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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必武

科普小知识2021-12-25 12: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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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必武(1886年3月5日-1975年4月2日),1886年生,中国*的创始人之一,原名董贤琮,又名董用威,字洁畲,号壁伍。湖北黄安(今红安)人。曾任**南方局副书记,*重庆工委书记,**财经部长,华北局书记,华北人民*主席。建国后,历任*财经委员会主任,政务院副总理,政务院政法委员会主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全国政协副主席,**监察委员会书记,*副主席、代主席。1975年1月任第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是*六届*委员,七、八、九届*政治局委员,十届*政治局常委。

1、人物简介


董必武

董必武,1886年生,原名董贤琮,又名董用威,字洁畲,号壁伍。湖北黄安(今红安)人。1903年考取秀才。1905年考入湖北“文普通”学堂,1910年毕业,获清朝学部授予的拔贡学衔。后在黄州任教员。1911年参加了辛亥革命,同年加入中国同盟会。1914年考入日本东京“私立日本大学”学习法律,在日本加入孙中山创建的中华革命党。1915年6月回国从事反袁活动,两次被捕入狱。1916年出狱后再度赴日本。1918年回国,参加护法运动。1919年在上海参加了五四运动,后创办武汉中学,教授国文。1920年秋在武汉建立共产主义小组。1921年7月出席中国*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是武汉小组代表。随后建立和发展湖北省的党组织,任*武汉区委委员,湖北*部部长,湖北省委委员。第一次国共合作时领导筹建了*湖北省党部,并任湖北省*工作委员会主任,**候补委员。1928年赴莫斯科中山大学、列宁学院学习。1932年回国,在江西*革命根据地,历任**党校校长,*党务委员会书记,*工农**执行委员,最高法院院长,工农检察委员会副主任。1934年10月参加长征。到陕北后,任**党校校长,陕甘宁边区*代理主席。抗日战争时期和抗战胜利后,是中国*同*谈判的代表之一。1945年代表解放区参加旧金山联合国制宪会议。曾任**南方局副书记,*重庆工委书记,**财经部长,华北局书记,华北人民*主席。

建国后,历任*财经委员会主任,政务院副总理,政务院政法委员会主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全国政协副主席,**监察委员会书记,*副主席、代主席。1975年1月任第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是*六届*委员,七、八、九届*政治局委员,十届*政治局常委。

出版有《董必武选集》、《董必武政治法律文集》、《董必武诗选》、《董必武年谱》。

1975年4月2日在北京逝世,终年90岁。

2、人物生平


董必武

董必武,男,1886年生,原名董贤琮,又名董用威,字洁畲,号壁伍。

湖北黄安(今红安)人。

1903年考取秀才。

1905年考入湖北“文普通”学堂,1910年毕业,获清朝学部授予的拔贡学衔。

后在黄州任教员。

1911年参加了辛亥革命,同年加入中国同盟会。

1914年考入日本东京“私立日本大学”学习法律,在日本加入孙中山创建的中华革命党。

1915年6月回国从事反袁活动,两次被捕入狱。

1916年出狱后再度赴日本。

1918年回国,参加护法运动。

1919年在上海参加了五四运动,后创办武汉中学,教授国文。

1920年秋在武汉建立共产主义小组。

1921年7月出席中国*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是武汉小组代表。

随后建立和发展湖北省的党组织,任*武汉区委委员,湖北*部部长,湖北省委委员。

第一次国共合作时领导筹建了*湖北省党部,并任湖北省*工作委员会主任,**候补委员。

1928年赴莫斯科中山大学、列宁学院学习。

1932年回国,在江西*革命根据地,历任**党校校长,*党务委员会书记,*工农**执行委员,最高法院院长,工农检察委员会副主任。

1934年10月参加长征。

到陕北后,任**党校校长,陕甘宁边区*代理主席。

抗日战争时期和抗战胜利后,是中国*同*谈判的代表之一。

1945年代表解放区参加旧金山联合国制宪会议。

曾任**南方局副书记,*重庆工委书记,**财经部长,华北局书记,华北人民*主席。

建国后,历任*财经委员会主任,政务院副总理,政务院政法委员会主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全国政协副主席,**监察委员会书记,*副主席、代理主席。

1975年1月任第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是*六届*委员,七、八、九届*政治局委员,十届*政治局常委。

1975年4月2日在北京逝世,终年90岁。

3、成就贡献


董必武

董必武在*领导工作中的建树甚多,尤其是在政权建设、法制建设、农*动、统一战线工作、反动统治区党的秘密工作这些方面,都有突出的贡献。

董必武同志是我们党的一位法学专门家。他不但长期从事法制建设的实际工作,而且根据马克思主义关于国家和法的学说,结合我国法制建设的具体实际,提出许多独创性的见解。他认为,法制和国家是紧相连属的,没有法制就不能成为一个现代国家。无产阶级*民夺取政权后,必须迅速创立人民*的法制,以促进和保障经济建设的发展。在国家确立了*制度,主要的任务已经由解放生产力变为保护和发展生产力的时候,不能再经常搞群众运动,必须进一步健全法制。他针对五十年代我国法制工作中的问题明确地指出,加强法制的中心环节是依法办事,一是要有法可依,二是要有法必依。要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逐步制定出必要的法规。特别要抓紧刑法、民法等基本法律的制定工作。要加强法制建设和法制宣传,提高人民当家作主的思想,培养人民的法律意识,使人民信法、懂法、守法。党员和*首先要模范地遵守法制。凡自命特殊、置国法于不顾而犯了法的人,不管他地位多高,功劳多大,一律要追究法律责任。董必武同志的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对于今天我们加强*法制建设仍然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董必武是新中国人民*法制的先行者。

董必武几十年如一日,孜孜以求,鞠躬尽瘁,为建立新中国的法律制度作出了不可磨灭的巨大贡献。他在土地革命时期,就担任了中华苏维埃*最高法院院长,并一度代理工农检察委员会主席,主持*革命根据地的司法工作;在第二次国共合作时期,董老利用国民参政会和其他场所,领导和推动各党、各派、各界人士,组织宪政促进会,进行大规模的争取*、反对**的宪政运动。

新中国成立前夕,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党*将晋察冀和晋冀鲁豫两个解放区合并,通过召开华北临时人民代表大会,成立华北人民*,选举董必武担任华北人民*主席。华北人民*是*人民*的前奏和雏型。

董必武在就职仪式上朗声宣布:“华北人民*是由游击式过渡到正规式的*,首先要建立一套正规的制度和办法,要创立新的法律、法令、规章制度,要按照新的法律、法令、规章制度办事。”

新中国成立初期,董必武担任政务院第一副总理兼政治法律委员会主任。他一手抓*建政,重点是建立人民当家作主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一手抓法制的初创,“建立为人民服务、方便人民的法律制度”。董必武在1954年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当选为最高人民法院院长。1959年后长期担任国家副主席、代主席,为国务活动终日操劳至最后一刻。

4、人物评价


董必武

董必武同志的一生,是光辉的革命战斗的一生,是不断开拓前进的一生。他从一个清末的秀才,成长为一个激进的资产阶级*主义革命者,又成长为一个卓越的无产阶级革命家,这中间走过的道路是很不平坦的。他亲眼看到过旧中国几个朝代统治的黑暗和民族灾难的深重,经历过几个时期中国人民革命斗争的风雨。他对中国的历史、文化和社会状况有深切的了解,对中国革命和中国*的斗争生活有丰富的经验。他没有被旧的历史文化知识所束缚,没有被局部经验所限制,而是在马克思主义、*思想的科学理论指导下,把这些知识、经验提炼、升华为正确的思想原则,指导自己的革命行动。他不断从*思想中吸取精神营养。他的一些独创性的思想成果,也充实和丰富了*思想的宝库。正是由于具有这种思想基础,他才能够在极其复杂的革命斗争中,在一些重大的历史转折关头,正确掌握并坚决执行党的纲领和政策。他在党内政治生活中总是立场坚定,是非分明,表现了一个无产阶级革命家的高度的党性。这是特别值得称道的。

董必武同志的崇高的革命精神和道德品质表现在许多方面。他一生工作勤勤恳恳、兢兢业业,从不计较个人得失,把自己的一切献给革命事业,真正实践了*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他身居高位,从不自视特殊,而是严格要求自己和亲属,注意以身作则,服从组织,遵守纪律,不徇私情,敢于同一切损害人民利益的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他谦虚谨慎,平易近人,爱护*,团结同志,善于同党外朋友合作共事,时刻关心群众,同群众保持密切的联系。他好学深思,刻苦攻读马克思主义和文化科学书籍,注重理论联系实际。他热情奖掖青年后进,循循善诱,诲人不倦。读书是他平生的一大嗜好。对于中国古典诗词、书法和文化历史有很高的造诣。他不愧是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和中国*优良传统的杰出代表之一。

董必武总是把自己视为人民公仆,以党和人民的“老牛”自勉,他常说:“我们的党是为群众利益服务的,如果不为群众服务,还要组织*干什么?”他赋诗吟唱:“革命原非为个人,支持群众得翻身。”他不仅严以律己,而且对子女及亲友要求很严格,教育他们正直做人,勤奋学习和工作,绝不允许有任何特殊的行为。建国后,家乡的亲友以为他在北京做了“大官”,便要求他帮助解决工作、升学以及购买拖拉机、钢材等等。他一律加以拒绝,并谆谆教育他们:“我受党的委托,人民的信任,参加国家领导,是各项政策制定的参加者,也是维护者,决不能利用职权给自己的亲属批物资”,“革命不是做官”。1975年他在北京逝世。叶剑英在董必武追悼会上说:“董必武同志真正做到了一辈子做好事,不愧为无限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无产阶级革命家”!

5、其他信息

个人著作

1975年3月5日,是董老90岁生日。董良羽回忆说,那天老人精神很好,在夫人何莲芝的搀扶下,在病榻上写下他一生的最后一首诗《九十初度》:


董必武

九十光阴瞬息过,吾生多难感蹉跎。五朝弊政皆亲历,一代新规要渐磨。

彻底革新兼革面,随人治岭与治河。遵从马列无不胜,深信前途会伐柯。

写在《辛亥革命回忆录》前面

倏忽经过五十年,盈虚消息迹斑斑。清朝帝国龙旗号,投与江流逝不还。

旧*革封建命,遗孽当权阻力多。帝制已如花堕溷,两番复辟一南柯。

阶级存时自斗争,其间矛盾本分明。回思往事将微赧,敌我常常未弄清。

三座高山压力重,人民团结势居优。进行革命新*,才使中华得好休。

领导有方群有力,端资*一条心。成功失败都非偶,总结应知教训深。

《咏安成香》

贵州思南县贫农安成香,是一个十六岁的女共青团员,担任县青杠坡人民公社水口寺公共食堂的炊事员。今年二月十四日夜晚,有贼偷食堂公粮,成香独立抗拒,头受刀伤九处,持贼不放手,贼遂被擒。食堂粮未受损,成香之力也。

头受刀伤九处多,食堂粮保不蹉跎。虽然年少担炊事,风格高于谢小娥。(注)

拒贼勇如徐学惠,为人忠慕刘胡兰。弱龄农女无私念,应作青年榜样看。

注:谢小娥是唐人传奇中所纪载的一个勇于和杀父杀夫的仇人作斗争的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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