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营业执照转让
营业转让的核心即营业组织及营业上固有的事实关系。
中文名:公司法营业执照转让
实质:企业转让
相关概念:企业转让;企业分立;企业合并
1、转让背景
近几年来,随着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渐趋深入,企业产权交易市场逐渐形成,营业转让作为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一种形式,已被广泛地运用于中小型企业。但是,由于营业转让中涉及一系列的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债权债务、组织机构等要素,且目前我国法律中未对营业转让进行明确规定。
营业转让
以致营业转让活动中存在着许多不规范、不合法的因素,因此引发的纠纷也层出不穷,成为现代诉讼中急待解决的焦点问题。营业转让的界定
由于营业转让的双方企业对营业转让的概念缺乏清楚的认识,将营业转让混同于市场交易中企业对资产的转让或经营权的转让,从而形成了纠纷。为此,我们首先应当对营业转让的涵义进行明确的界定。
2、转让的实质
营业转让中“营业”的概念
“营业”在实际生活中应用很广泛,其含义也有所不同。一般多指商事主体的经营活动。但营业转让中的营业,则是指商事主体所具有的有机组织起来的营业财产。该概念早在1904年就被德国帝国法院在一则判决中提出,*学者史尚宽先生也在有关论述中承认“营业为一独立财产,得为移转之标的”。
此意义上之营业一般分为积极财产和消极财产。积极财产包括土地、建筑物等不动产;原材料、现金、商品等动产;地上权、抵押权等物权;债权以及无形财产权。另外,商事主体的信誉、商事秘密、关系客户及地理条件等具有财产价值的事实亦应包括在内。并且,这里所称的营业并不是这些财产的简单集合,而是为了一定的营业目的而组织起来的,具有生产活力的财产,即所谓的营业,比构成营业的财产的总和有更大的价值。消极财产指与营业有关的一切债务。
营业转让
营业转让的涵义
由于转让中的营业包含的内容较为广泛,理论界对营业转让的概念存在一定分歧,主要有四种学说。第一种是营业财产转让说,认为营业转让即概括转让包括财物、权利及事实关系组织起来的营业财产。第二种是营业组织转让说,认为营业转让的核心即营业组织及营业上固有的事实关系。第三种是地位交替继承说,认为营业转让的本质在于经营者地位的交替与继承。第四种是地位财产转移说,认为营业转让是经营者地位的继承与营业财产的转移这两个要素合二为一的行为。
笔者同意第一种学说的观点。营业转让是以概括转移营业财产为目的的债权契约行为。作为转移对象的企业财产,不仅仅包括物及权利,它是附带有所有事实关系的组织化了的财产。这种财产转移的效果,使受让人能够利用该财产进行企业活动,并且与转让人有相同的经营者的地位。上述第三种学说与第四种学说都重视经营者地位的转移,但实际上这种地位的转移是营业财产转移的结果。如前所述,营业转让是以在特定营业目的下组织化的财产为标的的转让。市场经济条件下,营业转让是极为常见的交易行为。它的机能主要体现在企业维持原则上。如果将营业财产分别转让,该项营业活动势必消失。但若将有机组织起来的一体化的营业进行转让,营业活动还可以继续。另外,转让企业和受让企业均可根据市场的需要,将营业转让作为企业重组的一种手段,来缩小或扩大营业规模等等。
3、转让的法律规定
国务院颁布的《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第六十九条规定:"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此,如果公司不再继续从事经营活动,不可以私自转让营业执照,而应当按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持相关文件到公司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而不应当通过转让公司营业执照来谋取非法利益。
对于税务登记证而言《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八条规定:纳税人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税务登记证件不得转借、涂改、损毁、买卖或者伪造。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㈤项规定,当事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所订立的合同无效。
营业转让
同时,在合同被确认无效的情况下,根据《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4、转让的程序
主要程序:(1)股东会决议,要100%通过。(2)签订转让意向书。(3)进行财务审计,盘点资产,确认债权债务(函证),确认所有者权益。也可转让各方自己清理,达成一致,双方签字认可。(4)谈判转让价格(按公司净资产转让,而不是按注册资金)和条件,签订转让协议(合同)。(5)交割资产,双方在资产交接表上签字确认。(6)向债权人和债务人发出通知(法人变更和承接债权债务等)。(7)修改公司章程(变更法人姓名和投资方)。(8)进行工商登记变更。如果仅是转让,不涉及其他变更事项,仅变更股东和法人即可。(9)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变更。(10)开户银行留底印鉴变更。
5、转让协议
甲方:乙方: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公平的原则,达成一致协议如下:自年月日起,转让给,在此之前的债务与乙方无关,在执照转让期间甲方应配合乙方完成变更工作,变更时间为X个月,在变更过程中乙方不得擅自利用甲方资料作违法活动,否则一律后果由乙方自负,变更完后由双方点清资料交接完毕,一次付给预先定好的价格(元)交付甲方,变更工作完成后,该企业的一切账务与甲方无关。此协议双方签字有效附件A:1,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2,税务正副本原件3,组织代码证正副本原件及IC卡。4,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5,验资报告。房屋租赁协议。6,公司章程。7,公章、财务章、合同章、发票专用章。人名章8,发票领购本和支票领购本,银行存款密码。银行对账单。未用完的支票及发票。以上资料是甲方需提供给乙方的。附件B:营业执照变更通知书、税务变更通知书、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以上资料由乙方在变更后交给甲方)甲方:乙方:交接时间
6、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转让
关于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是否可以转让的问题。A经营一家店铺,持有工商部分颁发的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后与B签订协议,将店铺转让给B,由B经营并自负盈亏。
就这个问题,经笔者查询相关规定。目前,我国规范个体工商户的主要法律依据是《*民法通则》和国务院于1987年8月5日颁布的《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条例》。
营业转让
我国《民法通则》第二十六条规定:公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经核准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可以起字号。
个体工商户主要是靠自己的劳动获取劳动性收入;在个体工商户与其他人发生法律诉讼纠纷时,由业主做为诉讼当事人。在经营活动中,由业主对外负无限责任,其经营活动与业主人身密不可分,具有很强的人身性质。而法律对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是否可以转让未有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