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2018中加学者交换项目开始申报
根据中加教育交流协议,2017-2018年,国务院留学基金委员会将继续派访问学者参加中加学者交流计划,赴加拿大相关大学学习。
详见“2017-2018年中加学者交流项目评选通知”。
关于选择2017-2018年中加学者交流项目的通知
根据中加学者交流项目谅解备忘录,中国奖学金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将继续派访问学者赴加拿大学习。请根据你单位人才培养的实际需要推荐人选。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选择
加拿大的研究侧重于社会科学和人文学科,如商业、经济、法律、国际关系、历史、政治、社会学、地理、艺术、英国或法国文学、语言学、教育、传播政策、媒体研究、规划、科学政策、社会管理、环境研究、建筑和其他相关领域。
二、选择规模、出国留学和资助期限
评选规模:100人月(约10人)
出国学习时间和补贴:4-12个月
三。资金的内容
(1)国家留学基金提供往返国际旅费和签证申请费。
(2)加拿大提供奖学金生活费(每月2200加元)和在加拿大学习期间的医疗保险费用。
四、推荐的候选人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在学习和工作中表现突出,具有为祖国建设服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具有*国籍。在国外学习或工作并持有加拿大永久居民卡的人的申请将不被接受。
(3)从事与加拿大相关的研究(领域详情请参考所选专业),年龄不超过50岁(1966年5月20日或之后出生)。
(四)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的人员,必须回国工作满五年后,方可申请。
(五)具有较好的英语或法语听、说、读、写能力,外语水平符合国家留学基金支持留学的条件或符合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详见附件1)。
(六)身心健康。
(七)来自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的:
1.应是在职正式教学或科研人员,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硕士毕业后一般应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申请人博士毕业,没有工作年限要求。
2.研究项目的学术水平和学术质量将是选择的主要标准。
3.优先考虑旨在促进对加拿大的了解和理解的研究课题。
4.应优先考虑能够通过在著名学术期刊上发表专著和论文来广泛传播其研究成果的人员。
(八)来自*、媒体和文化组织的:
1.应是正式的中级专业,必须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承担管理、政策制定或决策等相关职责,并在本单位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
2.专业候选人在以下领域享有优先权:
公共政策分析和公共管理
经济学/金融学/银行业
环境保护
法律
教育
公共卫生政策和管理
3.优先考虑那些致力于通过学术研究促进中加相互理解的人。
(九)收到外国大学或科研机构的正式邀请函(需自行联系)。具体要求请参考中加学者交流项目的申请材料和说明)。
V.定时
1.网上报名和申请受理时间为5月15日至20日。各单位应在此期间组织推荐人登录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注册,并按照“中加学者交流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申请材料。
请将上述申请材料的电子版合并到一个带有申请人拼音(格式为姓氏+名字)的PDF文件中,并在推荐的候选人完成在线注册后发送到ca@csc.edu.cn。
2.“211工程”建设院校由所在学校主管部门受理,并直接上报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其他单位应当由国家相关留学基金申请受理机构受理。各受理单位应完成网上材料的接收、申请材料的审核、网上报名信息等工作。5月30日前,并提交给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同时,向美国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提交正式推荐信(包括候选人名单和工作证明)。
六、评估和录取安排(暂定)
2017年6月:会议回顾
2017年7月:语言电话测试
2017年8月:发布录取通知书
派遣时间通常在2018年2月底之前。
七、根据国家公派出国的有关规定,被录取人员出国前必须与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办理签约和公证手续。留学结束后,我们必须严格遵守《留学资助协议》的有关规定,按时回国工作。
如果您在选择过程中有任何问题,请联系美国国家海外研究基金会。
协理:刘嘉瑞/孟静
电话:010-66093952
电子邮件:ca@csc.edu.cn
地址:北京车公庄街9号5号楼A3楼13楼
邮政:100044
附录:1。中加学者交流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
2.加拿大奖学金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