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首将省级*履职情况纳入国家教育督导评估
本报记者赵先娜,《人民日报》(02版,2017年6月22日)
《省级人民*教育工作考核办法》近日发布。在中国,省级*履行教育职责的情况首次被纳入国家教育督导评估的范围。
评估结果将作为考核、奖惩省人民*及其有关部门领导和领导*的重要依据。对教育不到位、整改不力、教育安全事故特别严重、弄虚作假的省级人民*,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将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采取适当形式对有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并提出处罚建议。
现阶段仍存在一些问题,应引起省*的重视。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加强省级*的教育协调”和“加强对*实施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监督检查”。
“在省*协调教育的权力扩大后,国家如何衡量省*教育责任的履行情况,如何督促省*加强教育协调,需要系统的制度设计。”介绍了教育部教育督察局局长、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何秀超。
吉林省人民*参事、吉林省教育学院院长王庆屯认为,要围绕省*总体规划,尽快完善以法治为基础、*与省*分工明确、相互衔接的地方*履行教育职责基本评价体系。 建立和完善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相互制约和协调的运行机制,探索建立监督机构独立履行职责的制度机制。
“现阶段仍存在一些问题,如义务教育经费水平低、办学行为不规范、校车不足、基础职业教育能力薄弱等。开展评估和加强问责将引起省级*的重视,并促进教育改革的实施。”安徽省教育厅厅长李和平说。
“中国是世界上受教育人口最多的国家,县级*的财力差异很大,各地的教学情况丰富多样。**在加强顶层设计的基础上,简化了行政管理,下放了权力,进一步强化了省级*的总体责任。这符合我国*与地方财政分权和支出责任改革的趋势,也符合教育治理*改革的要求。”中国教育科学院院长田惠生说。
评估工作坚持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中心。
省级人民*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是一项全新的工作,“评价什么”是首先要明确的问题。
《办法》根据教育发展的目标和任务,明确了六个方面的内容,主要包括省人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贯彻国家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展各级各类教育,全面推进本行政区域的教育事业,加强教育保障,规范办学行为。每个地区都有40多项详细规定,基本涵盖了省人民*的教育职责。
在实际运行中,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将根据国民教育发展总体目标、年度重点任务和突出问题,制定年度评估重点、实施细则和评估指标何秀超介绍。
从《办法》的内容来看,评估工作坚持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中心,抓住了教育工作的核心。每年根据当年的重点任务和突出问题,制定年度考核工作重点,充分体现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省级综合自查自评、第三方专业组织监控、现场检查、整改复查等。,不仅督促*进行自我评价和改进,而且发挥第三方对教育督导和中介评估的检查和指导作用,从而达到以评促建、以评促改的目的。同时,把评估结果作为考核、奖惩省人民*及其有关部门领导和领导*的重要依据,确保评估工作长期有效,不流于形式。”广东省人民*党员陈云贤剖析。
“如何评价”决定了评价工作的程序和规范,直接关系到评价工作是否规范有效。何秀超介绍说,《办法》明确坚持了遵守规定、突出重点、客观公正、注重实效的原则。每年进行一次,遵循发布通知、自查自评、第三方监控、现场监督、反馈、整改复查、出具报告的程序。它们遵循《教育督导条例》规定的基本规范和程序,体现了督导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自查自评是指导省人民*建立定期自我监督和评估机制,充分发挥省人民*的主体作用。引入第三方监控主要考虑提高评估的可信度和说服力。因此,基本建立了以省级自查自评为基础,以国家随机抽查为主,第三方参与的评估机制。
考核结果应当作为向省人民*考核、奖惩的依据。
如何使用评价结果是影响《办法》能否有效实施的最重要的因素。
田惠生认为,《办法》明确提出将监督结果作为*对省人民*及有关部门*进行考核、奖惩的依据,并提出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可以根据国务院的有关规定,采取适当形式对突出问题的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前所未有的问责程度表明了**完善治理体系的决心,也反映了**对教育发展的高度重视。省级*根据督导结果进行问责,有助于全面提高教育督导的有效性,使督导结果和建议发挥应有的作用。
这充分体现了教育必须贯彻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建立健全问责机制,实现评价工作的“闭环”管理浙江省教育厅厅长郭华巍说。
《办法》颁布后,将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和指标体系,并在东、中、西部部分省份进行试点。根据试点情况,研究部署2018年省级人民*教育职责评估工作,确定评估重点,确保评估工作顺利开展。”何秀超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