)合格的学校占82.86%,体育器材合格的学校占84.67%,音乐器材合格的学校占82.52%,艺术器材合格的学校占82.94%,科学实验器材合格的学校占86.02%。
2.成人高中
全国611所成人高中,比上一年减少85所;学生人数为110700人,比前一年减少了33500人。毕业生人数为104,000人,比前一年减少了12,300人。成人高中有6,061名教学和行政人员,比上一年减少1,282人。有4618名全职教师,比前一年减少了1183名。
3.中等职业教育
全国共有12,300所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比上一年减少401所。其中,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有3,577所,比上一年减少104所。有4,267所职业高中,比上一年减少250所。有2882所技术学校,比前一年减少了19所。成人中等专业学校有1,536所,比上一年减少了28所。
中等职业教育招生667.76万人,比上年减少79.38万人,占高中招生总数的45.06%。其中,普通中学在校生271.4万人,比上年减少5.89万人。职业高中招收了1,835,300名学生,比上一年减少了303,700人。技工学校在校生133.5万人,比上年减少23.56万人。成人中学招收了862,600名学生,比上一年减少195,500人。
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1929.7万人,比上年减少197.2万人,占高中学生总数的44.00%。其中,普通中学在校生771.8万人,比上年减少40.38万人。职业高中在校生542.2万人,比上年减少88.83万人。技工学校在校生386.5万人,比上年减少37.22万人。成人中学生有2,229,800人,比前一年减少了242,900人。
中等职业教育毕业生674.4万人,比上年减少4550人。其中,普通中学毕业生265.1万人,比上年减少1053人。职业高中毕业生人数为2045200人,比前一年减少了129200人。技工学校毕业生1168800人,比上年减少36300人。成人中学毕业生人数为878,300人,比前一年增加了162,000人。
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教职工115.34万人,比上年减少3.6万人。其中,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教职工419,300人,比上年减少11,300人。职业高中有375,400名教学和行政人员,比前一年减少了18,900人。技工学校有269,400名教职员工,比前一年增加了1,337名。成人中等专业学校有72,700名教学和行政人员,比前一年减少了4,767人。
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有867,900名专职教师,比前一年减少了13,000名,师生比例为22.97: 1 [12],比上一年的24.19:1有所改善。其中,普通中等专业学校专职教师303,600人,比上年减少1979人。职业高中有304,400名专职教师,比上一年减少10,300人。技工学校有192,200名专职教师,比前一年增加了2,298名。成人中等专业学校有52,000名专职教师,比前一年减少了2,186名。
V.高等教育
全国各类高等教育在校学生总数达到3460万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34.5%。全国有2,788所高等院校和成人高等院校,比前一年减少了2所。其中,2491所高等院校(包括292所独立学院)比上年增加了49所。成人高等教育机构有297所,比前一年减少了51所。有1170所中等和本科院校,比前一年增加了25所。有1321所高等职业(专业)学院,比前一年增加了24所。全国有830所研究生培训机构,其中548所为普通大学,282所为科研机构。
在校研究生611.4万人,比上年增长2.17万人,增长3.68%,其中博士生7.55万人,硕士生54.09万人。在校研究生179.4万人,比上年增长7.41万人,增长4.31%。其中博士生29.83万人,硕士生149.5万人。研究生51.36万人,比上年增长2.72万人,增长5.59%,其中博士生5.31万人,硕士生46.55万人。
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699.83万人,比上年增长1.1亿人,增长1.6%。在校学生2468.07万人,比上年增长76.76万人,增长3.21%。毕业生687.2万人,比上年增长13.99万人,增长2.24%。
成人高等教育招生256.4万人,比上年增加12.54万人。在校学生662.641万人,比上年增加43万人。毕业生人数为1,997,700人,比前一年增加了34,400人。
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注册766.3万人次,获得毕业证书73.42万份。非学历教育995.7万人。
普通高校的全日制学生平均人数为9,814人,其中本科院校为14,261人,高职院校为5,876人。
普通高校教职工292.63万人,比上年增加4.19万人。专职教师149.6万人,比上年增加5.66万人。普通大学的师生比例是17.53:1。成人高等院校有56,400名教师,比上一年减少9,195人。全职教师有33,600人,比上一年减少了5,746人。
[普通高校总建筑面积8415.4万平方米,比上年增加3094.53万平方米。[教学科研设备总值3309.58亿元,比上年增长374.21亿元。
六.成人培训和扫盲教育
全国接受各类非学历高等教育的学生人数为678.5万人,其中939.7万人毕业。接受各种非学历中等教育的学生人数达到4914.6万人,当年完成的学生人数为5343.4万人。
全国有112,300个职业和技术培训机构,比上一年减少11,500个。共有482,200名教职员工。有274,300名专职教师。
有21,800所成人小学,学生142.6万人,教学和行政人员43,600人,其中22,600人为专职教师。有1,768所成人初中,482,300名学生和7,281名教职员工,其中5,833人为专职教师。
全国共消除文盲505,900人,比上年减少79,900人。另有619,200人参加了扫盲研究,比前一年减少了69,800人。扫盲教育有27,700名教员,比上一年减少了5,607名。有15,400名全职教师,比前一年减少了2,402名。
七、民办教育
全国有149,000所各级各类私立学校(教育机构),比前一年增加了9,057所。入学人数1494.5万人,比上年增加44.09万人。各类教育在校生4078.3万人,比上年增加167.2万人。其中:
私立幼儿园133,500所,比上一年增加8,813所。公园里有979.6万名儿童,比前一年增加了42.34万名。公园里有902.5万名儿童,比前一年增加了137.5万名。
私立普通小学有5,407所,比上一年增加了194所。入学人数为1,112,800人,比前一年增加了68,500人。在校学生628.6万人,比上年增加30.75万人。
私立初中有4535所,比前一年增加了202所。入学人数为162.1万人,比上年增加43,100人。在校学生462.3万人,比上年增加10.94万人。
私立普通高中有2375所,比前一年增加了4所。入学人数为798,200人,比上一年减少23,100人。这所学校有2316400名学生,比前一年减少了33100名。
有2,482所私立中等职业学校,比上一年减少167所。入学人数为731600人,比前一年减少了106000人。在校学生207.9万人,比上年减少32.94万人。还有323,300名非学历教育学生。
718所私立学院(包括292所独立学院),比上一年增加11所。入学人数为161.9万,比上年减少949人。在校学生555.7万人,比上年增加24.34万人。其中,研究生335人,本科生366.4万人,专科生195.8万人。此外,还有258,400名自学学生、预备学生、高级研究和培训学生。当地有802所非学术高等教育机构,各类注册学生879,900人。
此外,还有21,100个其他私营培训机构,9,345,600人接受培训。
注意:
[1]所有统计数据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省。由于四舍五入,有些数据不等于子项的总数。
[2]总入学率是指某一教育水平的学生总数在国家规定的该教育水平的年龄组人口中所占的百分比,而不论年龄。包括学前教育、初中、高中和高等教育。
[3]九年制义务教育巩固率是指小学一年级时初中毕业班学生占学生总数的百分比。
[4]小学适龄儿童净入学率是指国家规定的小学教育年龄人口占该年龄组总人口的百分比。它是根据不同的年龄组和教育系统在不同的地方计算出来的。
[5]由于九年制学校的教师人数包括在初中教育中,十二年制学校的教师人数包括在高中教育中,专职教师按教育水平分类,因此存在小学教师人数少于专职教师人数的情况。
[6]具有学术资格的合格专职教师的比例是指具有国家规定的某一教育水平的最低学术资格的专职教师在该教育水平的专职教师总数中所占的百分比。各级教育对教师的最低学历要求参照《*教师法》的有关规定。要取得小学教师的资格,必须从中等师范学校毕业或以上。取得初级中学和初级职业学校文化和专业课程教师资格,应具有高等师范学院或其他学院的文凭或以上学历。要获得高中和中等专业学校、技术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程和专业课程的教师资格,必须具有师范大学或其他大学的学士或以上学位。
[7]设施设备合格的学校,在体育场馆(馆)和器材方面,参照《教育部、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全国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的通知》(教育体育艺术部[〔2008〕5号)的有关标准。音乐设备、艺术设备、数学和自然实验仪器、科学实验仪器等。已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设备标准。包括普通小学、初中和普通高中。
[8]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是指户籍在省外其他省(区、市)、县(区)的农村,随父母到入境地城镇(共同生活)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
[9]农村留守儿童是指受在国外连续工作三个月以上的农民委托,在户籍所在地居住并受父母或其他亲属监护的适龄儿童、少年。
[10]高中包括普通高中、成人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
[11]中等职业教育包括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术学校和成人中等专业学校。
[12]中等职业教育的师生比例不包括技工学校的数据。
[13][14]包括独立使用学校产权和非产权。
资料来源:本公报中技术学校的数据来自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数据来自教育部考试中心。其他数据来自教育部发展规划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