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复旦投毒案可能是个巧合 黄洋或是病死
胡志强。(受访者提供图纸)
■(上图)2015年1月8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就复旦学生林森浩中毒案二审公开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在一审判决中,林森浩被判处死刑。新华社
胡志强认为复旦大学的中毒可能是一个巧合
林森浩只是想和黄洋开个愚人节玩笑,但他遇到了乙型肝炎的爆发
所以“当每个人都说他杀了人,他真的认为他杀了人。”
胡志强也是一名法医,有32年的专业经验,他在上半场和下半场的职业生涯截然不同。18年前,他是*部门的法医,也是刑警大队的教官。他说,这样的环境决定了评估师和调查人员的荣辱。必须更多地考虑寻找犯罪的线索。评估师为调查服务。他不喜欢这样的环境,“不够中立,不够超然。”
结果,在2003年,他加入了一个相对独立的司法鉴定机构,并很快在同行眼中变成了一个“替代品”,甚至被批评为“失败者”。
他接手的许多案件仍处于争议的漩涡中。他们没有像以前的案或张叔叔案那样有一个明确的是非标准。我们甚至不能肯定这不属于平反冤案的范畴,但可以肯定的是,胡志强一直在努力,发出不同的声音。他严格遵守从不涉嫌犯罪的理念,并一再质疑他认为“不科学”的死刑判决。例如,胡志强在*法医鉴定机构认定的“复旦中毒案”中得出了完全不同的结论。他甚至认为这个案子实际上是一个“巧合”。在林森浩承认自杀之前,每个人都认为他是“他杀的”。
“法医之间不同观点的碰撞和对抗在未来会越来越普遍。”他认为这是法医学的真正意义。
"把尸体埋起来作为标记,也许将来会有用."
1977年,胡志强是徐州医学院的工人、农民和士兵学生。毕业后,他在当地一家小医院当外科医生。1983年,当他家乡的*机关需要法医时,他糊里糊涂地去了那里。在他作为一名法医的职业生涯开始时,他一度感到尴尬,担心他的亲戚和朋友不会和他在同一张桌子上吃饭,甚至不会和他握手。但他后来发现,那些不在乎的人赢了,“如果你不把自己作为一名法医放在心上,你周围的人会逐渐忘记。”
对于局外人来说,法医学是一个血腥而令人兴奋的行业。它让尸体“说话”。它看起来很酷,但可以说是出自胡志强之口,但它会让人瞬间失望。"事实上,这就像解剖动物尸体一样."
他做了他认为最普通的工作,从一个没有受过训练的当地法医到北京。
由于他的工作,他开始频繁地与国家法医竞争,并变得越来越出名。起初,一些网民“人肉”显示了他的出身,嘲笑他是一个“敢于走进高雅殿堂”的小工人、农民和士兵。
“我不能改变我的背景。”胡志强没有反驳或回避它。在他看来,“许多有权势的同事私下里也认识他,不被外界理解为忽视甚至互相辱骂。”
2014年12月8日,胡志强在“复旦中毒案”二审中会见了陈一久。他笑着说:“对不起,陈,我们又见面了。”对方也笑了笑,什么也没说。
陈一久是司法部司法科学技术研究所所长,也是中国顶尖的司法鉴定专家之一。这是他们第三次见面。每次见面,他们都必须为这个案子“冲突”。然而,胡志强觉得两者之间的关系并不坏。虽然由于他们的出生问题,很难被认为是朋友,“他们都从事法医检查,理性和科学,对事物和人是不正确的”。
然而,这种科学评价在过去并没有完全实现。
胡志强仍然记得,在1987年的小除夕,一个守卫小屋的当地五口之家在小屋中被烧死,最初被确定为意外死亡。但他一走,就发现老人的喉咙骨头断了,而且他喉咙的碳化程度比其他地方轻,所以他断定老人是在被烧死之前被勒死的。然而,由于犯罪现场的偏远和破案的困难,一旦被列为谋杀案,整个春节对每个人来说都将是艰难的。几轮领导来了又走,但他们不敢下任何结论。最后,局里的“一把手”到了,笑着对他说:“小胡,我想这个案子已经定了——想不到大家都过得很开心。”这位“最高*”被视为老胡的“伯乐”。他总是称赞他的专业能力,并计划在接下来的几年里提升他为刑事调查部的副科长。
“那时候,他还年轻,”胡志强笑呵呵地说。他把鉴定结论告诉了局长:舌骨断了,呼吸道没有灰,这不是意外...话还没说完,“最高*”就喊道,“我今天就把话留在这里,不管谁说这是谋杀,他都将被处死!”
说到这里,胡志强仍然固执己见。他把警察局局长拉到一边,平静地说,“别听他的。埋葬这具尸体作为标记。这在将来可能会有用。”
警察局长在今年30号晚上破了这个案子。原来是一个认识老人的年轻人。知道村里给五保户寄钱,他来偷钱。谁知道被老人发现了,干脆掐死老人放火烧了小屋。结果与胡志强的判断没有任何不同。
但最终,他赢得了官司,但失去了“职位”,约定的晋升也失去了。
接下来的几年自然也很糟糕。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离开。直到有一天,一位同事告诉他,这位“最高*”离开后仍然公开表扬他,说他不仅有很强的工作能力,还能坚持自己的意见。
然而,这一事件使胡志强更加深刻地认识到,评估师不应该实行行政管理模式,而应该是独立和中立的。
他不喜欢现在的圈子。
他参与了“常杀妻案”和“年斌案”,成为业内另类。
他终于找到了离开的机会。从2003年开始,他进入了南京医科大学法医学院。2007年,他被转移到今天相对独立的鉴定中心进行法医病理学和法医临床鉴定。
这时,胡志强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他从一名传统的法医变成了业内的“另类”。用他的话来说,“他刚刚脱离了系统,一头扎进了漩涡”。
他办了“常谋杀案”。
这起谋杀发生在2007年5月16日凌晨,地点是北京市海淀区*财经大学家庭医院。马庆炎(42岁)被发现死于大火。他的丈夫常,当时是中国电子报纸的副总编辑,因为他和马庆延的长期不和而成为唯一的嫌疑人。
后来,因故意杀人放火被起诉。审判决定的依据包括一份尸检报告,该报告认为,对死者的尸检发现右侧舌骨大角骨折,因此不排除死者死于勒死或勒颈窒息,在死者的心血管系统和喉咙中没有检测到一氧化碳,这可以证明死者是被他人勒死并放火焚烧尸体。
然而,根据胡志强的说法,外部颈部压迫并不是舌骨骨折的唯一原因,“右侧舌骨大角骨折”这一表述不能反映骨折的具体位置和性质。此外,尸体已经处理完毕,不可能得出唯一的结论。最后常被宣判无罪,在狱中度过了六年。
“年斌案”以后使得胡志强的知名度大大提高。胡志强在“年斌案”中指出了许多无法解释的“神性认同”。例如,在死者的血液和尿液中检测到氟乙酸盐,而在肝脏和胃中未检测到氟乙酸盐。在干净的高压锅和铁锅里发现了氟乙酸盐,但在中毒死者的胃里没有。从科学的角度来看,这是不可能的。毒物从口中进入,在肝和胃中的浓度应该更高,但是结果显示肝和胃中没有毒物。
也就是说,案件的性质还不清楚,两个孩子到底为什么会中毒?目前的证据无法确定是中毒还是事故。甚至毒药和死因都不清楚。一个人怎么能被定罪?
在胡志强干预后,这些案件发生了逆转,但由于这种逆转,案件本身并没有被明确定义为“冤情的平反”。人们的讨论已经从案件本身逐渐蔓延到胡志强。
在互联网上,不乏对胡志强的同行批评,指责他是个异类,涉水涉水。更多的是不明真相的群众,各种各样的谩骂,认为他在不道德的交易中披着正义的外衣。这一指控因“复旦中毒案”而进一步升级,甚至之前的一些帖子也被证明是他的不公正。
2011年6月底,一名患者的父亲在网上指责胡志强在对其女儿的司法鉴定中不中立,"想尽一切办法寻找各种借口和借口来掩盖综合医院的错误..."这封信的内容不长,当时没有引起太多的注意。然而,自从林森浩案件以来,2014年在这个博客上有更多没人注意的评论,所有的评论都是辱骂性的,甚至有人直接问,“这个人是不是坏了一两天,值得当法医?”
事实上,胡志强不接受这个案子,病人父亲的指控是没有根据的。
“黄洋的死亡有三种可能:一种是中毒,另一种是死亡,第三种是中毒致死。我更喜欢第二种。”
对于各种各样的指控,胡志强从不责骂他们,偶尔会用四个字来回答:“别在意”。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他是一个没有脾气的人。他经常在网上为自己的信仰辩护。在百度的“林森浩酒吧”上,他阐述了一些他认为足以颠覆此案的观点。
为什么黄洋的乙肝抗体测试是三阳性?这和中毒有直接关系吗?
为了回应这些疑问,他搜索了大量关于中毒和病毒性肝炎的信息。同时,他还找了一个熟悉的专家进行咨询,对方也肯定了他的观点。最初,他想组织另一组专家进行演示,但由于资金问题,他不得不暂时放弃。
他还指出被控中毒的水样存在问题,水样是林的两个同学采集的。将大水桶里的水贴上黄洋宿舍饮水机的标签,交给所有司法人员,尤其是出具鉴定结果的法医,这是非常误导人的。因为根据林森浩的供词,他是在饮水机的水槽下中毒的。这种说法等于直接证明黄洋是被毒死的。事实上,饮水机里的水还没有经过有毒物质的分析。在来自黄洋的同一份尿样中,两个国家司法鉴定机构给出了两个完全不同的鉴定结果,一个有毒(含有二甲基亚硝胺),另一个无毒。为什么法院只相信毒性鉴定而不相信无毒鉴定?为什么我们不能再检查一次?为什么不检索测试的原始质谱图?
去年4月底,胡志强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出具了法医证据审查意见书,并提出了上述意见。5月中旬,*机关发布了一份声明,称“饮水量0.5毫升”写为“饮水器中的水样0.5毫升”。
《林森浩酒吧》中的胡志强“骂”:多么轻松的“写”!没有明显的错误被承认。这种“写作”的代价或后果就是林森浩的生命!这种“写作”首先是对证据的颠覆。应要求原鉴定人重新审查鉴定意见。黄洋宿舍饮水机里的水没有经过检测,也没有检测出有毒物质。林森浩中毒案有什么证据吗?除了忏悔,还有什么?
有了刑事调查的经验,他把自己的观察告诉了律师,并希望指导律师在法庭上提出这个问题。"我认为这个问题足以将案件发回重审."胡志强说,但律师没有问。
“所以黄洋的死亡有三种可能:一种是毒药,另一种是死亡,第三种是毒药引起的死亡。我更喜欢第二种。”胡志强认为这个案例可能是一个“巧合”:林森浩只是想和黄洋开一个愚人节玩笑,但他在黄洋遇到了乙型肝炎的爆发,所以,“当每个人都说他杀人时,他真的以为他杀了人。这应该是一场虚构的谋杀,这也是他做出这样声明的原因。”
对于网上的各种阴谋论,胡志强表示,他之所以接这个案子,是因为司伟江律师提供给他的材料,“数值不对”在此之前,他对该案的唯一理解是“该案与清华的铊中毒案非常相似”
胡志强和他们的两个家庭都没有见过面。到目前为止,与福临唯一的联系是1月20日林尊耀发给他的一条短信。“法医胡谢谢你。最近,我很沮丧,我记不起要你的电话号码和说谢谢。不管结果如何,谢谢你。”
胡志强收到了感谢,但因为太忙,他仍然没有回复。
他认定“黄静非正常死亡”,但未能推翻判决。他说,“尽你所能发出声音,这就是我。”
在采访中,他讲的许多故事应该被认为是他的失败。因为这些案例在他相信鉴定结果是在科学领域做出后并没有被推翻。
他希望通过这些案例告诉人们,司法鉴定在今天仍然有其制度上的局限性。“我没有特别选择有争议的案件,但这个案件找到了我,我当然不会拒绝,因为我一直希望通过个案来改变或推动司法鉴定制度的改革。”
“黄静案”是他唯一主动找到的。
那一年,他无意中在报纸上看到一则报道,湖南湘潭的一位女音乐教师黄静在男友的床上裸死。此时,现有的鉴定报告显示心脏性猝死。但是,他从各种数据分析中发现情况并不相同,于是他主动给黄家人打了电话。“你好,我是法医。当我看到你女儿的情况,如果你相信我,给我看看信息。”
在与法医学权威专家周学良教授讨论后,他与周学良教授等人提出了完全不同的书证审查意见,认为黄静可能是被勒死的,应该是非正常死亡。
然而,该案最终维持了其最初的结论。面对这样的结果,他说,"尽你最大的努力,发出自己的声音,这就是我。"
胡志强的话往往一针见血,没有回旋的余地。
“可以说,每一起谋杀案的背后,都会有一个错误,或者是一个不规范、不科学的评价。”他直言不讳地表示,国内的评估机构并不完善,也没有统一的标准。*部门有*部门的鉴定机构,检察院有检察院,司法机关的所有鉴定机构都不是独立的。这种自我调查和自我评价的制度处于封闭状态,很容易受到*意见的影响。很少有人质疑它。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自我调查和自我评价制度是导致不公正、虚假和错案的重要原因。这个不合理的制度应该被打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