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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开展2015年度重点实验室评估综合评议

科普小知识2021-08-07 03:4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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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开展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综合评估的通知

相关高等院校:

教育部数学、科学、地理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2015年会议的初步评估和现场检查已经完成。根据《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办法》和《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评估规则(2015年修订)》([教学技术2015年第3号)的相关规定,按照初始评估分数占60%,现场检查分数占40%的方法,对参与现场检查的各实验室的分数进行计算并从高到低排序。 每组分数后面的实验室将参与综合评价,占参与实验室总数的不低于20%。 根据得分,要求“信息数学与信息行为”等16个实验室参与综合评价(列表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综合评估将于2016年1月27日(星期三)在大国际会议中心(中国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9号,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校园,电话:010-82323888)举行。

2.综合评价分为数学和地质两个领域组,每组由7-11名专家组成。

3 .参加实验室的综合评价,实验室主任将到会做工作报告,并回答专家的提问。本文主要介绍了该实验室的代表性成果、优势和特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发展规划和设想。报告时间为30分钟,回复时间为10分钟。综合评估不接受审计和观察。

4.综合评估环节仍委托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作为评估机构负责具体实施。请各依托单位和实验室认真学习评估规则,为评估做好准备。科技发展中心将在近期以邮件形式通知具体安排和相关要求。

联系人:科学技术部邵海涛、邹慧

电子邮件:kjsjcc@moe.edu.cn

电话:010-66096301

附件:参加2015年教育部数学科学与地球科学重点实验室综合评估名单

附件:参加2015年教育部数学科学与地球科学重点实验室综合评估名单

教育部科学技术司

2016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