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图书馆
济南市图书馆是国家一级图书馆,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为综合性的公共图书馆,始建于1953年7月1日;济南市少年儿童图书馆成立于1986年5月31日,两馆合署办公,一套领导机构。
1、简介
济南市图书馆馆舍分为新馆、老馆两部分,老馆在经三路150号(中山公园西邻),建筑面积0.9万平方米;新馆位于槐荫区西客站东约2公里处的省会文化中心(腊山河西路与兴福寺路交叉口),建筑面积4.1万平方米,两馆建筑面积合计5万平方米,阅览座席3000个。在藏书特色上注重综合性、公共性和地方性,共有各类馆藏文献265万册(件),其中中文普通图书、古籍、报刊合订本、视听文献等馆藏195万册(件),外购电子文献70万册(件),古籍14万余册,包括善本书1000余种1万余册。
济南市图书馆
济南市图书馆坚持365天对外开放,敞开免费办理借书证,实行开架借阅,设立了57个分馆和流动站,创办了“全国先进、省内一流”的汽车流动图书馆、建立24小时自助图书馆,年接待读者90万人次,流通文献70万册次,网站点击30万人次,举办公益讲座、展览、读书征文等读者活动100余次10万余人参加。
2、场馆管理
济南市图书馆现有职工127人,其中研究生16人,本科学历70人,大专学历35人;专业技术人员94人,其中
高级职称19人,中级职称42人。全馆共设综合部、组织人事科、古籍地方文献部、采编部、借阅部、报刊部、少儿部、文化活动部、运营保障部、网络信息部等10个部室。配备有报告厅、展厅、音乐多功能厅及会议室、培训教室等多个专业厅室,为读者提供多样化服务。具备200余万册的文献规模,8000—10000人次的日接待能力。
3、取得荣誉
济南市图书馆先后荣获全国文化系统先进集体、全国全民阅读先进单位、山东省文化*改革先进单位、山东省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与服务先进单位,并连续七年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等多项荣誉。“书香泉城”全民阅读节活动荣获第十届中国艺术节“群星奖”;暑假读一本好书、汽车流动图书馆、重汽杯济南市读书人摄影比赛分获中国图书馆学会“全民阅读推广活动经典、创新案例”一、二、三等奖;“成功父母大课堂”、“汽车流动图书馆”被评为山东省公共图书馆特色服务品牌。此外,济南图书馆学会被授予“全国大中城市标兵学会”荣誉称号。
4、历史沿革
济南市图书馆
济南市图书馆1953年建馆。前身为1931年6月设立的济南市立图书馆,馆址经六路纬二路,每日阅览者百余人。1937年底济南沦陷时被毁。1938年秋,伪济南市公署以原省立济南女子中学的书籍为基础成立市立图书馆。抗日战争胜利后,国民*接收该馆改为市立民众教育馆图书室。1948年底由人民*接管,1949年,从经六路迁至人民公园(现中山公园)。后几经更易,1952年称第五人民文化馆,1953年7月1日,定名济南市图书馆,正式对外开放。建馆初期,藏书仅有8700余册,阅览室4间,书库及借书室5间,工作人员5名,年接待读者3万多人次,借阅图书5万多册。1956年,将济南市第三区文化馆图书室并入,人员增到15名,藏书达8.1万册。其间,在文物普查中,从民间收集中文线装书4000多册,内有元、明代善本书和部分海源阁藏书。到1965年,馆舍增到1000平方米,藏书40万册,工作人员36名,年接待读者10万余人次,借阅图书10万余册。1980年后,事业发展迅速。1984年,在旧馆两侧兴建新馆,同时新建济南市少年儿童图书馆,一套机构,两块牌子。1986年5月,两馆正式落成并使用,建筑面积8899平方米,设施先进齐全。1985年,该馆有工作人员80名,设采编部、借阅部、研究辅导部等内部机构,年购图书3万册,接待读者30万人次,借阅图书30万册,藏书70余万册(其中线装书11万册,珍本、善本书500多种)。
5、馆藏资源
济南市图书馆为综合性的公共图书馆,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在藏书特色上注重综合性、公共性和地方性,共有各类馆藏文献265万册(件),其中中文普通图书、古籍、报刊合订本、视听文献等馆藏195万册(件),外购电子文献70万册(件),古籍14万余册,包括善本书1000余种1万余册。
6、服务指南
济南市图书馆拥有万兆局域网,300兆光纤接入互联网,无线网络覆盖全馆,为读者提供免费无线上网服务;采用RFID智能图书管理系统,实现全面自助服务;多台大型触摸屏为读者提供读书、读报、读图、古籍、拓片、音乐欣赏等服务;书香泉城数字阅读平台使读者可以在济南的任何地区上网免费阅读电子文献资源;手机图书馆为读者提供书目查询、电子期刊、读书等服务,读者可以享受图书馆零时差、零距离的高效优质全面的文化服务。
7、办证须知
一、读者办理借书证、阅览证,均免收工本费。新、老馆借书证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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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请本人携带二代身份证,在自助办证机上办理,或携带身份证件原件(包括身份证、户口本、军人证、驾照、外籍护照、港澳身份证、台胞证),填写相关身份信息到总服务台人工办理。
三、办证种类:
济南市图书馆
1、借书证
(1)个人借书证:押金50元,可借文献3册/件。
(2)家庭借书证:押金200元,可借文献10册/件。
两类借书证有效期2年,到期须验证后方可继续使用。外借期限为60天,到期前可以续借一次,时间为30天。
2、阅览自习证
凭证可以到馆自修、阅览馆藏普通图书、报纸、期刊、工具书、部分地方文献、专题文献。阅览证长期有效,一人限办一个,不可代办。
四、补证
1、如借书证不慎丢失,请及时归还所借图书,到总服务台或通过电话办理挂失手续。
2、挂失一周后,须本人持有效证件到总服务台现场办理,不可代办。补证收费成本费5元。
五、退证
1、读者须还清所借文献,由读者本人携带读者证、身份证件原件,前往总服务台现场办理。退证后,读者证由总服务台收回。
2、若押金收据遗失,借书证丢失,挂失一周后,须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退证手续。
3、替他人办理退证手续的,须持委托人、受委托人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退证手续。
4、阅览自习证无需退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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