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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潜山县人民法院

科普小知识2021-12-07 16: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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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潜山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51年6月2日,法院审判办公楼现坐落于潜山县潜阳路。全院有人员86人。内设审判管理办公室、办公室、政治处等部门,黄铺、黄柏、源潭、水吼4个人民法庭。

地址:安徽省安庆市潜山县潜阳路

电话:0556-8921353;0556-8931569

邮编:246300

民意沟通信箱:ahqsfy@163.com

1、法院简介

安庆市潜山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51年6月2日,法院审判办公楼现坐落于潜山县潜阳路。全院有人员86人,正式在编人员中,本科以上学历占总人数的58.1%,其中硕士6人,占总人数的7%。内设审判管理办公室、办公室、政治处等部门,黄铺、黄柏、源潭、水吼4个人民法庭。

2、管辖范围

管辖范围:一审普通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共16个乡镇1个度假区1个开发区。

分别为:梅城镇丶黄铺镇丶天柱山镇丶王河镇丶黄泥镇丶水吼镇丶余井镇丶源潭镇丶槎氺镇丶黄柏镇丶官庄镇丶塔畈乡丶龙潭乡丶五庙乡丶痘姆乡丶油坝乡丶潜山经济开发区丶潜山旅游度假区

3、内设机构

内设部门及职能

政治处:组织干警开展政治理论、业务学习,完成全院人事管理、*考察、公务员考核、教育培训等相关工作。

办公室:财务管理,工资计算、核定、发放,文书打印、收发、传阅,车辆管理,组织全院性重大活动、会务接待工作,办公用品购置、发放,报刊征订、分发。

审判管理办公室:审委会会务及记录,审判信息化建设管理,司法统计,案件质量效率评查,案件流程监督,组织开展“两评查”,全院绩效考核和接受上级法院考核。

监察室:制定纪检监察工作制度及工作计划,监察、监督本院干警执行法律及党纪政纪情况,开展党风党纪教育,受理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和不服党纪、政纪处分的申诉,监察、监督实施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考勤,审务督察。

法警大队:法庭警备,协助执行,机关安全保卫。

研究室:按时答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议案和意见建议,按要求完成全院性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综合性报告及材料的撰写工作,简报信息编写并向媒体投稿,案例报送,对本院审判执行工作的先进经验适时总结、宣传,完成上级法院宣传、调研、信息工作,法治教育,本院网站信息采编工作。

技术室:委托鉴定、拍卖、评估、审计工作。

立案庭:及时立案并按规定向业务庭移送案件,依法对不服本院已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申诉和再审申请进行审查,依据收费规定预收诉讼费用或办理诉讼费缓交手续,信访接待,参与综治维稳,信息录入。

刑事审判庭:

1、依法审理本院管辖的一审普通刑事案件和刑罚执行;

2、审理上级人民法院指令本院管辖的刑事案件;

3、协助上级法院处理在我县办理刑事案件时的相关事宜;

4、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5、报道刑事审判工作信息,撰写刑事审判工作调研文章,及时总结刑事审判经验;

6、负责赃款、赃物的收缴和临时保管工作;

7、及时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民事审判一庭:

1、审理有关婚姻、家庭、劳动争议、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等纠纷的民事一审案件;

2、审理上级法院指令本院管辖的属于本庭业务范围的民事案件;

3、协助上级法院处理在我县办理属于本庭业务范围的民事案件时的相关事宜;

4、报道民事审判工作信息,撰写民事审判工作调研文章,及时总结民事审判经验;

5、及时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民事审判二庭职责

1、审理经济合同、证券、票据等纠纷的商事一审案件;

2、审理上级法院指令本院管辖的属于本庭业务范围的商事案件;

3、协助上级法院处理在我县办理属于本庭业务范围的商事案件时的相关事宜;

4、报道商事审判工作信息,撰写商事审判工作调研文章,及时总结商事审判经验;

5、及时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民事审判三庭:

1、审理有关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健康权、医疗损害赔偿等纠纷的民事一审案件;

2、审理上级法院指令本院管辖的属于本庭业务范围的民事案件;

3、协助上级法院处理在我县办理属于本庭业务范围的民事案件时的相关事宜;

4、报道民事审判工作信息,撰写民事审判工作调研文章,及时总结民事审判经验;

5、及时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行政审判庭职责

1、审理本院管辖的一审行政案件和部分民事案件;

2、审理上级人民法院指令本院管辖的一审行政案件;

3、审查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的非诉执行案件;

4、报道行政审判工作信息,撰写行政审判工作调研文章,及时总结行政审判经验;

5、协助上级法院处理在我县办理行政案件时的相关事宜;

6、及时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审判监督庭职责

1、负责二审发回重审的各类案件;

2、负责审理本院决定再审的案件和上级法院交本院再审的案件;

3、协助上级法院处理在我县办理审判监督案件时的相关事宜;

4、及时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执行局职责

1、执行本院做出并已生效的民事、行政、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以及民事制裁决定书、支付令;

2、执行二审维持和改判本院的各类终审案件;

3、执行上级法院指令、外地法院委托本院执行的案件;

4、执行非诉执行案件;

5、执行仲裁文书、公证文书等法律规定应由法院执行的各类文书;

6、协助上级法院处理在我县办理执行案件时的相关事宜;

7、报道执行工作信息,撰写执行工作调研文章,及时总结执行工作经验;

8、及时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人民法庭职责

1、审理辖区内一审简单民事案件和商事案件;

2、协助上级法院处理在本辖区办理民事案件时的相关事宜;

3、报道法庭工作信息,撰写调研文章,及时总结审判经验;

4、指导辖区内人民调解组织开展工作;

5、参辖区内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投诉渠道:

监察室电话0556-8939853

4、审委会

胡胜春院党组书记、院长四级高级法官

肖兴乐副院长四级高级法官

江水副院长四级高级法官

王洁望副院长四级高级法官

余玉娟纪检组长四级高级法官

王学德政治处主任四级高级法官

韩承友刑事审判庭庭长一级法官

徐华武民事审判一庭庭长一级法官

汪守源执行局局长一级法官

徐瑛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一级法官

王永中黄柏法庭庭长一级法官

5、法院建设

潜山县人民法院抢抓机遇,勇于开拓,放眼长远,科学布局,县院占地面积18.8亩、建筑面积12000余平方米的新审判综合大楼于2011年9月顺利竣工并投入使用。审判综合大楼办公楼7层、审判楼4层。每个审判部门均拥有“四室一庭”即办公室、会议室、调解室、合议室、审判庭。在审判楼一层设置了功能齐备的规范化诉讼服务中心,配备*空调、无障碍电梯、现代信息网络、电子监控、多媒体触摸系统,做到功能齐全,设施完备,庄重实用,更加便利人民群众诉讼。黄柏、源潭、黄铺、水吼四个基层人民法庭按照省高院一类法庭标准相继建成,融实用性、现代性于一体,改善了司法环境,满足了现代审判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