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开展重点实验室2016年度评估工作
关于开展2016年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评估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部门(教委),*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各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厅(局),各有关高等学校:
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是国家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定期评估是实验室管理的重要环节。为加强实验室管理,提高实验室创新能力和水平,根据《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建设和管理办法》和《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评估规则(2015年修订)》的要求,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每年按数学地质、生命、信息、材料工程和化学顺序依次评估1-2个领域,每个实验室评估周期为5年。
2016年,我们部门将组织一次生命领域实验室的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在生命领域开放和运行3年的实验室应参与定期评估。有156个实验室参与了今年的评估。参与实验室列表和初步分组见附件。
2.今年生命领域实验室评估的具体工作委托给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作为第三方评估机构。
3.评估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按照《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评估规则》(2015年修订)执行。2016年实验室评估初步评估定于9月进行,现场检查定于10月下旬进行,综合评估定于11月下旬进行。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请密切关注http://www.cutech.edu.cn/cn/index.htm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和科技部网站。
4.要求所有支持单位和实验室按照评估规则进行准备。如果您对参与评估或分组计划有任何疑问,您可以与我公司沟通,并在7月25日工作结束前通过正式信函向我公司提交调整申请。
联系人:邵海涛、邹慧、台中智、科技厅基金会
电子邮件:kjsjcc@moe.edu.cn
电话:010-66096301
附件:参加2016年生命领域评估的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名单
教育部科学技术司
2016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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