爵位
爵位,又称封爵、世爵,原本是指诸侯获封赐的封建等级,因此爵位本来是与封建制度密切相关的。但某些国家(例如不列颠)在封建制度没落后,依然沿用爵位体系。爵是古代皇帝对贵戚功臣的封赐。在中国周代有公、侯、伯、子、男五爵,后代爵位制度往往因时而异,不尽相同。
中文名:爵位
外文名:therankofnobility
别称:封爵、世爵
主要等级:公、侯、伯、子、男
主要相关:封建制度
目前状况:某些国家沿用此制度
1、明朝以前
周代以前
唐代杜佑《通典·职官·封爵》记载,自尧帝、舜帝以及夏朝,但此事无实物资料证实。
周代,分为公、侯、伯、子、男五等爵,均世袭罔替,封地均称国,在封国内行使统治权。各诸侯国内,置卿、大夫、士等爵位,楚国等置执圭、执帛等爵。卿、大夫有封邑,对封邑也可以行使统治权、唯受命于诸侯。
参考:
《孟子.万章篇》:“天子一位,公一位,侯一位,伯一位,子男同一位,凡五等也。君一位,卿一位,大夫一位,上士一位,中士一位,下士一位,凡六等。天子之制,地方千里。公侯皆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凡四等。不能五十里,不达於天子,附于诸侯曰附庸。天子之卿受地视侯,大夫受地视伯,元士受地视子男。”
战国时期,各诸侯国普遍废除了卿大夫的采邑制度而实行郡县制,出现了有别于之前卿大夫的封爵,如通侯、君等。这些新设的封爵有大小不等的食邑,但不能世袭。
秦朝
秦朝,继续使用自商鞅变法后定下的自公士至彻侯二十等爵,专门用以赏功。彻侯食县,其他诸爵得食俸禄如官吏。
上造秦、汉二十等爵的第二级,只高于公士。《汉书·百官公卿表》颜师古注:“造,成也,言有成命于上也。”此爵仅高于无爵,仍须服役。
簪袅秦、汉二十等爵的第三级,高于上造,仍须服役。公元前186年汉代的《田律》和《户律》规定受田数额为簪袅3顷(300亩),簪袅3宅(宅地的标准是以30步见方的土地为一“宅”)。出土秦代竹简表明:在军中,每顿吃的饭菜因爵位不同而不同。簪袅可以有精米一斗,酱半升,菜羹一盘,干草半石。
不更秦、汉二十等爵的第四级,不更者,即可免充更卒(轮流服役的兵卒)之意,其他之役,仍须照服。
大夫
1、大(da)夫:古代诸侯国中,在国君之下有卿、大夫、士三级,因此为一般官员的通称。秦汉以后,*要职有御史大夫,备顾问者有谏大夫、中大夫、光禄大夫等。至唐宋尚有御史大夫及谏议大夫之官,至明清废。又隋唐以后以大夫为高级官阶之称号。清朝高级文职官阶称大夫,武职则称将军。宋徽宗政和年间重订官阶时,在医官中别置“大夫”以下官阶,故今仍沿称医生为大夫。
官大夫秦、汉二十等爵的第六级。《汉书·百官公卿表》颜师古注:“加官、公者(接第七级为公大夫),示稍尊也。”汉时,第八级公乘以下仍须服役。汉代《田律》和《户律》规定官大夫受田数额为7顷(700亩),宅地的标准是7宅(30步见方的土地为一“宅”)
公乘
秦、汉二十等爵的第八级。以得乘公家之车,故称公乘。秦与汉初,从第七级的公大夫(七大夫)起,即为高爵,汉高祖规定:七大夫以上均有食邑,文帝后,第九级五大夫以上始为高爵,五大夫的侍遇不过免役,公乘以下仍须服役,东汉明帝规定:赐民爵不得超过公乘。
左庶长秦、汉二十等爵的第十级商鞅变法之前,秦国有四种庶长:大庶长、右庶长、左庶长、驷车庶长。四种庶长都是职爵一体,既是爵位,又是官职。大庶长赞襄国君,大体相当于早期丞相;,左庶长为非王族大臣领政,左庶长可由非王族大臣担任,商鞅变法之后,秦国官制仿效中原变革,行开府丞相总摄政务,各庶长便虚化为军功爵位,不再有实职权力。商鞅曾任此职.
右庶长秦,汉二十等爵的第十一级右庶长为王族大臣领政,是王族专职。
左更秦、汉二十等爵的第十二级。“更”指更卒,即轮流服役的士卒,更卒之将为爵位名。
中更秦、汉二十等爵的第十三级。“更”指更卒,即轮流服役的士卒,更卒之将为爵位名。其爵处左右庶长和大少上造之间,在商鞅改革前是职爵同体,是九卿中第二,地位显耀。
右更秦、汉二十等爵的第十四级。“更”指更卒,即轮流服役的士卒,更卒之将为爵位名。
彻侯秦、汉二十等爵的*。汉武帝时,以避帝名讳(武帝名彻),改名通侯,亦称列侯。汉初列侯封邑,大者万户,小者五六百户。封邑一般为县,东汉初有封四县者,小者为乡或亭。汉初户口稀少,历年既久,人口增加,萧何、曹参、周勃、灌婴等的封地,户数最多者达四万户。列侯得征收封地租税,地方行政由**所派官吏治理,列侯不得预闻。后又有仅赐名号不给封邑者,加霍去病封冠军侯,另行指定地方为封邑。列侯多居京师,与所封之地关系淡薄,奉命“就国”(回到封邑居住)者,反似贬逐。
汉朝
西汉,沿用秦二十等爵,另增设王爵。初,王爵有功臣得之者,高祖时诛伐殆尽。此后,王爵仅皇族可得。早期的诸侯王国大者列郡数十,小的也有数郡,皆由诸侯王自治其国,汉廷仅为之置太傅而已,其余丞相、内史、中尉、御史大夫之类皆王自置。经过七国之乱和汉武帝下推恩令、汉成帝绥和元年改制,诸王仅得食本国租税,不得预国政。尽废内史、御史大夫、郎中令、廷尉、宗正、太仆等与汉朝设置相同的官称,改丞相为相,治事如郡太守,令中尉治事如郡都尉。自此,王国与列郡无异。东汉王国制度与西汉后期一致,国与郡等,唯改太守为相、都尉为中尉,另置傅领王府事。
西汉初大封功臣,受封列侯(避汉武帝刘彻讳,改彻侯为列侯)者一百四十三。列侯封地称国。侯国大者数万户、小者五百户。侯国置国相如县令,受命于所在郡守。列侯自置家丞、庶子、门大夫、洗马、行人等官治府事。列侯居京师则主爵中尉领之,就国则郡太守时时巡察之。东汉侯制与西汉无别,唯侯国较小,大者不过四县、小者有仅食一亭者,东汉末年,曹操在列侯、关内侯下置名号侯十八级,关中侯十七级,关外侯十六级,五大夫侯十五级,以当时蜀、吴两国所辖邑名封之,受爵者无从收取租税,开后世虚封先河。
汉武帝时,为筹措战费,令卖二十等爵(关内侯以下),致使二十等爵为人所轻。于是为将士立功者另设武功爵十一等(一级造士,二级闲舆卫,三级良士,四级元戎士,五级官首,六级秉铎,七级千夫,八级乐卿,九级执戎,十级政戾庶长,十一级军卫),后亦卖之。
曹魏
曹操废二十等爵、武功爵等所谓赐爵。魏文帝黄初年间,定爵制为九等:王、公、侯、伯、子、男、县侯、乡侯、关内侯。王爵至男爵皆有国号、封地,县侯以下无封地而有租税。九等爵之外,曹操创立的名号侯、关中侯、关外侯、五大夫侯作为赐爵保留,仍无封、无食。魏制:皇子封王,王之庶子封乡公,嗣王(非始封王者)之庶子封乡侯,公之庶子封亭伯;王国大者郡、小者县。
两晋
西晋爵位非常繁复,设置了王、公、侯、伯、子、男、开国郡公、开国县公、开国郡侯、开国县侯、开国侯、开国伯、开国子、开国男、乡侯、亭侯、关内侯、关外侯共十八级。
王爵非皇子不封;公(郡公、县公)、侯(郡侯、县侯)、伯、子、男五等爵专封宗室;功臣封爵为“开国”诸爵及乡侯、亭侯、关内侯、关外侯。自先秦以来沿用的赐爵制度正式废止。
西晋诸侯王与西汉初年诸侯王相类,得专制其国。案《晋书》记载,大国二万户,兵五千(置三军,中军二千,上下军各千五百);次国一万户,兵三千(置上下两军,各千五百);下国五千户,兵一千五百(置一军)。五等爵之公国之制同下等王国,侯国不满五千户,亦置一军,兵千人。其余诸爵与开国爵封地称国而但封君不治国事,乡侯至关外侯无封邑。诸王子除嗣王外,依次按公、侯、伯、子、男递降世袭。
南朝
南朝封爵沿袭东晋,唯封君对封国再失治权。陈朝增郡王爵、藩王爵。
北朝
北魏道武帝皇始元年始封五等爵,天赐元年废伯爵、男爵,后复之。除皇子外,功臣也得封王。景明元年定制:置王、开国郡公、散公、侯、散侯、伯、散伯、子、散子、男、散男,凡十一等。封国租税取率:王食半,公三分食一,侯伯四分食一,子男五分食一。封爵品级:王超品,开国郡公正一品,开国县公、散公从一品,开国县侯正二品,散侯从二品,开国县伯正三品,散伯从三品,开国县子正四品上阶,散子从四品下阶,开国县男正五品上阶,散男从五品下阶。官属:王至侯国等置官属。
北齐:置王爵与五等爵,王爵超品,其余诸爵视魏制各将一阶,诸爵皆开国置官属。
北周:初置开国公、开国侯、开国伯、开国子、开国男五等爵后据《周礼》改制,置亲王、郡王、县王、国公、郡公、县公、县侯、县伯、县子、县男、乡男十一等爵。
隋朝
隋文帝置国王、郡王、国公、郡公、县公、侯、伯、子、男九等;隋炀帝留王、公、侯三等爵,其余均废止。
唐朝
唐朝,分亲王、嗣王(承袭亲王的为嗣王)、郡王、国公、郡公、县公、县侯、县伯、县子、县男。国公以下,均加开国字样,如××郡开国侯、××县开国子。唐朝的封爵有食邑,但往往为虚封,唯加实封者可以享有所封地的租税收入(后改为领取俸禄)。
宋朝
宋朝封爵制度基本上同唐制。魏晋至宋,爵位分为世袭和不世袭两种。宋代及以前的世袭爵位具有以下特点:可以世代相传;子孙承袭爵位时一般不降等;当承袭爵位的子孙死后无嗣或是获罪时,爵位通常会被削除,但有时候皇帝会找(受封者的)旁支子孙继续承袭爵位,称为“绍绝继封”。不世袭的爵位及受封者本身而止,身死则爵除。宋朝世袭的爵位很少,大多数爵位都只是不世袭的终身爵。
宋朝依唐制保留封君食邑,自—万户到二百户,共十四等。食邑数字只是虚衔,唯食实封才可以领取相应的补贴。实封最多千户,少者百户,每户每月折钱二十五文,随官俸发给,可知宋朝的封爵收入颇低。
元朝
元朝,王爵唯皇族、蒙古贵族可封,宗室封亲王、远支宗亲与贵族封国王。其余国公等爵封赐甚滥。
2、明朝
明代封爵虽仍分为宗室和异姓两类,但具体爵称有较大变动。
男性爵位亲王:皇嫡长子立为太子,皇帝诸子年十岁立为亲王,有封地,故又称藩王,亲王的正式名称为王,其封地称国,王玺称“某国之宝”,二十岁就藩.
郡王:亲王嫡长子年十岁立王世子,长孙立为世孙;亲王诸子年十岁,则封为郡王;
镇国将军:郡王嫡长子为郡王长子;嫡长孙则授长孙;郡王诸子则授镇国将军;
辅国将军:镇国将军长子袭位镇国将军,诸子为辅国将军;
奉国将军;辅国将军长子袭位辅国将军,诸子为奉国将军;
镇国中尉;奉国将军长子袭位奉国将军,诸子为镇国中尉;
辅国中尉;镇国中尉长子袭位镇国中尉,诸子为辅国中尉;
奉国中尉,辅国中尉长子袭位辅国中尉,诸子为奉国中尉
所有爵位世袭,永远有别于齐民。
自亲王以下,不再食租税而领取岁支禄米。
亲王封号一个字,如周王,燕王等。一般在亲王死后由皇帝赐予谥号,称呼时采用封号加谥号加王的方法:如朱樉,封秦王,谥号愍,习惯上称为秦愍王。
郡王封号为两个字,如靖江王等。
洪武二十八年,重定岁支禄米数额,
亲王一万石,
郡王二千石,
镇国将军一千石,
辅国将军八百石,
奉国将军六百石,
镇国中尉四百石,
辅国中尉三百石,
奉国中尉二百石。
此外,国家还为宗室修建宫邸、坟墓,提供随从官员、仆役以及其他待遇。
明初,宗室封爵中亲王名高位崇,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洪武年间,朱元璋授予亲王以兵权。特别是分封在北方沿边的藩王,不仅拥有直属的护*,还经常统率大军出征,称为塞王。其中的燕王朱棣,在朱元璋死后不久,发动靖难之役,夺取皇位。朱棣即位后,逐步解除藩王兵权,加强对宗室的限制和监视,从而形成了“分封而不锡土,列爵而不临民,食禄而不治事”的局面。
明中期,宗室受封人数不断增加,禄米成为明*的沉重负担。藩王也竞相非法占田,少者几千顷,多者数万顷,减少了明*的赋税收入,激化了社会矛盾。万历以后,为解决这些矛盾,朝廷*开放宗室出仕的禁令,允许镇国将军以下参加科举考试,以期宗室自养,而不再寄生食禄,但收效甚微。
女性爵位
皇姑曰大长公主,皇姊妹曰长公主,皇女曰公主,俱授金册,禄二千石,婿曰驸马都尉。
亲王女曰郡主,郡王女曰县主,孙女曰郡君,曾孙女曰县君,玄孙女曰乡君,婿皆仪宾。郡主禄八百石,余递减有差。
异姓爵位
明初一循元代旧制。洪武三年(1370),定封爵之制,分公、侯、伯三等,罢子、男不置。有明一代,受公、侯、伯爵者除功臣、外戚外,还有宦官子弟与少数民族首领。
受封而领铁券者,为世袭封爵,否则为流爵。袭封则还其诰券,核定世流降除之等。爵位世袭,或降等以袭,如封侯而世袭伯。
公、侯、伯封号分四等:
佐太祖定天下者,曰开国辅运推诚;从成祖起兵,曰奉天靖难推诚;余曰奉天翊运推诚和奉天翊卫推诚。武臣曰宣力武臣,文臣曰守正文臣。岁禄以功为差。
洪武初规定:
公五千石至二千五百石,
一等开国辅运推诚,
二等奉天靖难推诚,
三等奉天翊运推诚,
四等奉天翊卫推诚,
侯千五百石至千石,
一等开国辅运推诚,
二等奉天靖难推诚,
三等奉天翊运推诚,
四等奉天翊卫推诚,
伯千石至七百石。
一等开国辅运推诚,
二等奉天靖难推诚,
三等奉天翊运推诚,
四等奉天翊卫推诚,
但有的伯仅当侯爵俸禄的三分之一或六分之一。洪武十年后,伯之禄与侯等;至永乐初,规定伯之禄居侯之下,正一品之上,其阶勋皆与侯等,而伯爵益重。公侯伯入则可掌参五府总六军,出则可领将军印为大帅督,辖漕纲,但不得预九卿事。
番外
明朝初年功臣有死后被追封为郡王,如魏国公徐达洪武三年十一月丙申大封功臣,进封奉天开国推诚宣力武臣魏国公,禄五千石,世袭。十八年二月己未卒。追封中山王,谥武宁。
南明时也有功臣因勤王有功被封郡王,如延平王郑成功。
对于朝贡国,一律封为郡王,如朝鲜王,越南王,日本王等。
3、清朝
清朝的爵位分宗室、功臣两种。
宗室爵宗室爵包括:和硕亲王(hošoicinwang)、
世子(šidzy)
多罗郡王(doroigiyūnwang)
长子(jangdzy)
多罗贝勒(doroibeile)
固山贝子(gūsaibeise)
奉恩镇国公(kesibetuwakiyaragurunbedaliregung)
奉恩辅国公(kesibetuwakiyaragurundeaisilaragung)
不入八分镇国公(jakūnubudedosimbuhakūgurunbedaliregung)
不入八分辅国公(jakūnubudedosimbuhakūgurunbeaisilaragung)
一至三等镇国将军(gurunbedalirejanggin)
一至三等辅国将军(gurundeaisilarajanggin)
一至三等奉国将军(gurunbetuwakiyarajanggin)
奉恩将军(kesibetuwakiyarajanggin)
共十四级。
“和硕”、“多罗”、“固山”都是满语转音。“固山”就是“旗”(gūsa),“多罗”指一角(doro),“和硕”指一方(hošo),都是指所担当方面范围的大小,以“和硕”为最大。
辅国公之前八等称入八分公,与之后的不入八分镇国公、不入八分辅国公等爵位不同。“入八分”与“不入八分”的“八分”是指八种待遇的标准。“不入八分”者不能享受这八种待遇。八种待遇是:(1)朱轮(红车轮)(2)紫缰(乘马用的缰绳)(3)宝石顶(一品用珊瑚顶,宝石顶在珊瑚顶之上)(4)双眼花翎(5)牛角灯(6)茶搭子(7)马坐褥(8)门钉(府门上的钉)。
除了清初受封的礼亲王代善、郑亲王济尔哈朗、睿亲王多尔衮、豫亲王多铎、肃亲王豪格、和硕承泽亲王硕塞(庄亲王)、克勤郡王岳托,和顺承郡王勒克德浑、雍正时怡亲王胤祥、同治时恭亲王奕䜣、光绪时醇亲王奕譞、庆亲王奕劻共十二个王子孙可以世袭罔替外,其余宗亲世爵只能世袭。
封爵分功封与恩封。功封是因功而封,可以“世袭罔替”——辈辈长子承袭爵位不降级。满族人入关后,有睿、礼、郑、豫、肃、庄、克勤、顺承八家功封的王是“世袭罔替”的,俗称八家铁帽子王(后来又增加了雍正时怡亲王、同治时恭亲王、光绪时醇亲王、庆亲王共四家)。恩封的爵位则是长子承袭时,辈辈经父亲下降—级爵位。但是亲王之子孙降到奉恩镇国公为止,不再下降;郡王的子孙降到奉恩辅国公为止;贝勒的子孙降到不入八分镇国公为止;贝子的子孙降到不入八分辅国公为止;奉恩镇国公子孙降到镇国将军为止;奉恩辅国公子孙降到辅国将军为止。
宗室爵俸禄:
亲王岁俸银1万两,禄米1万斛;
世子岁俸银6千两,禄米6千斛;
郡王岁俸银5千两,禄米5千斛;
长子岁俸银3千两,禄米3千斛;
贝勒岁俸银2500两,禄米2500斛;
贝子岁俸银1300两,禄米1300斛;
镇国公岁俸银700两,禄米700斛;
辅国公岁俸银500两,禄米500斛;
一等镇国将军岁俸银410两,禄米410斛;
二等镇国将军岁俸银385两,禄米385斛;
三等镇国将军岁俸银360两,禄米360斛;
一等辅国将军兼一云骑尉岁俸银335两,禄米335斛;
一等辅国将军岁俸银310两,禄米310斛;
二等辅国将军岁俸银285两,禄米285斛;
三等辅国将军岁俸银260两,禄米260斛;
一等奉国将军兼一云骑尉岁俸银235两,禄米235斛;
一等奉国将军岁俸银210两,禄米210斛;
二等奉国将军岁俸银185两,禄米185斛;
三等奉国将军岁俸银160两,禄米160斛;
奉恩将军兼一云骑尉岁俸银135两,禄米135斛;
奉恩将军岁俸银110两,禄米110斛
功臣世爵
乾隆十六年定制,功臣世爵为以下二十七等:
公(gung),分一至三等,超品
侯(heo),分一等侯兼一云骑尉,及一至三等侯.超品;
伯(be),分一等伯兼一云骑尉,及一至三等伯,超品;
子(jingkinihafan),分一等子兼一云骑尉,及—至三等子,正一品;
男(ashanihafan),分一等男兼一云骑尉,及一至三等男,正二品;
轻车都尉(adahahafan),分—等轻车都尉兼一云骑尉,及—至三等轻车都尉,正三品;
骑都尉(baitalaburehafan),分骑都尉兼一云骑尉及骑都尉二等,正四品;
云骑尉(tuwašarahafan),正五品;
恩骑尉(kesinggehafan),正七品。
功臣世爵俸禄
一等公岁支俸银700两
二等公685两
三等公660两
一等侯又一云骑尉635两
一等侯610两
二等侯585两
三等侯560两
一等伯又一云骑尉535两
一等伯510两
二等伯485两
三等伯460两
一等子又一云骑尉435两
一等子410两
二等子385两
三等子360两
一等男又一云骑尉335两
一等男310两
二等男285两
三等男260两
一等轻车都尉又一云骑尉235两
一等轻车都尉210两
二等轻车都尉185两
三等轻车都尉160两
骑都尉又一云骑尉135两
骑都尉110两
云骑尉85两
恩骑尉45两
不列等的闲散公255两
闲散侯230两
伯品级世职205两
子品级世职180两
男品级世职155两
轻车都尉品级世职130两
骑都尉品级世职105两
云骑尉品级世职80两
凡在京八旗世爵,每俸银1两,兼支给米1斛。
清朝的封爵,与前代不同的是,所有的封爵只加美号,不加国号、邑号,如睿亲王、勇毅侯之类。
4、结束
中华民国成立后,正式废除了一切世爵制度(在《清室优待条例》范围内除外)。此后,在“宣统复辟”和袁世凯复辟共95天时间,都大肆封爵,以及少数民族地区和宗教有封爵外,爵位彻底退出历史舞台。(*地区持续到1959年当地土地改革为止)
5、西方爵位
在英国5级贵族中,伯爵出现最早。个别学者认为伯爵爵位来自欧洲大陆,至迟在公元900年的法国,伯爵已成为公爵的封臣。但更多的学者认为英国伯爵(Earl)与法国伯爵(Count)并无继承或连带关系;而且英国伯爵称号是5种贵族称号中惟一的英文词,是由古英语eorl转化而来;大约在盎格鲁一撒克逊时代后期,因王权不够强大,英格兰广大地区曾划为几个较大的伯爵管辖区(greatearldom)。而伯爵爵位却是在11世纪初由丹麦国王克努特引进英格兰的。11—12世纪中叶之前的伯爵多是镇守一方的诸侯。他们大多是一人治理数郡,所以又被称为“方伯”。诺曼大公威廉侵人英国后,担心他们权势过重,危及王权和国家统一,遂将方伯权力加以分割,移交给他的亲信,每个伯爵的辖区仅限一郡,与国王有着极其明确的封君封臣关系,伯爵倘敢兴兵作乱便会被王军镇压,或受其他贵族制裁。伯爵职权名号可由后代继承,但会因为有的伯爵缺少继承人而使总数有减无增。斯蒂芬在位时,破格加封格奥弗雷·德·曼维尔为艾塞克斯伯爵。14世纪以来,伯爵数目攀升。1307年计有9名。1327年爱德华三世即位时仅余6名,10年后增至12名;爱德华在位晚期增至14名。14世纪20年代之前,伯爵作为高级贵族,是男爵的“天然*”,在地方上负有对男爵、骑士的管理责任。但在1327年政治危机演变而来。侯爵原意与“方伯”词义相近,系指统辖一处的封疆大吏。在英格兰,拉丁语“侯爵”一词最初指威尔士边疆的领主。那时只说明他们领地的位置靠近边界,并不说明其地位高于伯爵。1385年涵义变化,第9代牛津伯爵罗伯特。德。维尔被封为都柏林侯爵。1397年,萨默塞特伯爵约翰被封为多西特侯爵和萨默塞特侯爵。侯爵的地位和尊荣程度不甚明确,大约在公爵和伯爵之间,一段时期内不被看重。亨利六世在位期间,约翰。德。比奥福特被国王免去侯爵爵位,下院为此向国王请愿,要求恢复比奥福特的爵位。但他本人却反对乞求国王,并说:“侯爵乃是一个新的荣誉称号,完全不为先人所知。所以,应对此冷漠视之,并不认为接受它是明智之举。”到了15世纪,这级爵号稳定地保持了它在贵族爵位中的第二级地位以后,才被贵族们所看重。与其他4个等级的贵族相比,侯爵的数目一向最少。
在重大场合,侯爵也穿红色丝绒外套,帽子上镶有三行半貂皮,冠冕上装一银环,带有四片金叶和四个银球。国王对他的称呼一如对待公爵。
上院贵族中数子爵资格最浅。子爵称号(Viscount)源于法国,原为郡守,地位在伯爵之下,但有时可能是实力强大的诸侯。在英国,1440年比奥芒特的约翰被封为子爵,位居所有男爵之上。子爵帽子上有两行半貂皮,冠冕上加一银环,饰有6个银球。
直到此时,英国5级大贵族方完备成形,成为相对固定的贵族等级制。
在学界,有一种很流行的说法:英国5级贵族是上院的当然成员。史实却非如此简单。在13-15世纪,尽管所有大贵族都拥有出席上院的资格,但每届议会召开前还必须得到盖有国里的国王诏令,否则不可前往开会。自14世纪起,伯爵、子爵、男爵以及公爵之子又称为“勋爵”(lord),后来勋爵也可泛指公爵以下的侯爵、伯爵、子爵、男爵。其涵义与“显贵”(nobility)一词相近。另外,在英国“贵族”一词始终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贵族(aristocracy)源于希腊文和拉丁文。在希腊文中原有“杰出”、“优秀”之意,可以用来指大贵族。但在含义较广泛的拉丁文中,该词除了用指大贵族外,还包括地位较低的*人,并含有“愚蠢”、“平庸”的贬义,尔后同形异义地转化为英文源,意为服兵役的*农民。从诺曼征服到近现代,aristocracy用来称呼包括骑士在内的大小贵族。5级贵族形成后,为示区别,又用Peers以及集合名词nobility和Peerage专称上院大贵族。以后,Nobility除用指上院贵族外,有时还泛指政界要员。
与欧洲大陆的西班牙、葡萄牙、瑞典、法兰西等国贵族相比较,英国贵族集团的特点之一,是人数较少。长期以来,贵族称号以及相应的财产权和政治特权只是由爵位领有者本人所拥有,其家属虽为贵族家庭成员,但政治地位接近一般*民,不得列席上院。贵族爵号和封地按照相当严格的长子继承制传递;若长子早殁,依次由长孙、次子、幼子或其他家庭成员依序递补。若某贵族没有继承人,可根据其遗嘱或生前安排,并经国王和高级法庭批准认可后,由其近亲继承其封号封地。但在多数情况下是被国王收回爵位。通常,英国贵族爵位和封号不可随意转让、出售。历代国王为保持贵族的群体规模和出于其他方面的考虑,大多会适量增补贵族。
某要人一旦获得一种爵位,并非固定不变。若新获显赫军功、政绩卓著或受到国王格外宠爱,可以晋升更高级的爵位,或兼领新爵位。除此之外,贵族联姻也是获取、增添或提高爵位的良好机会和方式。因爵位封地耀眼可人,为社会上不少人所仰慕,所以拥有贵族身份和家产者以及其长系继承人总能轻易得到爱慕者和求婚者。例如兰开斯特王朝的兴建者亨利四世,即位前所拥有的公爵爵位就是由他的母亲布里奇从娘家带来。布里奇是亨利三世的曾外孙女,她除拥有兰开斯特公国外,还拥有德比、林肯和莱斯特的伯爵领地。
英国5级贵族大致定型于13—15世纪。它与中国周初的5级贵族分封制不同。不是在某一特定时刻一次建立起来的,而是在漫长的岁月里逐渐形成,最终成为定制的。
14世纪初,在5级贵族之上的王室贵族中,还出现了一个颇为独特的、专为王储所占有的称号——“威尔士亲王”。该称呼最早为一度统一过全国的威尔士王子利维伦制造出的名号。1282年,英格兰国王爱德华一世率领大军与舰队攻打威尔士,利维伦死于非命。两年后,威尔士合并于英格兰,爱德华在1301年把威尔士亲王之头衔加给不列颠王位的继承者。
在政局动荡、战事连绵的中世纪后期,欧洲各封建君主为了使各级贵族在骑士精神的感召下建功立业、效忠国王,除了利用贵族爵位科赐臣下之外,还别出心裁地设立了划分为不同等级名分的勋章勋位,奖赏他们的战功政绩。
在英格兰,最著名的勋位是创立于4世纪中叶的嘉德勋位(theOrderofGarter)。据传,爱德华三世设立这个勋位是为了纪念一次似乎风马牛不相及的偶然事件。在一次庆祝攻陷加莱城的舞会上,姿态秀美的索尔兹伯里女伯爵落下一只蓝色袜带,被爱德华三世捡起,缠在自己的腿上,旁观者见了哄堂大笑,爱德华斥责他们说:“凡是认为这是坏事的人可耻”。以后这句话成为国王在1449年建立袜带骑士团和颁发勋位的格言,它同蓝色袜带和圣乔治十字架图形一起出现在勋章上,激励武士们在战争——当时主要是百年战争——中蔑视死亡,奋勇厮杀。爱德华本人也是袜带骑士团的成员。他与宠爱的武士围绕圆桌议事,共同进餐,多次主持武士们的比武演技,使已经衰落的骑士精神有所振作。并使嘉德勋位成为以后英国最诱人的贵族勋章。
欧洲大陆贵族来历大致如下:最初有的只是公爵、伯爵和男爵。其中公爵应该是来自戴克里先改革罗马行省以后的省行政或者军事长官,后来被蛮族用来称呼大领主。伯爵则是克洛维王朝的军队指挥官。但因为往往随着军役而授予领地也成了领主。男爵则是对宫廷显贵的尊称。子爵和侯爵是分别作为副伯爵和副公爵而设立的。这些官衔在加洛林时代吞并采邑的过程中也被当成了采邑而继承下来,才慢慢变成爵号的(就像莱茵—巴拉定选侯自己是行宫伯爵但还是皇帝的骥厩总管。勃兰登堡侯爵还是皇帝的御前大臣一样,他们的官衔也成了采邑只是拥有的人太少而没能成为爵号而已)。所以很多拥有领地但没有官衔的贵族,就以领地为头衔。中间加中缀词。翻译过来就是某某地方的某某先生。很多名门包括日后君临半个欧洲的波旁家最初也都是这些没封号的家族里的。
按照英国传统,女王(或国王)可以根据内阁首相的提议,将某种贵族爵位授予某人,但受封的人数是有限的,每年大约在20名以内。
贵族爵位(peerages)分为公爵(Duke)、侯爵(Marquis或Marquess)、伯爵(Earl)、子爵(Viscount)和男爵(Baron)5个等级。原来贵族爵位都是世袭的,而且只能有一个继承人。长子是法定继承人。只有在贵族没有儿子的情况下,其爵位才能由首先达到继承年龄的直系后代来继承。自1958年以后,才允许将非继承性的“终身贵族爵位”(Lifepeerages)授予某一个人。
对公爵、公爵夫人(Duchess)尊称为“Grace”。直接称呼时用“YourGrace”(大人、夫人),间接提及时用“His(Her)Grace”。用在信封或信的开头可尊称为“HisGracetheDukeof...”(公爵大人……)或“HerGracetheDuchessof...”(公爵夫人……)。
侯爵、伯爵、子爵和男爵都可以称为“Lord”(勋爵)。直接称呼时,都可称“YourLordship”。间接提及时可用“Lord+姓”或“Lord+地名”。信封上或信的开头分别称“MyLordMarquis”或“MyLord”(主要用于伯、子、男爵)。
公爵、侯爵、伯爵的长子在他们的父亲没死之前,即没有继承其父亲爵位之前,也可称之为“Lord”(勋爵),但不是贵族。公爵、侯爵的次子以下的儿子,可以终身称之为“Lord”(勋爵);对伯、子、男爵的次子以下的儿子可称“Honorable”(尊敬的)。他们也都不是贵族。
侯爵夫人(Marchioness)、伯爵夫人(Countess)、子爵夫人(Viscountess)、男爵夫
人(Baroness)均可称之为:“Lady”(夫人),即用“Lady+丈夫的姓或丈夫勋称中的地名”。
公爵、侯爵、伯爵的每一个女儿也都可称为“Lady”,即可用“Lady+授予名+姓”。
如果她结了婚,就用丈夫的姓代替自己的姓,但仍称为“Lady”(夫人),即使丈夫无爵位,是个普通的“先生”,也可称为“Lady”。如果丈夫有了爵位,那她就要选用相应的誉称。
除了贵族爵位以外,还有别的一些誉称,对爵士则尊称为“Sir”(爵士)。具体做法是“Sir+授予名+姓”或“Sir+授予名”,但作为爵士头衔,Sir绝不可只用于姓前。
如“SirJamesManson”也可称“SirJames”,但绝不能称“SirManson”。爵士的夫人也可称“Lady”。
爵士的头衔不能继承,除头衔外爵士没有什么特权。其儿子也和平民的姓一样用“Mr.”相称。
英国RexetImperator/ReginaetImperatrix
国王兼皇帝/女王兼女皇,1876年维多利亚女王加冕为印度女皇,至1947年印度独立期间,英国君主的称号。
King/Queen国王/女王
Crownprince王储,在英国称PrinceofWales,即威尔士亲王
Prince亲王或王子。通常只表示“君主之子”(或女君主之夫)之意,而非具体的爵位。女性称Princess(公主),国王长女称PrincessRoyal,即“大公主”。
RoyalDuke大公爵
Duke公爵
Marquess侯爵
Earl伯爵
Viscount子爵
Baron男爵
Baronet从男爵
Knight骑士
其中皇帝/女皇和国王/女王称“YourMajesty”,亲王和公主称“YourHighness”,公爵称“YourGrace”,公爵之子、侯爵、侯爵之子和伯爵统称lord,即勋爵。
法国
Empereur皇帝
Roi国王
Dauphin太子
Prince亲王
Duc公爵
Marquis侯爵
Comte伯爵
Vicomte子爵
Baron男爵
Chevalier骑士
神圣罗马帝国
Kaiser皇帝
König国王
Kurfürst选帝侯
Fürst亲王,或译侯爵
Prinz亲王、王子
Erzherzog大公
Herzog公爵
Pfaltzgraf宫廷伯爵
Markgraf边疆伯爵或边境总督
Landgraf伯爵
Graf伯爵
Baron男爵
Freiherr男爵
Freier男爵
Ritter骑士
Junker容克或乡绅
荷兰
Koning/Koningin国王/女王
Kroonprins王储
Prins亲王
Aartshertog大公(已废弃该等爵位)
Hertog公爵
Markies侯爵
Graaf伯爵
Burggraf子爵
Baron男爵
Ridder骑士
荷兰现有2个亲王家族,31名伯爵、103名男爵和8名骑士
比利时
Roi/Koning国王
Prince/Prins亲王
Duc/Hertog公爵
Marquis/Markies侯爵
Count/Graaf伯爵
Viscount/Burggraff子爵
Baron男爵
Chevalier/Ridder骑士
Squire/jonkheer乡绅
截止至1986年,比利时有9位亲王、5位公爵、10位侯爵、85位伯爵、35位子爵、317名男爵和113名骑士
丹麦
Konge/Dronning国王/女王
Kronprins王储
Fyrste亲王
Hertug公爵
Marki侯爵
Greve伯爵
Vicegreve子爵
Baron男爵
Ridder骑士
瑞典
Kung/Drottning国王/女王
Kronprins王储/Kronprinsessan女王储
Furste亲王
Prins王子
Hertig公爵
Markis侯爵
Greve伯爵
Vicegreve子爵
Baron男爵
Friherre骑士
挪威
Konge/Dronning国王/女王
Kronprins王储
Furst亲王
Hertug公爵
Marki侯爵
Greve伯爵
Visegreve子爵
Baron男爵
Ridder骑士
芬兰
Keisari皇帝
Prinssi亲王
Arkkiherttua大公
Herttua公爵
Markiisi侯爵
Jaarli伯爵
Varakreivi男爵
Ritari骑士
芬兰贵族制度从属于瑞典的贵族制度。1809年俄国吞并芬兰后,芬兰大公国建立了相对独立的贵族爵位等级制度,芬兰大公(由俄国沙皇兼任)只册封过伯爵和男爵两等爵位。
西班牙
Rey/Reina国王/女王
PríncipedeAsturias阿斯图里亚斯亲王(王储)
Príncipe亲王
Duque公爵
Marqués侯爵
Conde伯爵
Vizconde子爵
Barón男爵
Señor乡绅
葡萄牙
Imperador皇帝(仅用于巴西)
Rei国王
Príncipe亲王
Duque公爵
Marquês侯爵
Conde伯爵
Visconde子爵
Barão男爵
意大利
Imperatore皇帝(1936年意大利国王自封为埃塞俄比亚皇帝)
Re国王
Principe亲王
Duca公爵
Marchesse侯爵
Conte伯爵
Visconte子爵
Barone男爵
Cavalieri骑士
波兰
Krol国王
Ksiaze亲王或公爵
Margrabia侯爵
Hrabia伯爵
Baron男爵
Rycerz骑士
Giermek乡绅
匈牙利
császár皇帝
király/királyné国王/女王
fejedelem亲王
herczeg大公
gróf伯爵
báró男爵
lovag骑士
匈牙利本国并无皇帝,其君主称国王。奥匈帝国时期由奥地利皇帝兼任匈牙利国王
俄国
Император/Императора皇帝/女皇
Цар/Царица沙皇/女沙皇
Цесаревич皇太子
ВеликийКнязь/Инфант大公/女大公
Князь/Герцог公爵/亲王
Маркиз/Бояре侯爵
Граф伯爵
Виконт子爵
Барон男爵
Рыцарь骑士
埃塞俄比亚
NegusNeghst皇帝(万王之王)
Negus国王
Mesfin亲王
MesfinRas亲王公爵
MesfinDejazmatch亲王侯爵
Ras公爵(军事贵族)
Duke公爵(授予外国人)
Dejazmatch侯爵(军事贵族)(省总指挥)
Kegnazmatch伯爵(军事贵族)(右翼司令官)
Grazmatch子爵(军事贵族)(左翼司令官)
Balambaras男爵(军事贵族)(要塞司令官)
Fitwrary武士
Lij公
6、游戏爵位
做为《女神联盟》独特的爵位*,女神们制定了从平民到骑士、男爵、子爵、伯爵、侯爵、公爵、将军、督军、亲王、国王、帝王十二个等级官爵,勇士们可以积极建立功勋获封相应的爵位,并通过爵位赢取各种爵位奖励。
获得功勋的方式多种多样,勇士们可以通过公会战占矿,无论胜利、失败、强攻、成功防守都可以获得一定功勋;公会战随机事件,参与PVP战斗、与BOSS战斗等方式获得功勋奖励;举办公会酒宴,与朋友一起烤火鸡、烤全猪,举办者可以获得固定的功勋奖励;同时在研究院(公会科技)进行金币、钻石捐赠,也能获得不少的功勋。
《魔域》爵位系统
王国将根据玩家的经济实力,并对在困难时期大公无私,慷慨解囊资助王国,对王国做出卓越贡献的玩家加官进爵,资助排行前50名的玩家将得到王、公爵、侯爵的爵位分配,每个爵位的人数设立有限。而50名外没有爵位的玩家可根据伯、子、勋爵的册封条件,进行爵位分配,只要达到该爵位册封条件即可被册封,人数不限。一旦获得爵位册封,不但能受到众人的仰慕,而且能得到相应的战斗力加成哦!爵位系统共分为6级,每级可增加不同的战斗力。
官位 |
设立数量 |
册封条件 |
战斗力分享 |
王/女王 |
3 |
捐献榜第1-3名 |
6 |
公爵 |
12 |
捐献榜第4-15名 |
5 |
侯爵 |
35 |
捐献榜第16-50名 |
4 |
伯爵 |
不限 |
捐献金额≥2亿金币 |
3 |
子爵 |
不限 |
捐献金额≥1亿金币 |
2 |
勋爵 |
不限 |
捐献金额≥3千万金币 |
1 |
《开心》爵位系统
广成子大仙将根据玩家的经济实力,并对在困难时期大公无私,慷慨解囊资助仙界,对仙界做出卓越贡献的玩家加官进爵,还可享受聊天不同字体。其他规则与《魔域》相同。
官位 |
设立数量 |
册封条件 |
战斗力分享 |
王/女王 |
3 |
捐献榜第1-3名 |
6 |
公爵 |
12 |
捐献榜第4-15名 |
5 |
侯爵 |
35 |
捐献榜第16-50名 |
4 |
伯爵 |
不限 |
捐献金额≥2亿金币 |
3 |
子爵 |
不限 |
捐献金额≥1亿金币 |
2 |
勋爵 |
不限 |
捐献金额≥3千万金币 |
1 |
《飞车》爵位荣誉系统
衡量为国家做出贡献的大小,可通过参加边境赛获得,随着称号的升级,徽章也会不同。
荣誉值 | 荣誉称号 | 荣誉背景 |
800 | 公民 | 无 |
4000 | 士官 | 无 |
8000 | 骑士 | 无 |
16000 | 勋爵 | 华贵勋爵背景(永久) |
40000 | 男爵 | 荣誉男爵背景(永久) |
80000 | 子爵 | 显贵子爵背景(永久) |
160000 | 伯爵 | 英勇伯爵背景(永久) |
400000 | 侯爵 | 尊荣侯爵背景(永久) |
800000 | 公爵 | 高级公爵背景(永久) |
本国前2-11名 | 亲王 | 尊贵亲王背景(7天) |
本国第1名 | 国王 | 独尊国王背景(7天 |
7、小说爵位
《兽师时代》中的爵位:皇爵、王爵、公爵、侯爵、伯爵、子爵、绅爵。
皇爵:帝国第一任皇帝的继承人所兼任的爵位。帝国第一任皇帝没有爵位,封号为帝,此后继承此帝国皇位的人也被称作为皇爵,但通常情况下都不使用皇爵的称呼。
王爵:王国的国王、帝国皇帝所封赐的亲王。国王的爵位是可以无削减的继承下去的,但亲王的继承人只有公爵的继承权。
公爵:大公和普通公爵。封赐大公爵位的人必须是皇帝,因为大公享有和帝国同样寿命的领土,因此大公所拥有的地区也被成为大公国,且大公的爵位可以无削减的传承下去,简单说就是大公的继承人也是大公爵位。普通公爵可以由国王或亲王来封赐,但是所封赐的领地必须由封赐者提供,且普通公爵的爵位在继承的时候会削减一级,也就是公爵继承者只能继承侯爵爵位。
侯爵:为高级爵位,只能由皇爵和王爵封赐。侯爵继承者只能继承伯爵爵位。
伯爵:为中级爵位,一般由王爵和公爵封赐。伯爵继承者只能继承子爵爵位。
子爵:为低级爵位,一般由王爵和公爵封赐。子爵继承者只能继承绅爵爵位。
绅爵:最低级爵位,一般由侯爵就可以封赐。绅爵爵位没有继承者,也不封赐领地。
绅爵的来源:绅爵起源于绅士的称呼,绅士贵族是连在一起说的。贵族要有绅士风度,所以绅爵被定义为最低级的贵族。(意思是就连最低级的爵位都需要贵族的绅士风度)。第二个来源是,绅爵为子爵的下一级,而“绅”恰好音相似于“孙”。
8、相关典籍
爵位是我国古籍《管子》里记载的一篇文章,见于《管子》第五篇。作品简介
《管子》是一部记录中国春秋时期(公元前770~前476)齐国政治家﹑思想家管仲及管仲学派的言行事迹的书籍。大约成书于战国(前475~前221)时代至秦汉时期。刘向编定《管子》时共86篇﹐今本实存76篇﹐其馀10篇仅存目录。
管仲(公元前723年-约公元前645年)汉族,名夷吾,字仲,又称敬仲,春秋时期齐国著名的政治家、军事家,颍上(今安徽颍上)人。管仲少时丧父,老母在堂,生活贫苦,不得不过早地挑起家庭重担,为维持生计,与鲍叔牙合伙经商后从军,到齐国,几经曲折,经鲍叔牙力荐,为齐国上卿(即丞相),被称为“春秋第一相”,辅佐齐桓公成为春秋时期的第一霸主,所以又说“管夷吾举于士”。管仲的言论见于《国语齐语》,另有《管子》一书传世。
作品赏析
【爵位】
朝者,义之理也。是故,爵位正而民不怨;民不怨则不乱,然後义可理。理不正,则不可以治,而不可不理也。故一国之人,不可以皆贵;皆贵,则事不成而国不利也。为事之不成,国之不利也,使无贵者,*不能自理也。是故,辨於爵列之尊卑,则知先後之序,贵贱之义矣,为之有道。
【译文】
朝廷是仪法的体现。所以,朝廷爵位安排正确,人民才不会怨恨;人民没有怨恨,就不会作乱;然后,仪法才可以体现。如果安排不公正,就不可能体现。看来,一国之人不可能都尊贵,都尊贵了,事情不好办,还对国家不利。正因为事情不好办对国家不利,若没有少数人尊贵,人们是不能自己管理自己的。所以,分清爵位排列的高低,人们才知道先后的次序和贵贱的仪法。管理起来也是有规可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