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开展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基地评估工作
关于开展高校学术创新和智力引进基地评估的通知
教育和技术部第137号[2018]
所有相关高等院校:
根据《高校学科创新人才引进项目实施管理办法》([2016年第4号)的有关规定,为更好地发挥评估工作的导向和激励作用,促进“高校学科创新人才引进111基地”(以下简称“111基地”)的规范化管理和高效运行, 为进一步提升“111基地”引进人才和高校科技创新能力,教育部和国家外国专家局决定组织“111基地”评估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目标
2007年,“111基地”批准项目建设,并通过验收获得滚动支持(名单见附件1)。
二。评估的内容
重点评估“111基地”的基础条件和综合实力,学科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合作研究和协同创新水平、国际团队建设和拔尖青年人才引进、管理运作和开放共享等方面的建设成就和主要问题,以及未来发展规划和依托单位的支持。
三。评估方法
这一评估是由团体辩护进行的。具体考核工作由“111计划”管理办公室协调,由“111计划”专家委员会实施。
四.评估结果
评价结果分为三个等级:优、良、差。对优秀基地给予后续支持,优先推荐和承担与国际合作重点研发项目相关的任务;建设成效差的基地不再列入国家“111基地”支持项目。
V.相关要求
1.各参与基地按照评估工作的总体要求进行了认真总结和梳理,并编制了《高校学术创新与智力引进基地评估申请报告》(附件2)。为评估内容准备会议答辩材料及相关支持材料。
2.依托高校,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和参与评估工作,于2018年5月24日前将评估申请报告及相关支持材料一式两份报送教育部科技司。同时,要通过高校人才引进项目管理系统将评估申请报告上报至电子版。
3.会议辩护定于2018年5月下旬进行。报告采用PPT的形式,需要30分钟。时间和地点将另行公布。
六.联系信息
“111计划”管理办公室教育部科技司联系人:于玉龙、何。电话:010-66096358。电子邮件:zh@moe.edu.cn。
国家外国专家局“111计划”管理办公室,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专家司,联系人:蔡顺康、郑新洲。电话:010-68948899-50522。电子邮件:wjsjhc@safea.gov.cn。
附件:1。高校学科创新与智力引进基地评估清单
2 .高校学科创新智能基地评估申请报告
教育部科学技术司;国家外事局教育、科学、文化和卫生专家司
2018年5月10日
附件1:
高校学科创新与智力引进基地评估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