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近入学
“就近入学”的“就近”是指离你家相对就近。但是存在着中、小学学校布局及各中学招收学生人数不同等因素影响,所以有时候教育局会根据情况来进行调配,但是最终还是尽量将学区的学生尽量分配到离小区最近的学校入学,都叫“就近入学”。
1、现实意义
为保障我国义务教育的正常实施,早在1986年,国家在通过的《*义务教育法》第九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适当设置小学、初级中等学校,使儿童、少年就近入学。”《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规定:“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的设置,由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人民*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小学的设置应当有利于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这些是对义务教育阶段就近入学政策在法律上的明确规定。这些规定,明确了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的权利,明确了地方各级*保障其在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权利的义务和责任。就近入学的政策目标就是为每一个儿童提供平等的受教育的权利,确保教育的公平原则。
2、相关措施
禁止入学考试
《通知》要求,要进一步纠正影响19个大城市入学工作的违规行为。
不得违反《义务教育法》免试规定。入学工作禁止组织笔试、面试或任何变相形式的考试、考核。19个大城市入学报名工作要在网上进行,要充分发挥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的作用。
不得办培训班
不得抢夺生源和举办相关培训班。纠正个别学校以各种学科类实验班名义招生的行为。禁止初中从小学各个年级选拔学生进行“特殊”培养,变相抢夺生源,破坏正常教育生态的行为。任何学校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各种培训班选拔生源。
严查收择校费
保持治理择校乱收费高压态势。巩固治理乱收费成果,防止反弹。坚决查处个别学校收取择校费的行为,坚决切断收取择校生与获得利益的联系。特别要治理通知家长到指定单位缴纳各种名义的择校费的行为。择校生不得享受优质高中到校指标。
“小升初”免试就近入学,取消了原来的“小升初”入学考试,使小学生一毕业后就近入户籍所在地的初中就读,确保适龄儿童均等接受义务教育。我国义务教育法第九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应当合理设置小学、初级中等学校,使儿童就近入学。就近入学就是针对“择校”而言的,在学校资源较少的农村地区,就近入学推行得较为顺利,因为很可能除了一所学校就别无他选。在城市里虽说“就近入学”也是主流,但片区里学校较为集中、选择余地较大,能够“就近”多所学校,选择就成了难题。与此同时,不单单学生选学校,学校也在选学生。有的家长为选择优质学校,利用权和钱打破就近入学的秩序,而“小升初”考试最大的价值就是维护秩序的公平。
“小升初”免试就近入学的初衷是好的,有利于减轻小学生课业负担、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衡发展。考试意味着竞争,这对孩子的健康成长存在不利的影响。免试就近入学后,把孩子从过早的考试竞争中解放出来,为他们提供一个健康全面的素质教育环境。然而,并非所有的学校都是同样的优秀,根据学生的户口所在地和实际居住地将其分配到相应的初中,居住地附近有高质量初中的学生成了最大受益者,同时也会让一些学习能力强、擅长考试竞争的孩子,因就近入学,失去进入接受更好的教育的机会。
从政策层面,就近入学是公平的,保证适龄儿童基本的入学权利,使得每个孩子都有学校上,却无法保证每个孩子都能享受高质量的教育。出于市场因素,经济条件越好,能力越强的学生可能获得更好的教育。看似公平的划片区免试就近入学仍然是一种教育选拔,这种选拔不是由智力和勤奋主导的考试来决定,而是与学生的先天的家庭社会地位存在非常密切的关系。有实力买到学区房的家长,创造条件把孩子送到更好的学校,这也就意味着要花费更多的钱。
3、地区政策
2018年1月9日,北京市教委公布2017年度绩效管理工作自查报告,这份自查报告同时也是本市教育工作的年度成绩单——2017年,本市中小学就近入学比例创历史新高,幼儿园改扩建工作继续推进,两万余新学位正在建设。
名校办分校、九年一贯制学校、教育集团、学区制、在京高校参与附中附小办学等多种方式并举,2017年,本市持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最明显的效果是越来越多的孩子在家门口上学——2017年小学就近入学比例超过99%,初中就近入学比例超过95%,创历史新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