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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椰娃艺术团

科普小知识2021-09-01 11: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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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椰娃艺术团始创于1998年,教学场地近6000平方米,配备了专业的教学设施和智能监控系统,教室和家长休息场所,全部配有冷暖双温空调宽敞舒适。椰娃的办学规模、教学成果和社会知名度均居全省领先地位,全国著名品牌。

中文名:海南椰娃艺术团

类别:艺术团

地点:海南

国家:中国

1、基本简介


海南椰娃艺术团舞蹈室

海南椰娃艺术团设有总团和三个分团,开设舞蹈(中国舞蹈、拉丁舞)、声乐、器乐、美术等专业课程;授课教师全部毕业于专业艺术院校,并富有实践经验和通过行业注册。

经“椰娃艺术团”培训,有大批小椰娃考取了全国各地的艺术院校和艺术特长生;数千人次在全省、全国及国际多种艺术门类比赛中获奖;其中获特等奖、金奖的达三百多人。

椰娃经常参加海南省各种大型文艺晚会的表演;多次进北京在*电视台现场表演和获奖。是海南省唯一参加*电视台“心连心”艺术团演出的少儿艺术团体。

*电视台还多次赴海南到椰娃录制节目,仅2010年初,央视少儿频道“银河之星”栏目就连续播出十五集椰娃学员节目。多次赴港、澳和出国访问演出中为国增光,获得高度赞誉。

作为一项公益事业,“椰娃艺术团”全额投资每年举办一届椰娃艺术节和中国舞蹈家协会舞蹈展演,让每个椰娃学员都有在*舞台展示自我的机会。经过评奖,小演员可获得中国舞蹈家协会颁发的证书。

2、教学条件


椰娃艺术团舞蹈室

“椰娃艺术团”教学场地近5000平方米,配备了专业的教学设施和智能监控系统,教室和家长休息场所,全部配有冷暖双温空调宽敞舒适。

椰娃的办学规模、教学成果和社会知名度均居全省领先地位,成为全国著名品牌。

作为一项公益事业,“椰娃艺术团”全额投资每年举办一届椰娃艺术节,让每个椰娃学员都有在*舞台展示自我的机会。

3、教学成果


椰娃艺术团家长休息区

1998年首次进北京参加第一届小荷风采展演;

1999年赴广东参加亚洲少儿艺术节演出;

2000年赴澳门演出;

2002年参加*电视台“心连心”艺术团演出;

2003年和2005年两次赴香港演出;

2004年赴北京在*电视台“舞蹈世界”演出,获得最佳表现奖;

2005年参加*电视台少儿频道“让中国卡通走出荧频、走进孩子”专场演出;

2005年参加*电视台国际广告艺术节“金椰子颁奖晚会”演出;

2006年出国赴新加坡举办椰娃专场歌舞晚会;

2007年赴新加坡、马来西亚演出,均获得好评载誉而归;

2008年以来,美术、声乐、器乐等专业参加国内、国际大厦多次获得金、银、铜奖;

2009年赴北京参加第五届“小荷风采”大赛《黎童与小鸭》获全国金奖;

2009年*电视台少儿频道“银河之星”导演组赴海南,在椰娃艺术团选拔4名小演员和二位美术班学生录制节目,分6期早*电视台播出;

2010年赴香港参加亚洲国际少儿舞蹈声乐大赛,“欢乐岛,长寿歌“获金奖,声乐节目获金奖一个、银奖一个;

2010年有4位椰娃小演员入选到*电视台参加“银河之星”比赛,全部获得”银行之星奖;

2010年美术班参加世博会中国馆少儿画展,海南省仅有的二幅参展作品均为该团学生创作,现于收藏于中国馆内永久展出;

2011年湖南卫视在广州举办跨年度晚会特邀海南椰娃艺术团小演员与著名电影演员赵薇同台演唱《最好的未来》;

2011年赴北京参加第六届"小荷风采"大赛,舞蹈《小赶海》获金奖;

2011年“绿岛椰林杯”泛北部体育舞蹈公开赛,荣获拉丁师生组第一名、拉丁双人舞第一名、第二名;

2011年度三亚“第二届全国体育舞蹈公开赛”荣获团体舞第一名和双人组、等级赛共有42名同学分别获得一、二、三等奖;

4、主要人物


海南椰娃艺术团声乐教室

团长王淑兰

中国舞蹈家协会考级中心副主任、中国舞蹈家协会考级中心海南考区委员会主任、中华文化促进会理事、中国儿童歌舞学会常务理事、中国艺术教育联盟副主席、海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第五届文联委员、世界华人音乐舞蹈总会副主席。

1999年“椰娃艺术团”被命名为“海南省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基地”;

2005年被中国美术家协会授予“特等教育基地”;

2006年荣获“海南省企业信用等级AAA级”认证,和“海南省家长满意学校”称号;

2007年获“中国舞蹈家协会五星教学会员”单位称号;

2008年被授予全国诚实守信示范单位称号;

团长王淑兰女士多次荣获“全国少儿工作突出贡献”奖。

2009年再获海南省行业品牌十大杰出人物称号。

5、荣誉称号


海南椰娃艺术团休息区

•1999年获得由海南省文体厅和海南省教育厅颁发的“海南省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基地”称号;

•2002年参加*电视台《心连心》艺术团演出;

•2005年获得中国美术家协会颁发的特等教育基地称号;

•2006年获得海南省第一届海南省民办教育十佳信用奖;

•2006年获得海南省海南省家长满意学校称号;

•2006年获得海南省评价中心颁发的海南省企业信用等级AAA级认证;

•2007年荣获《金苗苗杯•第三届全国少儿书画摄影大赛》组委会颁发的“全国金苗苗少儿书画摄影培训基地”称号;

•2007年获得中国舞蹈家协会授予的“五星级教学会员单位”称号;

•2008年荣获中国质量信用评价中心授予的“中国AAA质量信用企业”;

•2008年荣获中国质量信用评价中心授予的“全国诚实守信示范单位”称号;

•2009年荣获中国质量信用评价中心授予的“全国教育行业百强品牌学校”和“全国教育行业质量信用百强单位”称号;

•2009年再获"海南省行业品牌十大杰出人物"称号;

•2010年12月中国舞蹈家协会决定成立"中国舞蹈家协会舞蹈考级中心海南考区委员会";

6、教学制度


美术教室

一、入学条件

认可并遵守本管理制度,服从本团的管理方可报名。

对已经报名但在就学过程中,不服从本团管理和本制度约束的,将劝其退出本团。

二、教学秩序

1、舞蹈班上课时,统一穿椰娃练功服(包括夏季服装和冬季服装各一套)。

2、禁止在教学区吸烟、带宠物和大声喧哗。

三、收费制度

1、先缴费,后上课。

2、按学期缴费。缴费时切记索取报名凭证并妥善保存,以备查验。

3、缴费时间:十二月末缴来年上半年学费,六月末缴下半年学费。

4、新生报名,须交纳20元报名费,用于建立学生档案。

5、学生报名缴费上课后,不办退费,不转让他人,特殊情况(如:转学到外省,生病住院)经本人(家长)申请,批准后,

退所剩课时费用的90%。

四、补课方法

1、在本团正常上课时间,学生因个人原因请假缺课的,不退费,不顺延(即变象退费),经椰娃办公室安排可以在本班上

课之余到其它班补齐所缺课次数。不愿意补课的即自动放弃。

2、实验班学生连续请假一个月以上者,不予保留实验班原班名额。

3、补课原则上不得跨学期,特殊原因确需在下学期补课的,必须在新学期缴费报名之后安排。从缺课之日起超过半年不再安排补课。

五、接送须知

上课前和下课后,法定的监护责任人——家长,应准时接送自己的孩子,以防发生意外。

六、演出和排练纪律

参加演出的同学,必须保证准时参加排练和演出,不得迟到、早退和缺席排练。否则,取消其演出资格.

7、相关信息

地址:龙华路34号环球龙华大厦6层

电话:0898667314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