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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渔

科普小知识2021-08-29 14:2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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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渔:为了让海洋中的鱼类有充足的繁殖和生长时间,每年在规定的时间内,禁止任何人在规定的海域内捉鱼,对鱼类的生长起到了很好的保护作用。

1、概况简介

各海区、水域,每年休渔期都不是固定的。休渔期就是禁渔期,根据水生资源的生长、繁殖季节习性等,避开其繁殖、幼苗生长时间,用以保护资源。根据改进的罗杰斯特阻滞增长模型作估算。休渔可以以最大效益为目标,也可以以最大渔获量为目标。达到捕获更多的目的。

2、伏季休渔制度


中国自1995年起在黄海、东海两大海区,自1999年起在南海施行2个月至3个月的禁渔期以来,这三大海区连续实行伏季休渔制度至今,为缓解过多渔船和过大捕捞强度对渔业资源造成的巨大压力,遏制海洋渔业资源衰退势头,增加主要经济鱼类的资源量,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夏季是海洋主要经济鱼类繁育和幼鱼生长的重要时期。多年来的实践证明,伏季休渔保护了主要经济鱼类的亲体和幼鱼资源,使海洋渔业资源得到休养生息,具有明显的生态效益。渔船在休渔期间也节约了生产成本,休渔结束后渔获物产量增加、质量提高。

3、农业部通告

农业部关于调整黄渤海区刺网休渔时间的通告

农业部通告3号

海洋伏季休渔是依据《渔业法》建立的一项重要渔业资源养护制度,自1995年实施以来,取得了良好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受到广大渔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普遍欢迎。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更好地养护和合理利用海洋生物资源,我部本着科学合理、统筹兼顾和切实可行的原则,决定将黄渤海区刺网休渔时间调整为6月1日12时至9月1日12时,东海区、南海区刺网休渔政策暂不变更。现将调整后的海洋伏季休渔有关规定通告如下。

一、休渔海域

渤海、黄海、东海及北纬12度以北的南海(含北部湾)海域。

二、休渔作业类型

(一)“闽粤海域交界线”以北的渤海、黄海、东海海域:除钓具外的所有作业类型。

(二)北纬12度至“闽粤海域交界线”的南海海域(含北部湾):除单层刺网和钓具外的所有作业类型。

(三)“闽粤海域交界线”是指福建省和广东省间海域管理区域界线以及该线远岸端(117º31'37.40"E,23º09'42.60"N)与*岛南端鹅銮鼻灯塔(120º50'43"E,21º54'15"N)连线。

三、休渔时间

(一)北纬35度以北的渤海和黄海海域为6月1日12时至9月1日12时;其中刺网休渔时间调整为6月1日12时至9月1日12时。

(二)北纬35度至26度30分的黄海和东海海域为6月1日12时至9月16日12时;北纬26度30分至“闽粤海域交界线”的东海海域为5月16日12时至8月1日12时。在上述海域范围内,桁杆拖虾、笼壶类和刺网休渔时间为6月1日12时至8月1日12时,灯光围(敷)网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7月1日12时。

(三)北纬12度至“闽粤海域交界线”的南海海域(含北部湾)休渔时间为5月16日12时至8月1日12时。

(四)定置作业休渔时间不少于两个半月,具体时间由沿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确定,报农业部备案。

(五)沿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地实际,在国家规定基础上制定更加严格的资源保护措施。

四、实施时间

上述调整后的伏季休渔规定,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农业部

2013年12月23日

4、相关报道

2016-05-3115:55:00来源:新华网

从2016年6月1日12时起,我国渤海海域、黄海海域(北纬35度以北)将进入伏季休渔期,休渔期持续到2016年9月1日12时。

2015年05月30日13:56:38来源:新华网

自2015年6月1日中午12时起,北纬35度以北黄渤海海域将开始为期3个月的伏季休渔期。届时,所有休渔渔船必须回港停靠。

据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介绍,按农业部相关规定,除钓具作业外的其它海洋捕捞渔船,2015年北纬35度以北的渤海和黄海海域伏季休渔时间为6月1日12时至9月1日12时,渔业辅助船与捕捞渔船同步休渔。

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表示,休渔期间,渔业辅助船不得出海作业,所有应休渔渔船6月1日12时前必须回其船籍港停靠。各市、县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渔业执法机构不得批准外省渔船在山东停港休渔。

海洋伏季休渔是依据《渔业法》建立的一项重要渔业资源养护制度,自1995年实施以来,取得了良好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在实施伏休制度的同时,黄渤海区三省一市今年休渔期还将开展大规模的增殖放流活动。据山东省水生生物资源养护管理中心统计,截至5月21日,山东已放流中国对虾小规格苗种6.65亿尾,海蜇苗种3468万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