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密货币的监管,有五点需要考虑
尽管世界领先的加密货币迅速崛起——4000美元可以买到1个比特币,流通中的比特币价值660亿美元——但英国仍未出台监管立法。在此,我们将分五个阶段研究构建一个适当的加密货币监管框架的复杂性。
其一:英国缺乏加密货币监管
首先,只是承认英国缺乏加密货币监管所留下的越来越大的空白。
去年,英国税务海关总署(HMRC)以一封有关增值税的信函的形式发布了指导意见,指出比特币(旨在重塑全球金融格局的革命性加密货币)将被视为一种单一用途的面值凭证。这意味着,任何出售比特币或经营比特币交易所的人,都必须对出售的比特币收取增值税。
英国税务海关总署(HMRC)迅速而悄悄地撤回了这一指导意见,目前正在重新研究应如何以及何时适用增值税。
此外,金融市场行为监管局(FCA)已证实,它不仅不监管数字货币,而且未来也无意这样做。这意味着比特币业务无需在FCA注册或获得授权。在反洗钱(AML)立法方面,尽管欧盟即将立法,但目前还没有正式的义务来阻止通过比特币交易洗钱。
二:比特币的本质
第二点是关于crypotocurrency奇怪的投机性质,它从创立之初就存在,这使得监管问题重重。比特币的出现涉及一位匿名发明者,他自称中本聪(Satoshi Nakamoto)、复杂数学以及在地下国际金融体系中流通的数十亿英镑“电子现金”。
Nakamoto在2009年的一份摘要《比特币:点对点电子现金系统》(Bitcoin: a Peer-to-Peer Electronic Cash System)中总结了加密货币的最初设想。该文件称,“纯点对点版本的电子现金将允许在线支付直接从一方发送到另一方,而无需经过金融机构。”
加密货币本质上不受金融机构的监管管辖,而是通过区块链进行分发,区块链使用分布式账本技术(DLT)将信息分散到多个参与者身上,这些信息未经普遍同意是无法修改的。这种方法需要复杂的技术和工程师一个潜在的透明和几乎不可破坏的环境。
三是合规问题
第三点,从“电子现金”和作为加密货币基础的DLT的概念出发,讨论了强制执行遵从性的问题。
加密货币的巨大数字安全性——通过哈希表提供:一种算法创建的字母和数字序列,这些字母和数字与区块一起存储,并在区块链的末尾加盖日期戳——从监管机构的角度来看,由于匿名性的巨大问题而被抵消了。
尽管所有比特币交易都记录在一个普遍可见的共享账簿上,但由于比特币是何时放入客户的数字钱包的,因此很难追踪它们。由于无法识别单个比特币单位(或子单位),追踪比特币并成功追踪特定钱包的主人几乎是不可能的。
因此,加密货币是国际犯罪团伙的首选货币;从洗钱和贩毒,到逃税和*。最近,38岁的俄罗斯公民亚历山大·文尼克在希腊被捕,并被美国大陪审团指控(2017年7月27日)涉嫌在数年内洗钱40亿美元。
如此高调的犯罪活动反过来又促使多个国家宣布,比特币交易所必须遵守“反洗钱”法律。
四是国际监管反应
第四点是,监管框架必须包括比特币和其他加密货币,这一点在国外越来越明显。例如,中国和日本已宣布有意监管当地的比特币交易所,澳大利亚最近也紧随其后。
在美国,多个*机构已受命确保比特币交易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然而,去年,佛罗里达州一家法院裁定,比特币不应被归类为货币。
同样,欧盟已承诺在今年年底前收紧包括比特币在内的数字货币法律,但具体细节尚未公布。与此同时,直布罗陀正迅速成为首批提议引入监管框架的司法管辖区之一(目前预计将于2018年1月推出),该框架将包括使用分布式账本技术(DLT)运营的公司。其主要目的是:
为直布罗陀的DLT公司提供监管方面的信心;
提供足够的灵活性,以有效地管理新的业务活动、产品、流程和业务模型;
加强消费者对使用新技术的受适当管制的公司的信心;和
鼓励DLT公司在直布罗陀设立,因为直布罗陀有一个适当的制度来管理它们的活动
管辖权新技术,但与一个坚实的进步和安全的金融中心的美誉,直布罗陀地位独特,可安全的好处DLT公司操作比特币和其他cryptocurrencies同时提供基本保护那些寻求投资金融技术的这一快速发展的领域。
五、呼吁新立法
在国际社会做出这一反应之后,英国对DLT地位的明显缺乏监管或判断,成为人们更加关注的焦点。随着比特币等加密货币的价值和合法性不断提高,英国这种“躲在沙子里”的做法肯定无法维持下去。或许还需要一系列备受瞩目的诉讼案件,比如2014年领先的比特币交易所Mt.Gox倒闭,价值4.5亿美元。然而,坐等灾难发生是不明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