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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市

科普小知识2022-01-07 12:2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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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位于江苏省东南部,是苏州市辖县级市,地处上海与苏州市区之间;北至东北与常熟、太仓两市相连,东与上海嘉定、青浦两区交界,西与苏州工业园区及吴中区接壤,南部水乡古镇周庄与浙江相通,是江苏省3个试点省直管县(市)之一,行政区划属苏州。是*经济实力最强的县级市。

中文名称:昆山市

行政区类别:县

所属地区:江苏省苏州市

下辖地区:玉山镇等10个镇

*驻地:昆山市前进中路108号

电话区号:(+86)0512

邮政区码:215300

行政代码:320583

面积:927.68平方公里

人口:164.7万(2010年普查)

方言:吴语-苏沪嘉小片-昆山话

设市时间:1989年9月28日

市树、市花:广玉兰、琼花

车牌代码:苏E

1、行政区划

昆山市下辖3个*园区(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昆山综合保税区、昆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个省级园区(江苏省花桥经济开发区、江苏省昆山旅游度假区)和8个镇(玉山镇、巴城镇、周市镇、陆家镇、张浦镇、周庄镇、千灯镇、淀山湖镇)。

2、历史沿革


昆山市

夏、商时期,地属扬州。

周时地称娄邑(见载于清代《昆山县志》),属吴国。

战国吴王夫差二十三年(前473年),越灭吴,地属越国。楚威王(前339年-前329年)灭越,地属楚国。

秦置娄县,属会稽郡。

西汉高祖六年(前201年),娄县属荆国。高祖十一年(前196年),荆国除,娄县属会稽郡。高祖十二年(前195年),立刘濞为吴王,治荆国旧地,娄县属吴国。景帝四年(前153年),吴国废,立刘非为江都王,治吴国旧地,娄县属江都国(见《汉书》、《史记》、《晋书》)。武帝元狩二年(前121年),江都国废,娄县属会稽郡。王莽始建国年间(公元9-13年),娄县更名娄治,属会稽郡。东汉建武十一年(35年),复名娄县,仍属会稽郡。永建四年(129年),分会稽郡置吴郡,娄县属吴郡。三国、晋、宋、南齐、娄县属吴郡。

梁天临六年(507年),分娄县置信义县,属信义郡。大同初(535-536年),分信义县置昆山县。陈时昆山属吴郡。隋开皇九年(589年),撤昆山县(撤县后地属苏州)。开皇十八年(598年),复置昆山县,属苏州。大业元年(605年),苏州改为吴州;大业三年(607年),吴州改为吴郡,昆山均为属县。唐武德四年(621年),吴郡改为苏州;天宝元年(742年),苏州复为吴郡;乾元元年(758年),复改吴郡为苏州,昆山均为属县。五代后梁开平元年(907年),封钱镠为吴越王,昆山属吴越国苏州。后唐同光二年(924年),吴越置中吴军治苏州,昆山属苏州。北宋太平兴国三年(978年),吴越国除,改苏州为平江军,昆山属平江军。政和三年(1113年),升平江军为平江府,昆山属平江府。元至元十三年(1276年),升平江府为平江路,昆山属平江路。元贞元年(1295年),升昆山县为昆山州,仍属平江路。至正十六年(1356年),张士诚取平江路,改称隆平府,昆山县属隆平府。次年,张士诚降元,隆平府复为平江路,昆山州属平江路。至正二十七年(1367年),平江路改为苏州府,昆山州属苏州府。明洪武二年(1369年),降昆山州为县,仍属苏州府。清雍正二年(1724年),分昆山县置新阳县,两县同城分治。咸丰十年(1860年)四月,太平天国忠王李秀成部将江南文将帅李文炳取昆山、新阳两县,改昆山名昆珊,两县同属太平天国苏福省。同治二年(1864年)四月,太平军退走,复名昆山,与新阳县同属苏州府。


昆山市

中华民国元年(1912年),昆山、新阳两县合并,仍名昆山县,属江苏省上海道。民国3年6月,省改设5道,昆山属苏常道。民国16年废道,直属江苏省。民国22年,省设13个行政督察区,昆山属第三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同年12月,省改设9个行政督察区,昆山属无锡区督察专员公署。民国24年9月,省改设10个行政督察区,昆山属第二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民国26年11月15日,日军占领昆山。次年5月,直属日伪江苏省*。民国29年3月,汪伪国民*在南京成立,昆山直属伪江苏省*。民国34年8月,抗日战争胜利,伪*倒台。9月,昆山属江苏省江南行署。10月,省撤江南行署,建第二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昆山为属县。民国37年4月,省改设9个行政督察区,昆山隶属不变。1949年5月13日昆山解放,属华东军政委员会苏南苏州行政区专员专署。1950年10月14日,苏南苏州行政区专员公署改称苏南人民行政公署苏州专员公署,昆山属苏州专员公署。

1953年1月1日,江苏省人民*成立,昆山属江苏省苏州专员公署。1968年3月26日,苏州专员公署改称苏州专区革命委员会,1971年4月13日更名苏州地区革命委员会,1978年7月改为苏州地区行政公署,昆山均为属县。1983年1月18日,经国务院批准江苏省实行市管县新*,3月1日撤苏州地区行政公署,昆山属苏州市。1989年昆山撤县建市迄今。

3、交通运输


昆山市

昆山地处中国东南沿海长江三角洲的东部,东距上海50公里,西邻苏州37公里。航空:距离上海虹桥机场42公里,距上海浦东机场92公里。港口:上海港(中国最大港口、距离60公里)、张家港(距100公里)、太仓浏家港(距35公里),货物经区内水道运达以上各港口可直接出口。铁路:京沪铁路以及即将兴建的京沪高铁穿城而过,乘坐动车组列车从昆山至上海仅需18分钟。

4、经济概况


昆山市

2000年,昆山市实现工业总产值430.61亿元,比上年增长17。7%,按所有制分:国有工业总产值15.71亿元,增长3.4%,集体工业总产值33.92亿元,下降4.5%,三资工业总产值306.93亿元,增长28.9%;按隶属关系分:市属工业产值200.54亿元,农村工业产值230.07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23.2%和13.2%。

2007年,昆山市工业产值突破4000亿元,达4030.65亿元,比上年增长30.7%。

2012年,昆山市地区生产总值达到2725.32亿元,按现价计算,比上年增长12.0%。产业结构不断优化,二、三产业共同推动经济增长的格局进一步巩固。全年实现第一产业增加值24.46亿元,增长10.3%;第二产业增加值1631.25亿元,增长8.0%;第三产业增加值1069.61亿元,增长18.8%,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39.2%,比上年提高2.2个百分点。按常住人口计算的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16.53万元(按现行汇率折2.62万美元)。

2013年,预计完成地区生产总值2920亿元,比上年增长10%;工业总产值8870亿元,增长4.1%;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43.5亿元,增长10.6%;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840亿元,增长9.1%;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68亿元,增长1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3700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5750元,分别增长10%和11.1%。实现*电电公会“大陆综合实力极力推荐城市”五连冠。连续五年排名福布斯*最佳县级城市第一。连续九年位列全国中小城市综合实力百强县市榜首。

5、地形地貌


昆山市

昆山位于东经120°48′21″-121°09′04″、北纬31°06′34″-31°32′36″,处于长江三角洲太湖平原,境内河网密布,地势平坦,自西南向东北略呈倾斜,自然坡度较小。地面高程多在2.8~3.7米之间(基准面:吴淞零点),部分高地达5~6米,平均为3.4米。北部为低洼圩区,中部为半高田地区,南部为濒湖高田地区。东西最大直线距离33公里,南北48公里,总面积927.68平方公里,其中水域面积占23.1%。

6、河流湖泊

昆山是著名的江南水乡,河道密布,湖泊众多。吴淞江、娄江横穿东西。湖泊较大的有淀山湖、阳澄湖、澄湖、傀儡湖。

7、气候概况


昆山市

昆山属北亚热带南部季风气候区,气候温和湿润,四季分明,光照充足,雨量充沛。历史极端最高气温39.7℃(2008年7月4日),历史极端最低气温-11.7℃(1977年1月31日)。全年无霜期239天。年平均气温17.6℃;年平均降水量1200.4毫米,年平均日照时间1789.2小时。空气质量优良,每年300天以上达到国家二级标准。2011年,359天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8、自然资源


昆山市

全市面积931平方公里,约合139.2万亩,其中耕地70.5万亩,园地1.65万亩,林地1.7万亩,居民点及工矿用地33.62万亩,交通用地8.13万亩,水域30.9万亩,未利用土地0.55万亩。水资源:全境河流总长1056.32公里,其中主要干支河流62条,长457.51公里;湖泊41个,水面10余万亩。年均降水量1074毫米;年地表水中河湖蓄水6.9亿立方米,承泄太湖来水51.3亿立方米,引入长江水2.5亿立方米;年地下水开采量约0.95亿立方米。矿产资源:境内有昆石、红泥、矿泉水等,尤昆石为奇。生物资源:林木类有竹、松、梅、桑等,观赏型树种日渐增多,以琼花为珍;野生药用植物有百余种,数并蒂莲为贵;野生动物品种繁多,其中阳澄湖大闸蟹驰名中外。

9、旅游景点


昆山市

亭林公园融自然景物与名胜古迹于一体,玉峰山“百里平畴,一峰独秀”;古镇周庄以“中国第一水乡”闻名海内外,赵陵山良渚文化遗址被誉为1992年中国十大考古发现之一;顾炎武墓、秦峰塔、文昌阁等历史名胜广受注目;阳澄湖、淀山湖的水上风情园、国际游园、高尔夫球场、赛车俱乐部、度假村庄等现代化旅游项目,令人乐而忘返;丹桂园大型主题公园集观光、度假、游乐、餐饮于一体,广为游人亲睐。

10、历史名人


昆山市

申君(?—前238)战国时楚国贵族,门下食客三千,昆山属于他的封地。

陆机(261—303)西晋文学家,他写的《文赋》是古代重要的文学论文。陆云(262—303)西晋文学家,文才与其兄陆机齐名,时称“二陆”。祖冲之(429—500)著名数学家,南朝宋孝建年间,曾任娄县(今昆山市)县令。朱燮(?—613)隋末农民起义军首领,范成大(1126—1193)著名诗人,为南宋四大家之一。刘过(1154—1206)南宋诗人,以“诗侠”名震文坛。卫泾(1159—1226)南宋文学家,昆山第一位状元,官至参知政事。朱德润(1294—1365)元代画家,善诗文。顾瑛(1310—1369)元代文学家,家世豪富,轻财结客。沈万三江南第一豪富,明初助筑南京城墙三分之一。卢熊(1331—1380)知识广博,善诗文,撰《吴郡广志》,是现存明志中较早的府志之一。王履(1332—1391)元末明初著名的医学家、画家。顾坚元代戏曲家,昆山腔的创始人之一。夏昶(1388—1470)明代著名书画家,擅画墨竹。费信(1388—?)明代航海家,曾四下西洋。叶盛(1420—1474)明代著名藏书家,官至吏部左侍郎,为官清廉。毛澄(1460—1523)状元,官至礼部尚书,封太子太傅和世袭锦衣卫指挥同知。卢志医学家,曾任御医。方鹏(1470—1540)官至南京太常寺正卿,修《嘉靖昆山县志》。顾鼎臣(1473—1540)状元,官至武英殿大学士,建议昆山筑城获准,昆山得以免遭倭难。魏校(1483—1543)明代哲学家,“南都四君子”之一。魏良辅明代著名戏曲家,昆曲创始人之一。归有光(1507—1571)明代著名散文家,工诗文,“唐宋派”代表。俞允文(1513—1579)明代书法家,善诗文。梁辰鱼(1520—1590)明代剧作家,昆剧创始人之一。郑若曾通晓天文地理,佐戚继光抗倭。郑若皋医学家,任太医院吏目,因弹劾严嵩父子被害。郑若庸(1490—?)明代戏曲家,善诗及古文词。葛成(1568—1630)明代反税监斗争领袖,世称“葛将军”。王佐才(?—1645)明代武进士,领导昆山军民抗清,后力竭城陷不屈而死。归庄(1613—1673)工诗文,善书画,顾炎武好友,人称“归奇顾怪”。顾炎武(1613—1682)明末清初杰出的思想家、爱国学者。叶方蔼(1629—1682)官至礼部尚书,为官清廉。龚贤(1618—1689)清代著名书画家,“金陵八家”之首。徐元文(1634—1691)状元,官至文华殿大学士。徐乾学(1631—1694)官至刑部尚书,建“传是楼”,藏书极富。朱柏庐(1627—1698)清代著名理学家、教育家,所著《治家格言》广为流传。吕熊(?—1680)清初文学家。徐秉义(1633—1711)官至吏部右侍郎,与兄乾学、弟元文都以一甲登第,称“同胞三鼎甲”。王鸣盛(1722—1797)清代史学家、经学家,官至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王学浩(1754—1832)善诗,精书画,又工医术。潘道根(1788—1858)通诗文经史、音韵训诂,以教书行医为生,遇贫苦人家则不收酬金。王韬(1828—1897)曾为英国传教士翻译中国经书,主编《循环日报》宣传变法维新。赵元益(1840—1902)向国内传播先进科学技术的先行者之一,又收集罕见书籍加以刻印。徐兆卿(1877—1930)善治臌胀病及中医伤外科,医名远扬。余天遂(1882—1930)工书画擅治印,通医学,南社社员,曾任孙中山秘书。方还(1866—1932)著名教育家、书法家。郑伯钧(1890—1934)名医,医术精湛,积劳成疾而卒。邱樾(1860—1936)学问渊博,藏书极富,热心公益,乐善好施。钱鸣球(1866—1936)好学能文,博通经史,又研习中医学,医誉斐然。胡石予(1868—1938)教育家,南社社员,“江南三大儒”之一。朱文鑫(1883—1938)天文学家,加入同盟会,参与讨袁革命。闵采臣(1877—1939)蜚声吴中的名医。李肖白(1895—1940)擅书法,学识渊博,志行高洁,拒入仕途。钱复(1902—1940)组织游击队进行抗日活动,被捕后坚强不屈,英勇就义。陈定达(1902—1940)参加地下抗日工作,被捕后坚决拒写悔过书,牺牲于南京雨花台。吴粹伦(1883—1941)教育家,博学多能,精理科,为师循循善诱,诲人不倦。沈详骥(1898—1941)参加*领导的抗日武装,被捕后严守党的秘密,壮烈牺牲。戴轶凡(1872—1942)名医,擅长儿科,医名远播。王德森(1856—1943)名医,精内、外、妇、幼各科。善诗文,分篡《昆新两县续补合志》。俞时骧(1918—1945)陈纳德空中飞虎大队飞行员,执行任务时英勇牺牲,时年26岁。张志和(1914—1945)参加新四军江抗部队,后来从事党的秘密工作,在上海浦东牺牲。叶楚伧(1887—1946)文学家,南社成员,*元老。汪盛年(1917—1947)爱国科学家,在冶金领域有卓越成就。王慰伯(1894—1948)悬壶济世,勤于著述,名振一方。费公直(1880—1952)南社社员,留日学医,发展组织周庄红十字会。黄佩林(1931—1952)抗美援朝中,用炸弹绑身,与敌军坦克同归于尽,可歌可泣。邬俊才(1900—1954)精于中医内、妇科,创设新生联合诊所,留有《济庐医案》。王文显(1886—1955)留英归国,致力于戏剧教学,桃李满天下。俞楚白(1889—1955)土木工程师,工商界爱国人士。陈香涛(1897—1956)名医,精于妇科,擅治不育之症。庞调侯(1891—1958)名医,献出祖传秘方,为血吸虫病患者带来福音。陈秀英(1891—1960)女,奥灶馆创始人,擅长刺绣和烹饪。朱文熊(1883—1961)汉语文字改革的先驱。徐士浩(1899—1961)民国时最著名的律师之一。吴秀松(1889—1966)昆曲艺人,被誉为“神笛吹师”,于格律音韵造诣极深。陆修棠(1911—1966)著名二胡演奏家。陈华鼎(1897—1967)图书馆学专家,在国内有一定影响。陆瘦燕(1909—1969)名医,擅长针灸,著作极多。王国秀(1895—1971)女,我国妇女界知名人士。陶一球(1905—1973)创建昆山受*领导的第一支抗日武装力量——“陶一球部队”。


昆山市

俞启葆(1910—1975)著名棉花专家、农学家。沈体兰(1899—1976)爱国*人士,教育家。于景让(1907—1977)爱国学者,致力于植物学和遗传学,兼及文史哲学。徐祖正(1894—1978)文学家,从事教育工作,将珍藏多年的中外藏书捐给图书馆。陈大衡(1901—1979)名医,创办昆山第一所私立西医医院——昆山医院。沈锡麟(1899—1980)著名技师,他的技术革新成果在国内和亚非地区推广运用。陆曙轮(1900—1980)著名书画家,擅围棋,其作品为海内外收藏者所重。陈其鹿(1895—1981)经济学家。蒋英(1898—1982)植物学家,为中国植物区系研究和科学、教育事业作出了重要的贡献。严雪亭(1913—1983)评弹表演艺术家,人称“弹词皇帝”,自成一派“严调”,名震书坛。王纪音(1934—1984)女,著名钢琴家。陈正飞(1906—1986)历史学家。徐景达(1934—1987)著名动画艺术家、漫画家,代表作为《哪咤闹海》、《三个和尚》。王安(1921—1990)国际著名科学家、企业家,为电子计算机的发展作出了杰出的贡献。顾宏伯(1911—1990)著名评弹演员。丁善德(1911—1995)著名作曲家、钢琴家、音乐教育家。周适(1912—1998)名医,擅长儿科。

11、地方特产


昆山市

阳澄湖清水大闸蟹:又名金爪蟹。产于江苏昆山。蟹身不沾泥,俗称清水大蟹,个大体肥,一般三只重500克,大者只重250克以上,最大者可达500克,青背白肚金爪黄毛,十肢矫健,蟹肉丰满,营养丰富。自古以来,阳澄湖大闸蟹是享誉中国的名牌产品。章太炎夫人汤国黎女士有诗曰:“不是阳澄蟹味好,此生何必住苏州。”每逢金风送爽、菊花盛开之时,正是金爪蟹上市的旺季。农历9月的雌蟹、10月的雄蟹,性腺发育最佳。煮熟凝结,雌者成金黄色,雄者如白玉状,滋味鲜美。

石浦羊肉:是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千灯镇的特色美食。千灯石浦羊肉凭借独特的口味和良好的品质,在昆山、上海周边积累了一定声誉,吸引了众多食客前来品尝。石浦羊肉具有悠久的历史,且深受美食爱好者的追捧,与藏书、太仓双凤并称苏州三大羊肉品牌。

周市爊鸭:是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周市镇的特色美食。周市爊味酱鸭,简称爊鸭,是昆山著名特产之一,其特点是色、香、味俱佳,有“一家爊煮,满街飘香”之誉。周市爊鸭,源远流长,自古周市境内河湖纵横密布,芦苇荒滩众多,是野禽栖息繁衍的场所。农闲之际,农民有猎取野禽走兽之俗,销售或自煮,故流传着“自古原野飞禽集,猎取爊煮换米炊”的民谣。

昆石:水乡昆山有三宝:昆石,琼花,并蒂莲。昆石属第一宝(也是中国四大名石之一)它与灵壁石,太湖石,英石,同被誉为“中国四大名石”,又与太湖石,雨花石一起被称为“江苏三大名石:在奇石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昆石有数十个品种,有比黄金贵十倍的荷叶皱,有形如蚁巢的蚂蚁峰,有薄如鸡骨的鸡骨峰,有结晶如雪的雪花峰,有形如核桃的核桃峰,有形状如梅的杨梅峰,还有海蛰峰,水晶杨梅,鸟屎峰等等。它的历史比喜马拉雅山还要早。

12、人才政策

2017年

2017年10月18日,江苏省苏州昆山市*在官方网站发布了《市*关于印发昆山市人才安居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全文如下:

昆山市人才安居实施办法(试行)

一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扎实推进人才强市战略,吸引更多的人才扎根昆山创新创业,提升城市人才竞争力。根据《关于加快推进人才强市建设的若干措施(试行)》(昆委〔2017〕13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人才安居是指*鼓励支持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各类人才在昆购房,满足人才住房需求的政策举措。

第三条市人才办统筹协调全市人才安居工作;市人社局负责人才购房资格认定,购房补贴的预算编制、申请受理、审核发放等日常管理工作;市财政局负责购房补贴财政资金的预算安排,并联合市审计局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绩效评估;市住建局、国土局负责人才购房相关政策的落实,以及人才使用购房补贴购买住房后房产交易的按政策执行;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昆山分中心负责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政策优惠的配套落实。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加强协作,共同做好人才安居工作。

二适用范围和对象

第四条人才安居的适用对象包括以下类型:

(一)享受购房补贴人才

1.在我市承担重大战略项目的诺贝尔奖获得者、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外相应最高学术权威机构会员(或称“院士”),以及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顶尖人才;

2.在我市创新创业的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人才,省双创、姑苏双创人才和团队核心成员,市双创人才和团队核心成员;

3.在我市创新创业的高技能领军人才,主要指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等*荣誉称号的高技能人才,苏州市高技能领军人才;

4.在我市全职工作的引领行业发展的社会事业人才,主要指引进的教育、文化、医学等领域经发文认定的高层次人才;

5.经认定的其它高层次人才。

以上人才按规定标准享受购房补贴,由住建局、国土局参照相关规定落实执行本市户籍居民购房政策。

高层次人才购房同时可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优惠,由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昆山分中心参照苏州市相关文件执行。

(二)不限购住房人才

1.在我市企业工作,申请购房时在岗在职,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才;

2.在我市企业工作,申请购房时在岗在职,具有大专学历,本人专业与所在岗位匹配,且专业符合当年度市人社局发布的《昆山市重点产业紧缺人才需求目录》。

以上人才购房前至市人社局进行人才购房资格认定,经认定后的人才由市住建局、国土局参照相关规定落实执行本市户籍居民购房政策。

三购房补贴标准

第五条我市享受购房补贴的人才按以下标准执行:

(一)在我市承担重大战略项目的诺贝尔奖获得者、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外相应最高学术权威机构会员(或称“院士”),以及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顶尖人才,享受300万元的购房补贴。

(二)在我市创新创业的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人才,最高可享受200万元的购房补贴。其中在昆申报入选创业类人才计划的人才享受200万元的购房补贴,在昆申报入选创新类人才计划的人才享受180万元的购房补贴;市外引进的创业类人才享受180万元的购房补贴,市外引进的创新类人才享受140万元的购房补贴。

(三)在我市创新创业的省双创、姑苏双创人才和团队核心成员,最高可享受150万元的购房补贴。其中在昆申报入选创业类人才计划的人才享受150万元的购房补贴,在昆申报入选创新类人才计划的人才享受120万元的购房补贴,在昆申报入选团队计划的前3位核心成员享受100万元的购房补贴。

(四)在我市创新创业的市双创人才和团队核心成员,最高可享受100万元的购房补贴。其中创业领军A类人才享受100万元的购房补贴,创业孵化C类及创业团队前3位核心成员享受80万元的购房补贴,创新人才及创新团队前3位核心成员享受60万元的购房补贴。

(五)在我市创新创业的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等*荣誉称号的高技能人才及苏州市高技能领军人才,享受100万元的购房补贴。

(六)在我市全职工作的引领行业发展的社会事业人才,主要指引进的教育、文化、医学等领域经发文认定的高层次人才,最高享受100万元的购房补贴,补贴标准以教育、文化、医学等相关部门的实施细则为准。

以上(一)—(五)类人才在昆购房后,购房补贴分年度按4:3:3比例(即第一年40%,第二年30%,第三年30%)由市人社局拨付至资助对象所在单位,(六)类人才购房补贴标准和拨付比例按主管部门相关实施细则执行。享受购房补贴的人才使用购房补贴所购住房5年内不能上市交易(以房产契税发票的日期作为起始日期)。

四人才安居申请

第六条人才购房资格认定。符合条件的人才购房前,申请人需填写《昆山市人才购房资格认定表》一式三份,经本人签字、单位盖章,连同学历证书和在昆企业单位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递交市人社局审核(国外、*学历另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市人社局审核通过后,加盖公章。房产开发企业或房地产经纪机构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应审核购房人资格,市住建局、国土局以加盖市人社局公章的《昆山市人才购房资格认定表》为依据按本市户籍居民购房政策办理相关手续,不受户籍和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存限制。

第七条人才购房补贴的发放程序:

(一)受理申请。市人社局每年上下半年各发布一次申请当年度购房补贴的通知。符合条件的人才填写《昆山市人才购房补贴个人申请表》,经本人签字、单位盖章,连同相关附件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本市购置的自住商品房购房合同、不动产权证;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已婚的申请人还需提供结婚证。以上材料原件提交至所在区镇现场审核,复印件一式三份保留备案。申报材料经区镇核实盖章后,由申请人递交至市人社局。

(二)资格审核。市人社局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并联合相关部门对人才进行审核,确定建议发放名单。

(三)资格认定。市人社局将建议发放名单报市人才办主任会议讨论批准。批准后的名单向社会公示7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发文确认。

(四)补贴发放。市人社局向市人才办、市财政局行文申请发放补贴,文件经批准后,由市人社局将当年度购房补贴核拨至申请人所在单位,所在单位按标准发放给申请人。

五管理与评价

第八条我市人才的购房补贴按“从优、从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人才享受安家补贴后可转为申请购房补贴。本实施办法公布前相关人才按规定标准已使用购房补贴购房的,按原政策执行,不再补足差额;未使用购房补贴购房的,按照新的实施办法执行;市双创人才和团队成员使用购房补贴在昆购房的,不再享受市双创人才(团队)计划安家补贴;市双创人才和团队成员已领取部分安家补贴后,提出在昆购房的,购房补贴需扣除按项目进度已拨付的安家补贴金额;人才使用购房补贴用于在昆购房后,入选更高级别人才计划,并享受更高级别购房补贴的,对应购房补贴总额需减去原已使用的购房补贴或已拨付的安家补贴的金额。

第九条购房补贴划转至单位的,单位须按规定标准发放给受资助人,不得截留、挪用补贴资金。若有举报一经查实,即取消用人单位3年内申报各类人才计划的资格,追回补贴经费,并通过相关信用网站公开失信信息。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部门按规定处理。

第十条市财政局依据《市转型升级创新发展财政扶持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联合市审计局对购房补贴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及绩效评估。

第十一条建立健全绩效评价机制,将人才的在岗运营情况和实际贡献等作为评价的要素。市人社局每年联合相关部门对企业和人才进行绩效评价,考评结果作为人才享受购房补贴的主要依据。

第十二条人才因企业迁移、工作变动、自身条件等情况发生变化,已不符合条件的,市人社局将暂缓或停止发放购房补贴。

(一)触犯法律并被刑事处罚的;

(二)承担的科技项目意外终止的;

(三)人才从原申报单位离职或所在企业迁移、停业、注销的;

(四)引进的教育、文化、医学等领域经发文认定的高层次人才,以主管部门实施细则相关规定为准;

(五)其它不符合继续享受人才购房补贴的情形。

六附则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试行,试行期2年,由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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