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得·亨利·埃默森
彼得·亨利·埃默森(PeterHenryEmerson,1856—1936),父亲是美国人,母亲是英国人,他本人出生于古巴。埃默森要美国东北部度过了他的青少年时代,1868年举办首次个人摄影展,1885年成为摄影界名人,1889年发表了艺术论文集《自然主义摄影》,向以鲁滨逊为代表的绘画摄影投出了第一枚重磅炸弹,自然主义摄影也由此得名。
中文名:彼得·亨利·埃默森
外文名:PeterHenryEmerson
出生日期:1856
逝世日期:1936
1、美学思想
彼得·亨利·埃默森作品
自然主义摄影抨击绘画主义摄影是供展览用的、支离破碎的摄影,与活生生的自然现实主义无关,这里所说的“支离破碎式”,指是鲁滨逊等人那种“集锦”式的绘画摄影照片。因此,自然主义摄影家倡导回归自然找寻灵感,提倡摄影家重视对自然的感受,在实际自然环境中发掘题材,以写实手法表现美的形象。埃默森认为,自然是艺术的开始和终结,只有最接近自然、酷似自然的艺术,才是最高的艺术。他说,没有一种艺术能比摄影更精确、更细致、更忠实地反映自然,“从感情上和心理上来说,摄影作品的效果就在于感光材料所记录下来的、没有经过修饰的镜头景象”。由此可见,这种艺术主张,是对绘画主义的反动,它促使人们把摄影从学院派的桎梏中解放出来,对充分发挥摄影自身特点有着促进作用。
埃默森的美学精华是其焦点视觉理论。他认为,人的视觉边界是不明确的,人们的注视某一景物时,除中心部分清晰外,其余部分都相对模糊,为了使拍摄时能达到人的视觉效果,他提出,在不歪曲被摄主体结构的情况下,焦点不能对得很准,拍出来的照片要有虚化部分。
埃默森本人对摄影是否为艺术的认识,则是从肯定转变为否定。在1889年出版的《自然主义摄影》一书中,他第一次公开提出摄影是一门独立艺术,是艺术与科学的结合,摄影艺术应当在不破坏拍摄对象自然状态的前提下,运用技术和技巧来表现。
由于时代的演进,自然主义摄影中一的些摄影家极端夸大了埃默森的焦点视觉理论,激进到软化焦点、虚化焦点甚至没有焦点的程度。他们的做法激怒了埃默森,1891年,埃默森出版了一本画有黑框的小册子《自然主义摄影的灭亡》,正式声明放弃他所创立的自然主义摄影观。他说:“摄影虽然有时给人以美感,但它的局限性也非常明显,人们无法根据它来辨别艺术家的个性,而这一点正是摄影最大的缺陷。”“我以前认为所有层次都可以在摄影时随意控制,实际证明是做不到的。因此,我只能遗憾地承认摄影是一门‘非常局限的艺术’和‘最低层次的艺术’。”之后,他更是放弃摄影,过起了孤独的作家生活。
2、摄影作品
埃默森的摄影作品集《诺福克的生活与风景》,以英格兰东南部的名胜区诺福克郡人民的生活和风景为主,他拍摄的都是那里常见的景物,用以证实这些题材也能够成为艺术作品。
自然主义摄影观念对后来的摄影发展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其焦点视觉理论成为印象派摄影的主要理论依据,而其本质精神则成为“直接摄影”(StraightPhotography)和“纯摄影”(PurePhotography)观念的基础。
自然主义摄影的缺陷是,满足于描写自然的表面真实和细节的“绝对”真实,从而忽视了对现实本质的挖掘和对表面对象的提炼,即不注意艺术创作的典型化和艺术形象的典型性。
3、自然主义摄影
彼得·亨利·埃默森作品
1899年,摄影家彼得·亨利·爱默生鉴于绘画主义创作的弱点,发表了一篇题为《自然主义的摄影》的论文,抨击绘画主义摄影是支离破碎的摄影,提倡摄影家回到自然中去寻找创作灵感。他认为,自然是艺术的开始和终结,只有最接近自然、酷似自然的艺术,才是最高的艺术。他说,没有一种艺术比摄影更精确、细致、忠实地反映自然,“从感情上和心理上来说,摄影爱好的效果就在于感光材料所记录下来的,没有经过修饰的镜头景象。”该派另一位大师A·L·帕邱说得更明确:“美术应该交给美术家去做,就我们摄影来说,并没有什么可借重美术的,应该从事独立性的创作。”
由此可见,这种艺术主张,是对绘画主义的反动,它促使人们把摄影从学院派的桎梏中解脱出来,对充分发挥摄影自身特点有着促进作用。
这一流派的创作题材,大都是自然风光和社会生活。
由于自然主义摄影满足于描写现实的表面现实和细节的"绝对"真实,而忽视对现实本质的挖掘和对表面对象的提炼,一句话,不注意艺术创作的典型化和艺术形象的典型性,因而,它实质上是对现实主义的庸俗化。有时会导致对现实的歪曲。
这一派著名的摄影家有德威森(1856-1930)、威尔钦逊(1857-1921)、葛尔(?-1906)、搔耶(1856-?)、萨特克利夫(1859-1940)等。
4、个人摄影观念
彼得·亨利·埃默森(PeterHearyEmerson)其著作《自然主义摄影》中主要观点有:
摄影是一门独立的艺术,是艺术和科学的结合;
摄影艺术可以由自然环境中的自然题材,通过取景、构图、用光和选择调焦的直接记录来实现;
焦点视觉理论,即人眼视场的中间部分是清晰的,而边缘部分是模糊的,为达到人眼的视觉再现,则焦点不必完全准确,在不破坏拍摄对象的结构和形象的前提下,对焦可以有适当的模糊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