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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职业学院

科普小知识2022-03-14 16:1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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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职业学院,1960年建校。位于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州府芒市,其前身是建于1960年的德宏州卫生学校,2008年组建德宏职业学院。

名称:德宏职业学院

创办时间:1960年

类别:公立

学校类型:高等职业

所属地区:中国云南芒市

主管部门:云南省教育厅

学校地址:云南省德宏州芒市营水路11号

1、简介


德宏职业学院

德宏职业学院座落在一个美丽的地方——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州府芒市,其前身是建于1960年的德宏州卫生学校,2008年组建德宏职业学院。

学院秉承根植边疆、服务社会的宗旨,以“厚德自强,诚信和谐”为院训;以“艰苦敬业,求实创新”为院风;以“博学善教,严谨爱生”为教风;以“刻苦求知,尊师守纪”为学风。弘扬“向上、向善、阳光、正气”的校园文化精神,坚持内涵发展,立足特色兴校,为国家培养综合素质高、具有较强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级应用型人才。

学院新校区占地面积219780㎡,校园总建筑面积72874.16㎡,教学科研及辅助用房37045㎡,行政办公用房13185㎡,学生宿舍17905㎡。有在职在编教职工181人、专任教师151人。

学院设有13个处室、7个系(部)、12个党支部和工青妇组织。学院批准开设有医药卫生、财经、电子信息、旅游、材料与能源、水利、土建、资源开发与策划等学科门类共8个学科门类,有20个专业,现开办有临床医学、护理、助产、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工程造价、建筑工程管理、会计、供用电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等11个专业。面向云南省、四川省、贵州省、重庆市及邻国招生。目前有在校学生5366人,其中全日制学生4949人。与昆明医学院、大理学院开展联合办学,形成多层次、多形式办学格局。

学院重视学生动手实践能力培养,建有集教学、科研、科普为一体的生命科学馆和专业实验室62个;有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5058.02万元,纸质图书24.92万册,教学用计算机594台。有非直属附属医院1所(德宏州第二人民医院),教学医院1所(德宏州人民医院);有校外教学实习、实训基地52个。附属医院和教学医院,是集临床、教学、科研为一体的综合性医院,临床医师、护师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为学院提供了强有力的教学实践基地,为医学生学习提供了良好的保障。实行校企合作、资源共享,促进了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提升了学院的办学水平。

学院重视技能训练,把每年5月定为技能大赛月,积极组织学生参加技能大赛,取得好成绩。2013年获得省级中药传统技能大赛奖项2项:二等奖1名,三等奖1名,团体总分第二名;获省级高校护理技能大赛奖项4项:一等奖2名,二等奖1名,三等奖1名,团体总分第一名;2014年获高校护理技能大赛获二等奖1名、三等奖2名,获得省级中药传统技能大赛三等奖2项,医学检验技术获得云南省高校团体三等奖荣誉。

学院重视教科(研)工作,近3年来,教师主编、参编教材30多部,在国家、省、州级刊物发表论文400余篇,有30多项省、州和校级科研课题立项。

学院重视社会服务,相继成立云南省社科院德宏分院中缅关系研究所、德宏州对缅友好交流促进会、全国医疗卫生信息技术培训德宏站、德宏州卫生技术人员培训考试中心、德宏会计资格证考试点等,积极开展社会服务,为提高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学院先后获得“全国卫生文明建设先进集体”、“云南省文明单位”、“云南省文明卫生学校”、“云南省勤工俭学先进单位”、“医德医风先进单位”“平安校园”等20多项省、州以上荣誉称号,为把学院建成具有鲜明办学特色的综合性国门大学而努力奋进。

2、校史


德宏职业学院

德宏职业学院前身为德宏州卫生学校(中专),始建于1960年;

1999年被省教育厅评定为“合格中专学校”;

2003年被云南省人民*评定为“省(部)级重点中专学校”;

2006年被教育部评定为“*重点中等职业学校”;

2008年经云南省人民*批准成立、2009年教育部审批备案组建德宏职业学院(公办高等职业院校)

2009年秋季学期正式招收专科学生;

2013年5月学院公共体育课教学通过省教育厅评估;

2013年7月学院搬入新校区;

2013年9月德宏州人民医院、德宏州第二人民医院创建德宏职业学院附属医院通过省卫生厅、省教育厅评审;

2013年11月学院人才培养工作通过国家评估。

3、师资力量

德宏职业学院现有专兼职教师320人,其中专职教师教授4人、副教授22人、讲师43人、硕士40人,骨干教师6名,省级优秀教师1名,双师型教师43名。近年来,我院教师承担了多项省部级和院内科研课题,先后承担省级科研项目2项,院级科研课题5项。通过产学研活动,我院中青年教师的业务素质、业务水平普遍得到了提高,教师主动将最新科研成果和新知识尽快反映在教学内容中,促进了教学质量的提高。

在教学过程中,我们始终努力向实践教学一体化的培养模式发展,并注重“双师型”教师的培养。通过实践教学一体化的教学模式,使每一课题都能讲授、示范、训练同步进行,突出了现场示范,增强了直观性,使学生能够用理论指导实践、在实践中消化理论,让他们对知识产生情切感,对设备产生熟悉感,从而提高了学生的学习兴趣,调动了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增强了学生的灵活性和创造性,使教学收到事半功倍的良好效果。

4、基础设施

德宏职业学院现有专兼职教师320人,其中专职教师教授4人、副教授22人、讲师43人、硕士40人,骨干教师6名,省级优秀教师1名,双师型教师43名。近年来,我院教师承担了多项省部级和院内科研课题,先后承担省级科研项目2项,院级科研课题5项。通过产学研活动,我院中青年教师的业务素质、业务水平普遍得到了提高,教师主动将最新科研成果和新知识尽快反映在教学内容中,促进了教学质量的提高。

在教学过程中,我们始终努力向实践教学一体化的培养模式发展,并注重“双师型”教师的培养。通过实践教学一体化的教学模式,使每一课题都能讲授、示范、训练同步进行,突出了现场示范,增强了直观性,使学生能够用理论指导实践、在实践中消化理论,让他们对知识产生情切感,对设备产生熟悉感,从而提高了学生的学习兴趣,调动了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增强了学生的灵活性和创造性,使教学收到事半功倍的良好效果。

5、招生简章


德宏职业学院

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办学类型: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本科、高职(专科)

学习年限:学制为三年专业,学习年限为三至四年;学制为四年专业,学习年限为三至六年;学制为五年专业,学习年限为四至七年。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62.7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8.4万平方米;专任教师467人,其中副高职称以上165人,教学仪器设备值4030.29万元,图书69.17万册。

计划特别说明语种限制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入学后教授的外语语种为英语。

其它专业无外语语种限制。

学校对男女生无比例要求。

专业设置说明

根据2012年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具体专业设置说明如下: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学制科类授予学位门类082801建筑学5理工工学082802城乡规划5理工工学081001土木工程4理工工学081006T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4理工工学081201测绘工程4理工工学082901安全工程4理工工学080406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4理工工学081003给排水科学与工程4理工工学081002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4理工工学080202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4理工工学081801交通运输4理工工学120602物流工程4理工工学080601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4理工工学080703通信工程4理工工学080801自动化4理工工学08090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4理工工学120103工程管理4理工管理学120203K会计学4文史管理学120201K工商管理4文史管理学120206人力资源管理4文史管理学130503环境设计4艺文/理艺术学130502视觉传达设计4艺文/理艺术学130504产品设计4艺文/理艺术学560105环境艺术设计3艺文/理670106装潢艺术设计3艺文/理670112广告设计与制作3艺文/理690110动漫设计与制作3艺文/理560301建筑工程技术3理工620551项目管理3文/理520108道路桥梁工程技术3理工560502工程造价3理工560504工程监理3理工

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本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城市建设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颁发沈阳城市建设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高职(专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和收费许可证的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2、学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根据学生的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学费。

3、学校为在校学生设有多种奖助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

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评国家助学金。

学校优秀的在校生参与评定国家奖学金及市长奖学金。

招生录取规则说明

1、调取比例: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按照120%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辽宁省专科批次考生学校按照100%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录取办法: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它志愿考生档案。

4、专业录取办法: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考生,高考文化课总成绩相同时,理工类专业以数学分数高者优先录取,文史类专业以综合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考生的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

对于按以上原则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志愿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建筑学、城乡规划专业入学后加试美术,不合格者将被调到其它专业。

5、学校执行教育部和省招考委有关高考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6、艺术类专业招生情况说明:2014年学院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装潢艺术设计、动漫设计与制作专业在辽宁省、黑龙江省进行招生。

对于辽宁省生源考生,学校使用辽宁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录取。

录取原则为考生高考成绩达到辽宁省艺术类相应批次控制线且取得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合格证,按高考成绩和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相加后的综合分从高到低进行录取。

其它省份学校承认各省的统考成绩。

综合分计算方法按高考成绩和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相加后的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

7、其他:江苏省录取原则:考生进档后学院参考“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进行录取,首先对进档考生按总分排序,当总分相同时,再参考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排序录取。

内蒙古自治区录取原则: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的要求,按照志愿优先为原则进行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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