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2019年度化学化工和交叉领域迎来初评
关于召开2019年教育部化学及交叉领域重点实验室初审会议的通知
教育技术发展中心函[2019][5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部门(教委),*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各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厅(局),各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关于组织2019年教育部化学及交叉领域重点实验室评估工作的通知》(教技发展中心函[2019第53号)的总体部署,教育部科技司将于2019年9月10日至12日在北京召开2019年教育部化学及交叉领域重点实验室初步评估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国防事务的初步意见
采用电话答辩的方式,分为两部分:实验室五年工作总结报告和专家询问,在此期间专家组将对评估材料进行评审。
1.初步审查会议回复日期:2019年9月10 -12日
2.实验室总结报告。初步评估会议将通过电子演示(防御视频)进行,时间不超过25分钟。声明内容必须与提交的“五年工作总结报告”内容一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研究水平和贡献、研究队伍建设、学科发展和人才培养、开放和运行管理等。
3.专家问题。电子演示播出后,评价专家将通过电话提问,实验室应答者应提前在电话旁等候(具体时间见附件1)。回答过程采取一个问题和一个答案的形式,专家提问的时间不超过10分钟。
二。材料要求
1.《国家科学技术保密条例》所列属于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范围的内容,不得出现在实验室五年工作总结评估材料中。如果实验室有分类内容,请按要求对提交的工作总结和其他评价材料中的分类内容进行解密,PPT和回复内容不进行分类。
2.回复材料包括:1份回复视频、1份PPT(具体要求见附件2)和1份回复回执(见附件3)。上述电子资料应在2019年8月30日前汇总并记录在光盘上,并发送或邮寄至我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35号803室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评估办公室(100080)
电子邮件:shiyanshi@cutech.edu.cn
协理:辛格、刘传斌、刘新民
电话:010-62532670
传真:010-82502753
附件:
1.答复时间表
2.材料要求
3.回复回执
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
2019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