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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明年起开展普通高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

科普小知识2022-08-02 21:2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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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确保工作的公平和公正,教育部设立了举报电话和信箱。

□评估时间:2014-2018

□评估重点:关注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与国家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适应性,教师和教学资源的保证,教学和质量保证体系的有效性,学生和社会用人单位的满意度

□评价方法:*和省级*分级负责;教育部负责审计和评估属于大学的*部委。为了充分发挥第三方评估的作用,试点项目应先进行,逐步推开。

记者今天(12月20日)从教育部获悉,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有效推进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提高本科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教育部近日发出通知,决定从2014年至2018年在普通高校开展本科教学工作考评。

本次审计评估坚持“以评估促建设、以评估促改革、以评估促管理、以评估促建设、以建设促发展”的方针。突出内涵建设,突出特色发展;强化合理办学定位,强化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加强质量保证体系建设,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审计与评估的对象包括所有通过参与普通高校本科教学水平评估而获得“合格”或以上结论的高校。新建本科院校通过参加普通高校本科教学工作资格评审获得“合格”结论的,必须在5年后参加考核。

根据教育部新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评估方案》,评估的核心是评估学校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情况和培养效果。注重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与国家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适应性,教师和教学资源的保障,教学和质量保证体系的有效性,学生和社会用人单位的满意度。

据了解,*和省级*负责不同级别的审查和评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考核评估方案》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地区高等教育发展需要,制定本地区高等学校的具体考核评估方案和评估计划。教育部高等教育和教学评估中心负责对*部委下属的高等院校进行审计和评估。要充分发挥第三方评估的作用,首先要开展试点,逐步推开,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高校审计评估工作。

在审计评估过程中,要实行信息披露制度,认真评估纪律,开展“阳光评估”,确保评估工作有序、规范、公平、公正。教育部设立了热线电话和信箱(010-66096713,教育部高等教育司评估办公室,北京市西城区大木港胡同37号,100816),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原名“普通高校本科教学评估明年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