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重点研发计划2016年视频评审工作开始
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视频评审工作的通知
首都[国家科学办公室〔2016〕18号
各专业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
根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工作流程,项目评审包括预评审和答辩评审,答辩评审原则上采用视频评审。目前,试点项目即将开展视频审查。在充分吸收各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对专业机构的工作需求进行了初步调查,形成了《试点项目网络视频审查计划表》(附件1)。2016年将首先启动的一些重点项目(清单见附件2)也将陆续进行视频审查。为确保2016年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视频评审工作有序开展,请认真组织并确保视频评审工作。详情通知如下:
1.请承担试点专项管理任务的专业机构按照《试点专项网络视频审查计划表》做好相关工作。承担2016年启动重点专项管理优先任务的专业机构预评审工作完成后,请填写《网络视频评审工作需求信息表》(附件3),并于4月30日前函送科技部资源配置管理司,同时抄送科技部信息中心。根据各专业机构提交的时间和需要评审的任务量,通过统筹协调,确定2016年重点项目优先启动的视频评审工作安排。
2.视频评审工作的安排确定后,各专业机构应做好视频评审的具体组织工作,包括评审组织、日程安排、专家联系、专家问题反馈跟踪等。;并做好与技术服务保障单位(科技部信息中心)、视频场馆提供单位(科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发展中心、中国生物技术发展中心等)的自身联系和对接工作。),会议服务单位(科技部服务中心)和当地科技管理部门。各专业机构在研究确定详细评审时间表后,应提前一周通知当地相关科技管理部门。
3.根据不同项目的情况,合理安排视频审查报告和查询回复时间,确保审查效果和质量。一般项目的视频复习时间原则上为45分钟(报告15分钟,回答问题30分钟);青年项目的评估时间为30分钟(报告15分钟,回答问题15分钟)。
4.科技部资源配置管理司根据视频审查的要求,协调视频审查的总体工作安排,协调相关单位做好服务工作。
5.科技部信息中心负责根据评估要求提前开发网络测试与评估系统,并对现场技术支持进行评估。科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发展中心和中国生物技术发展中心负责根据确定的视频审查总体工作安排进行场地准备,并协助安排专家进入和离开、上下车辆等。科技部服务中心负责与有会议服务需求的专业机构确定具体的会议安全需求,并安排专家住宿、场馆交通、会议服务等事宜。
6.请各地科技管理部门在3月25日前确认视频审查的业务联络员和技术联络员,反馈回执(附件4),并根据各专业机构确定的审查日程,配合国防场馆的组织和技术支持。
请各相关单位按照分工加强协调和密切配合,确保今年网上视频审查工作顺利进行。如果各单位对视频审查有其他意见和建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联系人和电话号码:
陈薇薇,科技部资源配置与管理司,58881655
郑建健58881619
确认传真58881692
科技部信息中心王卓浩88654076
科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发展中心李兵88656301
石东生,中国生物技术开发中心88225111
科技部代理服务中心邓丽欣58881277
附件:1。试点特别网络视频审查时间表
2.2016年重点专项及相关专业机构名单
3.网络视频评论工作需求信息表
4 .地方科技主管部门视频审查联络回执
科技部办公厅
2016年3月23日
附件1
试点专项网络视频审查时间表
2016年优先专项及相关专业机构名单
附件3网络视频审查工作需求信息表
评审组织单位(盖章):
注:1。如果对评审要求有任何详细的补充说明,可另附一页。
2.考虑到2016年专题视频审查任务繁重、时间集中,邀请各专业机构和业务信息中心积极联系和拓展外部视频审查场馆。
3 .科技部视频审查工作联系人
信息中心王卓浩88654075,88654076
生物中心:石东生88225111,刘晶88225119
火炬中心李冰88656301
邓丽欣服务中心58881277
陈薇薇,信息管理部,58881692,郑建健,58881663附件4
附件4地方科技主管部门视频审查联络员回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