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柏钊
陈柏钊,中专文化。曾任广州市白云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5年4月22日,因涉嫌贪污罪被刑事拘留。2015年5月,陈柏钊被逮捕。
1、人物简介
陈柏钊,中专文化,从2002年开始担任广州市白云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直至2015年4月涉嫌贪污罪被调查。
2015年4月22日,因涉嫌贪污罪被刑事拘留。
2015年5月,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决定,陈柏钊被逮捕。
2、庭上喊冤
2016年3月10日,广州中院开庭审理了广州市白云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原董事长陈柏钊被控贪污一案。检方指控,陈柏钊在公司转制时故意隐瞒133套房产资料,导致核定价格极低,转制后陈柏钊将上述房产卖出,个人获利5960余万元。
庭上,陈柏钊称自己不构成贪污罪。陈柏钊喊冤称“一分钱都没动过”,辩称这些钱全都是他代公司持有,从未碰过存款的银行卡和密码。
3、检方指控
2016年5月16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对陈柏钊涉嫌贪污案进行审理。
检察机关指控,2002年间,陈柏钊担任广州市白云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以及白云城建公司深化企业改革筹备小组领导小组组长,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白云城建公司由国家出资企业向民营股份制企业转制过程中,故意不向资产评估公司提供公司133套房产(价值4459万多元)的有关资料,导致该部分资产因资料不全,仅被核定为260多万元,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共计4199万多元。
在转制完成之后,陈柏钊将该133套房产出手,所得售房款共计5962万多元,陆续转入其个人名下的储蓄账户、理财账户或者用于购买个人房产、购买个人职工股等。
另查明,白云城建公司转制前,由公司会计人员保管的“小金库”上有余额人民币400多万元,转制时该笔款项也未纳入资产评估。转制后,陈柏钊要求将该笔款项共计469万多元移交给其本人,并陆续转入其个人银行账户,占为己有。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陈柏钊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共财物,其行为触犯了刑法,应当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该案尚在进一步审理当中,当天并未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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