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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科普小知识2021-12-07 16:0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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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位于清河路28号。法院下设十九庭处室,下辖庄桥、慈城两个基层法庭。全院现有干警100名。

地址:宁波市江北区清河路28号

邮编:315000

联系电话:0574-12368(信访、咨询)

1、法院简介

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位于清河路28号。法院下设政治处、办公室、监察室、立案庭、刑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行政庭、执行局裁决科、实施科、监督科、法警大队、审判保障中心、审监庭、审判管理办公室等一共十九庭处室,下辖庄桥、慈城两个基层法庭。全院现有干警100名,其中行政编制86名,事业编制14名。具有研究生学历的干警28人,占全院干警的28%;具有本科学历的干警65人,占全院干警的65%。

2、内设机构

立案庭,庭长周晓钧,电话0574-56103031

对本院依法受理的各类案件进行审查立案和登记立案,负责诉前财产保全和部分诉讼财产保全以及诉前证据保全等措施的实施,依法审判公示催告和督促程序案件,负责调解即时可调解的民商事案件,核收预交案件的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负责司法救助和本院的案件流程管理工作,处理来信来访和调处涉诉*案件,办理判后答疑工作和其他有关的告诉工作事项。

刑事审判庭,庭长李明敏,电话0574-56103058

依法审判由同级检察院提起的应由本院管辖的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权利罪,侵犯财产罪,妨碍社会管理秩序罪,危害国防利益罪,贪污贿赂罪,渎职罪等普通刑事案件;审判由本院直接受理的刑事自诉案件;提出有关司法建议,办理其他有关的刑事审判工作事项。

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欧金铨,电话0574-56103062

依法审判由本院管辖的婚姻、家庭、人身权利、房地产及相关合同纠纷案件;侵权纠纷案件,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及相关的涉外、涉港、涉台案件等民事案件;提出有关司法建议,指导人民法庭和人民调解组织的工作;办理其他有关的民事审判工作事项。

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周琴娜,电话0574-56103073

依法审判由本院管辖的合同、期货、股票、证券、票据等纠纷及侵权纠纷案件;以及涉外、涉侨、涉港澳台经济纠纷案件,涉外经济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企业破产案件;提出有关的司法建议,办理其他有关的民事审判工作???项。

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郭晓寅,电话0574-56103081

依法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和非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提出有关司法建议,办理其他有关民事审判工作事项。

行政审判庭,庭长陈剑锋,电话0574-56103091

依法审判一审行政案件,负责行政执行案件立案审查和执行工作,提出有关司法建议,办理其他有关的行政审判工作事项。

庄桥、慈城法庭,庄桥法庭庭长邬丹,电话0574-56103131

慈城法庭庭长朱亚芸,电话0574-56103151

审判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本辖区内的民事第一审案件,依法行使执行实施权,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在业务工作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

执行局,局长吕晓峰,电话0574-56103112

执行本院一审发生法律效力、具有给付内容或履行一定行为的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民事制裁决定书及刑事判决书、调解书和裁定书中财产部分的决定,执行法律规定由本院执行的其他生效法律文书,行使执行裁决权和执行实施权,提出有关执行工作的司法建议,办理其他有关的执行工作事项。下设裁决科、实施科、监督科等三个科室。

审监庭,庭长陆剑峰,电话0574-56103178

受理和回复各类申诉和审判各类再审案件,对本院审理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调解各类案件和被上级法院改判、发回重审的各类案件进行质量检查,提出有关司法建议,办理其他有关的审判监督工作事项。还负责本院的司法鉴定等有关的技术鉴定、评估拍卖、司法网拍等对外委托工作。

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田兆余,电话0574-56103021

案件流程管理、审判运行态势分析、司法统计、案件质量评查、庭审考评等;信息化建设及信息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等。

司法警察大队,队长陈树忠,电话0574-56103110

负责司法警务工作;负责警卫、值班、看管、押解刑事案件的被告人,送达有关法律文书;配合有关职能部门执行有关事项;执行强制措施;维护本院机关秩序;开展司法警察技能训练。

政治处,主任吴军,电话0574-56103006

负责全院*队伍的思想政治教育、学习培训和*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本院组织、人事、工资和考核奖惩工作,办理本院向区人大常委会提请人事任免的有关事项,办理法官等级和警衔晋升的有关事项,负责本院的机构编制、人事统计工作,负责本院党组决定的有关*人事管理工作事宜,办理其他有关工作事项。

办公室,主任董继安,电话0574-56103026

协助院领导组织协调本院各部门工作,负责院务会、院长办公会议、综合性会议等会议的组织安排,起草综合性文件、报告,办理区人大代表建议和区政协委员提案的答复,负责编印本院工作简报等,负责文秘、文印、统计、信息资料、档案、收发、机要、保密、法制宣传、新闻发布和办公自动化管理等工作。

监察室,主任张海娟,电话0574-56103071

落实对全院干警的监督、教育、惩处、保护职能。监督、检查全院干警及工作人员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行政纪律的情况,开展对全院干警的遵纪守法、廉洁奉公教育,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受理查处干警违法违纪事件,受理法院工作人员不服行政、纪律处分的申诉,制定并检查落实各项监察工作的规章制度,办理其他与廉政教育有关的各项事宜。

审判保障中心,主任蔡海东,电话0574-56103121

负责本院的车辆、服装、武器等专项物资装备的管理、分配、计划,负责本院机关和人民法庭的固定资产的建设、修缮、保养等行政后勤事务管理和服务工作,办理本院对外接待工作,负责本院计划财务工作,办理其他有关的司法行政装备事项。

3、法院建设

近年来,作为保障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生力军,江北区人民法院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化“三项重点工作”,深入落实“八项司法”,继续坚持“人民满意、党委肯定、争创一流”的总体目标,紧紧围绕提升司法公信力的工作主线,加强司法能力、司法作风两大建设,努力实现审判质量、执行效果、司法形象三个提升,切实做好服务转型发展、维护和谐稳定、保障涉案民生、推动自身发展四项工作,厚积薄发夯牢队伍基石,围绕中心全面履行职能,情真意切践行为民宗旨,改革创新增添发展活力,一步一个脚印,奋力推进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4、所获荣誉

2010年以来,捷报频传:共赢得各类荣誉157项,被评为全国法院“两评查”活动先进单位,法院班子被江北区委授予“攻坚克难好班子”称号,被省高院评为全省优秀法院、全省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2014年度全省阳光司法优秀法院等。执行、信息、思想政治宣传、司法建议、审务督察等一批单项工作走在了全省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