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单行
银行作为特约商户的开户银行,并为其提供刷卡设备、交易授权、资金清算及日常设备维护和业务咨询,称之为收单行。收单行的经营宗旨是“以商户为中心”,通过其完善的商户维护服务及快捷高效的资金结算服务,创造银商之间良好的合作关系,从而获得利益。
1、概念
收单行是为特约商户提供收单、结算服务的专业化银行,其服务对象是与其签约的特约商户,经营目的在于不断争取高折扣率的签约商户。
2、收入来源
特约商户回佣
指收单行因给特约商户提供用卡结算交易设备和服务,并承担信用风险而向特约商户收取的费用。以特约商户刷卡交易总额乘以平均折扣率计算,占收单行收入的90%以上,是最主要的收入来源。
特约商户其他收入
指从其他途径向特约商户收取的费用。比如,出售、出租POS及压卡机的收入和最低折扣收费、月费及申请费等。约占收入总额的5%。
特约商户存款利息收入
是特约商户在收单行的存款利息收入净额,为非主营业务收入。约占收入总额的5%。
3、支出构成
信息交换费用
是补偿给发卡行,以每笔特约商户交易金额乘以信息交换费率计算,是最主要的费用支出,约占总支出的68%。
交易处理费用
是收单行在为特约商户提供刷卡设备、结算单据、人员培训、交易授权、资金结算以及商户服务时支出的费用。约占支出总额的30%。
销售和市场营销费用
是商户拓展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包括人员、技术、资金成本等。约占总支出的1%。
信用损失和信用卡欺诈损失
包括坏账损失和信用卡欺诈事件的调查、诉讼费用,为非正常经营支出。在总收入中的占比约为1%。
4、盈利模型
收单行的税前净利润可表示为:税前净利润=特约商户折扣+特约商户其他收入+特约商户存款利息收益—信息交换费用—交易处理费用—销售和市场营销费用—信用损失和信用卡欺诈损失
只考虑主要因素,可以简化为:
①前净利润≈特约商户折扣—信息交换费用—交易处理费用。
②税前净利润=特约商户交易额(平均折扣率—信息交换费率)—交易笔数×每笔交易处理费。
式中,平均折扣率和信息交换费率在一个成熟的收单市场是相对稳定的,特约商户的交易额和交易笔数也是收单行无法控制的。此时,要实现利润最大化,只有降低每笔交易处理费,规模成了收单市场中决定胜负的关键因素。这就是20世纪80年代末国外的收单行迅速减少,只剩下为数不多的几家大型收单银行以及一些专业化、规模化的非银行交易处理商的原因。
5、职能部门架构设计
收单行的职能部门可分为行政管理中心、市场营销和商户服务中心、作业操作中心及风险控制中心等。
行政管理中心
负责全面的行政管理和部门协调,以及制定业务发展规划和竞争战略。其他四个职能中心向行政管理中心负责。
市场营销和商户服务中心
负责商户市场的拓展及营销方案的制定和具体实施。同时,除为中小商户提供日常服务外,应为重要的大商户提供差别化服务,开展有针对性的营销,不断巩固与商户的良好关系,促进商户用卡交易量持续增长。
作业操作中心
专门从事商户培训、设备维护、会计支持、交易授权等业务,配合商户经理提供完善的商户服务,保障商户交易资金划转的及时准确。
风险控制中心
主要进行新签约商户的资信审查和现有商户的信用监测,防范商户的诈骗行为。同样需要从事该业务的人员具有相应的职业警觉和法律知识,该中心工作人员应有全局意识,能与其他中心工作人员进行良好协作,这是确保整个收单业务正常开展的必备条件。
银行收单业务
银行卡收单业务分为人民币收单业务和国际卡收单业务。人民币收单业务指签约银行向特约商户提供人民币卡交易处理及资金结算服务,按约定比例或金额向特约商户收取手续费的业务。国际卡收单业务是指签约银行通过特约商户(含网上商户)、营业网点、自助设备等受理渠道受理*银行或信用卡公司发行的外币信用卡和借记卡的消费、取现等业务。目前银行卡收单分为网络收单、POS收单、ATM收单。
6、国内外银行卡收单业务的发展情况
国外银行卡收单业务的发展情况
1951年,美国纽约富兰克林国民银行发行了第一张现代意义上的信用卡。随后以美国为首的世界各国银行卡收单业务经过50多年的发展,目前已大致发展成了两也业务模式。一是以美国时常为典型的银行和专业化收单机构并存的发展模式。另一种是以欧洲市场为典范的银行收单为主的发展模式。
从全球收单业务发展情况来看,北美地区以收单业务为主的付款处理服务行业已经高度集中和整合,而欧洲地区因其银行业发展模式相对保守些,所以其着手单业务的整合度较弱。
我国银行卡收单业务的发展情况
我国银行卡的起步是从代理国外信用卡开始的,自1985年我国发行第一张信用卡以来,我国银行卡收单业务经历了三个阶段。1985年至2003年,我国各大银行独立发展各自的收单业务,实行的是一行一网,一城多网的格局,这被称为各发卡行分别收单时期。2003年至2008年,随着“金卡工程”的提出和银联公司的正式成立,我国银行卡收单业务主要是委托专业化夫妇机构单一收单时期。这个时期主要表现为深圳模式和江苏模式。2008年7月起,深圳17家发卡机构、中国银联深圳分公司、两家专业化服务机构共同签署的《深圳市银行卡特约商户人民币收单业务自律公约》,标志着我国各商业银行可对增量商户开展收单业务。我国银行卡收单业务发展为专业化服务机构与发卡行共同收单时期。
7、银行卡收单业务存在的主要问题
银行卡收单业务监管乏力
一是缺少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的法规依据。目前涉及银行卡相关的法律法规主要有《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支付结算办法》以及《刑法》中关于银行卡犯罪定罪处罚的内容。银行卡产业属于近年来加快发展的新兴产业,银行卡收单主体地位与专业化服务机构也只是在联网通用之后才提出来的,对收单机构的准入与退出等缺少具体规定和要求,法规的滞后与业务迅速发展的不适应日益显现。
二是监管主体合力不够,在管理上人民银行强调的是支付结算的规范性,而银监部门更多的是关注银行业务风险,两者管理的对象仅限于各银行金融机构。工商部门的管理又仅仅停留在法人的合规合法性上。三类监管机构对收单机构管理难以形成合力。
收单机构概念不清,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现阶段除各发卡行是必然的收单机构外,尚有银联商务有限公司及联网通用期间各地级市成立的相关专业化服务组织,这些机构和组织有的具有完全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有的尚不具备法人资格。更有一些所谓专业化服务机构业务部完全就是租借民房,打着某些商业银行的旗号从事商户拓展活动。从业人员中只有极少数接受过收单业务培训,一些业务主管也只知道发展商户,而对商户管理的要求、风险防范与银行卡相关的业务知识知之甚少。即使是一些股份制商业银行以及信用联社、邮政储蓄基层网点从事银行卡收单业务拓展的人员,也很少接受相应的培训。他们对银行卡收单的要求、机具的使用等相关知识了解不多,绝大多数是鹦鹉学舌,仓促上岗。此外,到目前为止,全国较为规范的银行卡收单市场相关教材也较缺乏,缺少专业化培训机构和人员。
缺乏完整的银行卡定价机制
银行卡定价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如商户刷卡手续费,不仅涉及不同参与主体的利益,也涉及不同行业利润水平差异以及对银行卡受理的政策导向,需要各方协商、综合考虑、全面核算,制定合理的定价方法。然而,现阶段绝大多数收单机构特别是省级分行及其以下机构缺少专门人员开展相关的定价研究,银行卡业务开展的比较效应分析不到位,围绕固定收益适当加点的定价策略过于简单。
银行间无序竞争现象有所抬头
近年来,银行间无序竞争现象有所抬头。一是违背“一柜一机,一机多卡”原则,重复布放机具,浪费资源,增加成本;二是乱降扣率,通过直接或套用低扣率行业代码等手段降低扣率标准,争夺优质商户(包括已安装POS机具的老商户);三是跨区域发展,以所谓“总对总”对接方式,扰乱当地市场;四是不实注册,相关材料收集不完整,审查不严,张冠李戴,不择手段追求所谓的装机高效率。
风险隐患较多,防范力度有待加强
一是通过多个端口可以接入银联平台;二是客户不实签名、机具异地使用导致的调单,要求收单机构买单案件时有发生;三是少数商户利用银行卡管理制度漏洞,恶意*和诈骗,致使收单机构垫付款项无法追偿;四是所有通过差错处理平台处理的资金扣款缺少往来的纸质凭证,收单机构在资金纠纷案件中所处的法律地位极其被动,成功胜诉的案例极少;五是从事收单业务的客户经理对风险防范的认识不足,重商户发展,轻商户入网资料审查的现象普遍存在。
业务机具投入不足,普及率有待提高
要改变我国POS安装数量不足状况,靠单一收单机构投入很难实现,必须通过政策引导与市场推动并举。一个产业的品牌是产业核心竞争力、产业价值和国家经济实力的象征,所以建设本国独立自主的银行卡收单品牌具有重要的意义。我国银行卡收单市场经过多年的努力取得了飞速发展,但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收单市场还比较粗放。国外银行卡收单品牌发展历史较为悠久,有较多成功的经验和失败的教训值得国内同行借鉴。
在银行卡品牌的建设和发展上,邻国日本的成功经验极具有参考意义。日本*通在全球建立了JCB信用卡收单网络和品牌,成为全球目前唯一可以与美国在银行卡收单品牌上进行竞争的国家。
8、规范银行卡收单业务的措施
出台规章,使收单业务管理有法可依
加快《银行卡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出台步伐,对银行卡收单业务概念、业务范围、收单机构的管理,包括准入与退出的管理等作出具体规定。进一步明确相关机构银行卡收单市场管理的职责,明确银行卡收单市场风险责任主体、市场竞争原则,在保护持卡人利益的同时,要进一步明确收单主体特别是专业化服务机构的权利与义务。
规范竞争,科学发展银行卡收单业务
银行卡收单业务总的发展趋势应是特约商户日益增多、机具不断增加、手续费率逐步下调,银行卡消费环境日益得到改善。然而越来越多的市场机具投入依靠某一收单机构只能是杯水车薪,收单机构的有序竞争可以加快市场机具投入速度,但无序竞争必将导致资源浪费。各银行收单机构应认识到机具重复布放对自身以及对整个银行卡产业的发展并无裨益,只有不断增加未装机的有效特约商户,才能优化银行卡受理环境,才能推动银行卡产业的繁荣。因此各收单机构应坚持“一柜一机,一机多卡”、“存量稳定,增量竞争”的原则,鼓励多方投入,努力增加市场POS机具投放量,必要时应根据市场份额,行政推动各收单主体年新增有效商户POS机具安装数,切实改变各银行收单机构单纯考核新商户刷卡量和收益的做法,重点考核新增有效商户数,坚决杜绝重复装机等破坏存量市场稳定的行为。
加强宣传,优化收单外部环境
各银行卡收单机构要切实把银行卡相关知识的宣传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大银行卡业务宣传的投入,充分利用户外传媒和各自的资源宣传银行卡知识,宣传银行卡使用的要求与注意事项。正确处理好大众化宣传与个性化宣传、刷卡消费优势宣传与风险防范宣传、日常宣传与集中宣传的关系。相关管理部门要加大银行卡宣传组织工作的力度,在宣传的内容、区域以及时间上作具体要求与布置,努力提高宣传的频率与深度,使更多的商户和持卡人了解刷卡消费,了解银行卡风险的防范。
健全定价机制,调整利益分配关系
要把商户手续费率纳入银行卡定价的范围,在充分考虑商户承受能力与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基础上,建立起分行业、分区域的最低扣率标准与分成办法,兼顾各方利益,努力做到双赢或共赢。
加强管理,增强防范风险能力
一是对收单机构以及业务外包的专业化服务机构资质要进行审查认定,对其机构延伸以及相关业务办理要有明确要求。要健全业务培训机制,中国银联应承担起培训教材编制、业务流程规范等工作,专业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必要的业务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二是收单机构应进一步规范自身市场行为,从严审查特约商户的合法性,收单业务不论采取何种形式,应遵循属地化管理原则,根据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情况,实行监督管理与行业自律相结合的管理策略。
三是强化风险防范责任的落实,从商户审核、机具调试、收银员培训、签购单管理、商户的动态管理以及损失追偿等都要从严要求。
四是要加强对收单机构资金清算工作的检查监督,统一操作流程、凭证格式,统一档案管理要求。
五是要充分发挥省级银联分公司作用,加强对直联、间联商户的统一监管,非特殊原因,同一商户不应多次注册。
政策引导与市场主导相结合
一是各级地方*应将银行卡收单市场的管理,作为优化投资环境的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大力宣传和借鉴先进国家和地区的经验,全力推进公务用卡和农民工用卡,对超过一定数额交易量的商户提出用卡结算比例要求。在规范专业化服务机构税收的同时,要给予政策上的优惠扶持,鼓励更多符合条件的专业化服务机构诞生,参与市场竞争,加快市场机具投入步伐。相关主管部门应立足发展视角,主动加强对POS回佣分配政策的研究,对在县及其以下乡镇装机的收单机构应给予回佣分配上的优惠。
二是创新竞争机制,除鼓励收单机构开展合规有序竞争外,应积极鼓励有实力的商业银行参股建立第二银联开展网络服务竞争,打破银联跨行清算独家垄断局面。
三是各收单机构特别是专业化服务机构要进一步加强收单市场研究,对机具的改进、系统程序的开发、通讯联网方式优化提出建议和要求,最大限度地满足各类商户对POS刷卡消费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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