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科普小知识本站旨在为大家提供日常生活中常见的科普小知识,以及科普文章!
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科普文章

建在高校:50个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等申报

科普小知识2021-08-02 03:35:34
...

教育部关于发展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通知

关于继承基地建设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部门(教委),*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各直属高校: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推进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全面融入高等教育,不断创新新时期高校传承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理念、形式和方法,充分发挥高校文化传承与创新的优势和作用, 为努力提高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和发展的质量和水平,经研究决定在全国普通高校开展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建设。 支持高校围绕民族民间音乐、民族民间艺术、民族民间舞蹈、戏剧、戏曲、民间艺术、传统手工艺、民族传统体育等传统文化项目建设传承基地。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的中国特色*新时代为指导,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的教育优势,根植于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深厚土壤,以*核心价值观为导向,以道德修养为基础,以传承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为宗旨,进一步挖掘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价值内涵,进一步激发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生机和活力,进一步增强文化意识和文化自信。

二。建设目标

计划到2020年,在全国范围内建设约100个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探索构建具有高校特色和特色的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体系,在教育普及、保护传承、创新发展、交流交流等方面共同推进并取得重要成果。

三。建构原则

(一)坚持育人为本,突出领导价值。遵循高等教育规律,突出美育、体育和校园的特点,突出知识分子、美育和体育。向全体学生普及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引导学生自觉接受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熏陶,树立健康向上的审美观和正确价值观,吸收中华智慧,弘扬中华精神,传播中华价值观。

(2)坚持特色发展,加强内涵建设。基于地域传统文化的特点,高校应充分发挥自身资源优势,传承民族和地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民族民间文化艺术、传统工艺和民族传统体育,形成特色遗产项目品牌。以提高质量为核心,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与创新以及对外合作与交流等方面有机互动、相互支持,提高遗产基地建设水平。

(3)坚持改革创新,促进协调发展。坚持客观、科学、尊重的态度,摒弃继承,在继承和普及的内容、载体、形式和手段上进行符合时代特征的创新和发展,促进中国文化基因与当代文化相适应,与现代社会相协调,实现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发展。

(4)坚持合作联系,促进开放共享。充分发挥基地平台和纽带作用,创新建设模式和管理模式,探索*、学校和社会共建共享的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传承长效机制,充分激发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让中国优秀传统文化有更多的传承载体、沟通渠道和学习群体。

四.施工任务

中国优秀传统文化遗产基地建设包括课程建设、社区建设、厂房建设、科研、辐射带动、展示与传播等六个方面。

(1)课程建设。优秀的中国传统文化课程将被纳入高校公共艺术和公共体育课程体系。通过客座教授或采购服务,组织民间艺术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民间艺术家和民族传统体育传承人为非艺术/体育专业学生开设选修课,实施差异化管理。每个传承基地应该为所有学生开设几门选修课。每门课程应该有36小时和2个学分。

(2)社区建设。面向全校学生,我们将在二级部门平台上建立一个规模和形式灵活的遗产项目转移机构(学生兴趣小组)。在此基础上,我们将建立2-3个学校级的遗产项目学生艺术/体育协会,包括遗产项目大学生艺术/体育协会、遗产志愿者协会、艺术/体育爱好者俱乐部等。开展丰富多样的实践活动,加强遗产项目的推广和传播,推进校园文化创新和建设。

(3)车间建设。整合学校和社会资源,为高素质教师配备充足的设备、设施和场地,建设以遗产项目为重点的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实践工作坊,组织一系列与遗产项目相关的专题活动和现场实践体验活动。

(4)科学研究。依托现有相应研究机构或在学校设立专门研究中心,加强以传承项目为重点的中国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研究,明确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创新的价值和内涵,探索新时期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创新的理念和路径。

(5)辐射驱动。利用基地建设的丰富师资和课程资源,辐射带动当地约3所中小学和1个社区开展基于传承工程的中国优秀传统文化普及教育活动,不断扩大覆盖面和效益。

(6)展示和交流。每年结合传统节日,组织学校体育和艺术教育,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展示活动,充分展示遗产项目建设成果。加强大学之间、大学与中小学之间、大学与社会之间在传承中国优秀传统文化方面的经验和成果交流,创新传播方式,丰富传播内容,共享建设成果。

V.申请条件和选择程序

(a)报告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关继承项目基础的高等学校可以申请。申报的基本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高度重视美育和体育,领导班子对基地建设有很好的认识,规划明确,保障有力。

2.学校一级有领导负责,相关机构牵头。他们在建设优秀的中国传统文化课程、开展实践活动、科学研究等方面都有很好的基础。他们形成了具有代表性的成就,在全国具有一定的地位和影响。

3.有相关学科和领域的带头人和知名学者,能够建立稳定、结构合理的继承项目专职和兼职教师队伍。

4.有足够的设备、场地和设施开展遗产项目的教学和实践活动,能够为遗产项目建设的可持续发展提供资金和条件。

(2)选择程序

计划在2018年选择大约50个遗产基地。

1.自我声明。符合条件的高等学校应当向当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每所学校不得申请一个以上项目。申请大学应填写《中国优秀传统文化遗产基地申报表》(见附件,以下简称《申报表》,并加盖学校公章)并报送当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

2.省级推荐。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需要协调地方高校的推荐工作,结合实际情况制定考试办法,通过材料审查、抽查等方式组织专家进行考试,并将推荐高校的《申请表》和高校汇总表报送教育部。各省(区、市)和*生产建设兵团可向教育部推荐1-3所大学。

3.选择和确认。教育部组织专家,根据各地区的推荐,挑选候选人,并提出要挑选的专家。教育部将进行全面研究,以确定工作的总体需求和基地布局等因素的最终清单。公示后,遗产基地名单将被确定并公布。

(三)申报方法和时间

2018年6月15日前,省教育行政部门将把电子版申请表和高校汇总表发送到yishuchutwo@moe.edu.cn邮箱。申请表的纸质材料和高校简表将邮寄(发送)到教育部体育、健康和艺术教育司。联系人:陈蓓蓓、毛延南。电话号码是010-66097189和66097226。地址是北京市西城区西单大街胡同37号。邮政编码是100816。

六.组织和管理

基地实行多主体参与、共同管理的组织管理机制。

(一)教育部根据改革发展规划,结合建设总体布局,组织基地项目建设,分批公布遗产基地名单,并从资金、主题、平台、政策等方面支持认定的基地。教育部体育、卫生和艺术教育司负责部署具体的年度建设工作,组织申报和选择遗产基地,组织或委托相关机构和专家组开展政策研究、理论研究、运行机制研究等工作,对基地建设的效果和质量实施跟踪监测和综合评价。每年分批申报选择文物基地的通知,由教育部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司另行下发。

(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结合区域高校的分布和专业布局,制定区域遗产基地建设规划,推动相关高校开展基地建设。加强对基地的指导、支持和监督,积极发挥基地的辐射、带动和带动作用。负责选择和汇总地方院校的申请,并统一推荐和上报教育部。

(三)继承基地高校要加强对继承基地建设的领导,要有学校领导带头负责,明确责任,成立工作组,有专门部门负责具体实施。要制定发展规划,形成建设规划,完善工作机制,落实配套条件,创造性地组织实施,切实推进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和发展。传承基地应当按照要求每年提交传承基地工作年度报告。

附件: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申请表

教育部

2018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