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投毒案今二审 被告一审获死刑道歉未获原谅
北京,12月8日(新华社)——备受关注的复旦中毒案,将于今天在上海高等法院审理。在今年2月18日的一审判决中,被告林森浩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并被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林森浩随后提出上诉,在诉状中否认有任何杀害受害者黄洋的意图。
2013年4月15日,复旦大学深夜发布官方微博。复旦大学医学院的一名研究生因身体不适住进了医院。他病得很重。学校组织了许多专家咨询,但没有找到原因。学校要求警方介入。4月16日,中毒事件的受害者黄洋去世。经过现场调查,警方发现黄洋的室友林森浩涉嫌重大犯罪。当月19日,上海警方向检察机关提交了逮捕涉嫌故意杀人的犯罪嫌疑人林森浩的请求。
2013年11月27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检察官指控林森浩和黄洋住在同一个宿舍。由于和在一些小事上意见不一,逐渐对黄怀恨在心。2013年3月底,林森浩决心通过投毒杀死黄洋。3月31日下午,林森浩从他实习过的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影像医学实验室获得了装有剧毒化学品二甲基亚硝胺的试剂瓶和注射器。当天17: 50左右,林森浩将所有剧毒化学品注入宿舍的饮水机。第二天早上,黄洋喝下了从饮水机中注入剧毒化学物质的饮用水。之后,黄洋呕吐并去医院治疗。4月16日,黄因抢救无效而死。经过鉴定,黄洋被发现死于肝、肾等多器官损伤和二甲基亚硝胺中毒引起的功能衰竭。
在一审期间,林森浩说,黄洋曾开玩笑说,他想在即将到来的愚人节“捉弄人”,所以他有了捉弄黄洋的想法,从而导致中毒。他说他和黄洋没有直接的矛盾,只是对彼此“有些不满意”。在他看来,黄洋聪明、勤奋、好学,非常优秀,但有点自以为是。审判结束前,他说:“我的行为导致了我的同学黄洋的死亡,并给他的家人带来了巨大的打击。我为过去30年我父母的善良感到抱歉。我犯了大罪,我接受法庭给我的任何判决。”
在第一次审判之前,黄洋的父亲黄国强说,黄洋的尸体已经在殡仪馆放了半年多了。只有在凶手受到应有的惩罚后,他们才会埋葬黄洋。一审判决后,黄洋的亲属于12月19日火化了黄洋的遗体。
2014年2月25日,林森浩二审律师唐志坚受林森浩正式委托向法院提起上诉。
事件发生后,复旦校园乃至整个社会都发生了巨大的争议。黄杨佳坚持依法处理此事,拒绝接受道歉,但为林森浩辩护的声音也不断传来。今年年初,复旦大学177名学生联名签署了林森浩学生的《关于不判处死刑的请示函》,并送交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建议给被告林森浩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并在今后照顾受害者黄洋的父母。后来有媒体报道称,一名贵州退休教师致信上海高等法院,要求黄洋的父母“为林森浩讨要命”。当时,黄国强说这种行为“太幼稚”。黄国强表示,如果二审改判,他肯定会去相关部门询问原因。他的律师说,“我相信法院会公正地处理此案。”
“如果生活只像第一眼看到的那样,那该有多好...现在,我只能说对不起很苍白……”此前,媒体报道称,林森浩最近亲自给受害者黄洋的父母写了一封道歉信,恳求他们原谅自己的灵魂。黄国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他确实收到了一封道歉信,但不是最近收到的,而是今年5月和6月收到的。这封信不是手写的,而是用电脑打印的,每页底部只有林森浩的签名。最后署名是“罪人:林森浩”。
黄国强说,“信中的语气不像林森浩本人,而是像一名辩护律师。”由于林森浩在信中仍然声称他只是在开玩笑,他们没有接受道歉。面对即将到来的二审,黄国强仍然坚持:“严惩凶手,并为他的生命付出代价。”(原题:复旦投毒案:林森浩第一二审不忘死刑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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