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服务机构
证券专业服务机构是为证券发行、上市或者证券交易活动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专业机构,主要包括会计师事务所、综合类资产评估机构和专项资产评估机构以及律师事务所。
中文名:证券服务机构
特征:服务;专业化
相关概念:证券公司;证券交易;证券交易所
1、概念与内涵
证券专业服务机构是为证券发行、上市或者证券交易活动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专业机构,主要包括会计师事务所、综合类资产评估机构和专项资产评估机构以及律师事务所。
我国自开放证券市场之初,就非常重视证券专业服务机构在证券发行和上市中的作用。
证券服务机构
1992年《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中,就多次提及改组设立股份公司时应委托具有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及注册会计师验资,并明确规定注册会计师、执业审计师、律师等专业人员或机构违规或违法时,应承担相应责任;1993年《股票条例》更明确规定,在申请公开发行股票中,股票发行申请人应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对其资信、资产、财务状况进行审定、评估和就有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法》还特别规定,承担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证的机构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并可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责令该机构停业,吊销直接责任人员的资格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法律责任与市场准入
服务机构的法律责任
证券服务机构为证券的发行、上市、交易等证券业务活动制作、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财务顾问报告、资信评级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应当勤勉尽责,对所依据的文件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和验证。其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与发行人、上市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3、责任的相关规定
为了加强市场准人的管理,对证券服务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审批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主管部门制定。为加强对证券服务机构的管理,我国《证券法》还授予了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对证券服务机构的监管权和现场检查权。
同时,证券服务机构未勤勉尽责,所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可暂停或者撤销其证券服务业务的许可。
证券服务机构
为了保证证券专业服务机构具有较高的服务质量,有关主管部门还分别颁布一系列规章,就各类证券专业服务机构及人员资格作出规定。如:
1、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1993年印发《关于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资格确认的规定》。2、审计署和中国证监会1993年印发《关于从事证券业务的审计事务所资格确认有关问题的通知》。3、原国有资产管理局和中国证监会1993年印发《关于从事证券业务的资产评估机构资格确认的规定》。4、司法部和中国证监会1993年印发《关于从事证券法律业务及律师事务所资格确认的暂行规定》。
上述规定规章确立了我国证券专业服务机构在证券发行、上市及交易活动中的特殊身份、地位与职责。《证券法》总结了以往实践经验和规范性文件的内容,在第161条明确规定“为证券的发行、上市或者证券交易活动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专业机构和人员,必须按照执业规则规定的工作程序出具报告,对其所出具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核查和验证,并就其负有责任的部分承担连带责任”。
4、《*证券法》规定
第八章证券服务机构
第一百六十九条投资咨询机构、财务顾问机构、资信评级机构、资产评估机构、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必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主管部门批准。
投资咨询机构、财务顾问机构、资信评级机构、资产评估机构、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审批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主管部门制定。
第一百七十条投资咨询机构、财务顾问机构、资信评级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人员,必须具备证券专业知识和从事证券业务或者证券服务业务二年以上经验。认定其证券从业资格的标准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制定。
证券服务机构
第一百七十一条投资咨询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代理委托人从事证券投资;
(二)与委托人约定分享证券投资收益或者分担证券投资损失;
(三)买卖本咨询机构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股票;
(四)利用传播媒介或者通过其他方式提供、传播虚假或者误导投资者的信息;
(五)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百七十二条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投资咨询机构和资信评级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或者收费办法收取服务费用。
第一百七十三条证券服务机构为证券的发行、上市、交易等证券业务活动制作、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财务顾问报告、资信评级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应当勤勉尽责,对所依据的文件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和验证。其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与发行人、上市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5、证券投资咨询公司
证券投资咨询公司又称证券投资顾问公司,是指对证券投资者和客户的投融资、证券交易活动和资本营运提供咨询服务的专业机构。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建立"证券投资咨询公司信息公示专栏",向社会公示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名单、注册地址、办公地址、法人代表、总经理、投诉电话,以及取得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人员名单、执业资格证书号码等信息。投资者可登录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进行查询。
证券服务机构
6、证券交易服务机构的作用
证券交易服务机构是指专门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证券资信评级业务、证券发行与交易的会计、审计及法律业务的机构。在证券的发行市场上,它们能为投资者提供准确的投资信息,帮助投资者作出正确的投资决策,使证券的发行工作得以顺利进行;在证券的交易市场中,它们能够协助上市公司及时而准确地披露经营、财务和资产状况,为*的监督管理提供依据,从而使投资者的权益得到切实的维护。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