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博士后成短期科研政绩工具
3月21日,科技部发布了《支持复工、复产、平稳运行的科技创新若干措施》,要求在国家科技计划项目中增加博士后岗位。其劳务费和相关社会保障补贴按规定从项目资金中列支。事实上,大学通过高薪吸引博士后学生并不罕见。在最近的博士后招聘公告中,苏州大学甚至推出了一个年薪100万元的博士后职位,这远远高于大多数大学的教师工资,引起了热议。
从组织需求的角度来看,博士后流动站是培养和储备高级科研人才的重要组织形式。李政道曾两次致函国家*,建议在中国建立博士后研究站,并实施博士后制度。*同意这一点。获得博士学位只是高层次科研人才培养过程的一部分。年轻医生需要在成熟的科研团队中接受培训,以便逐渐成长为具有独立科研能力和学术领导潜力的科研人员。
从个人需求的角度来看,博士后经历是年轻医生为未来学术生涯积累人脉、项目和成就的重要途径。流动站博士后研究是一种研究经验,不是学位阶段,不是人才职称,不是专业技术或行政职务。博士后研究人员主要协助所在研究机构的专家学者从事创新性研究工作,具有使用和培养的双重属性。他们与合作导师有一定程度的隶属关系,不完全具有独立研究者的地位。博士后的工作年限一般只有2~3年,从工作性质上来说是临时工作,工作期满后必须流出站外。在得到一份长期工作之前,他实际上处于流动性状态,有些人生动地称他为“临时研究工作者”。长期以来,博士后流动能力强,薪酬和待遇竞争力不足,吸引力不强。只有那些首先找不到满意的科研岗位的医生才会选择这个过渡岗位。但是,这一制度仍然为大批年轻医生的成长提供了必要的阶梯,为我国整体积累和培养了一批高水平的科研人才。通过这一过渡时期,许多科研人才在他们的学术生涯中挖出了“第一桶金”,然后逐渐发展成为可以独立的科学家。
近年来,随着高校“双一流”建设的深入,高校教师岗位的起点要求水涨船高。越来越多的大学参照国际惯例,将博士后经验作为聘请助理教授或讲师的重要前提。主要原因是一些医生在学习期间仍然缺乏足够的科研经验和成果。通过博士后研究经历,他们可以更好地提高年轻医生的科研经验和科研能力,也可以更好地检验他们的科研基础和科研成果。与此相适应,高校为博士后学生提供了20000、30000、50000、800000甚至100万元的“连续加薪”。然而,我们也注意到一些大学在执行人事政策的过程中出现了“一刀切”的现象。一些高校人事管理部门在进行教师资格考试时,直接将新鲜博士生或项目论文等产出不足的年轻科研人才拒之门外,使他们没有机会进入专业评审或同行评审阶段。然而,事实上,仍有一些考生具备很好的基础条件和发展潜力,符合高校学术发展的需要。高校人事政策应为他们提供必要的途径。
我们也看到许多地方和大学的博士后队伍的定位有些偏差。首先,一些地方和高校把博士后规模的迅速扩大甚至加速扩大作为提高科研产出的捷径,这样既可以让受聘的博士后学生获得高薪,又可以留下一批自然科学、社会科学项目和核心期刊论文。因此,这种博士后补偿制度已经成为一种变相的项目和论文“赎回”政策。一些学院和大学率先尝到了甜头。越来越多的高校纷纷效仿。其次,一些地方和大学通过非常规博士后工资为扩大高层次人才规模提供了强有力的工具,但也影响了教师的正常管理秩序。大量在职教授和副教授的收入不如博士后,但他们是高校一线教学和学生指导的主力军。从长远来看,人们会改变主意。第三,由于简单高薪对高层次人才的吸引力有限,一些高校做出了可能无法兑现的承诺,如“高比例博士后留在国外”,导致各种管理混乱。
博士后制度实质上是培养和储备高级科研人才的制度。研究型大学建立和完善这一体系,将有助于不断完善科研人才建设体系。但是,高校也需要认识到博士后队伍是高校骨干教师的必要补充。国家扩大博士后队伍的政策是加强这个辅助队伍对骨干教师的支持作用,这个辅助队伍不能用来影响骨干教师。博士后流动站建设的重点是培养和储备科研人才,不能被异化为科研指标的“救赎平台”。只有尊重科学发展规律,博士后队伍才能在高校科技工作体系中发挥更可持续的作用,从而支持高校师资队伍的整体建设,避免成为高校短期科研成果的工具。
(作者是同济大学高等教育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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