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大学原书记丁凤云涉嫌贪污、受贿884万元受审
6月15日,法院审理了此案。
据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6月15日,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就临沂大学原党委书记丁凤云涉嫌贪污贿赂被菏泽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一案举行公开听证会。
被告丁凤云,女,1957年5月6日出生,汉族,硕士研究生,原*临沂大学党委书记,原临沭县委副书记、临沭县人民*主席,*临沂市委常委、临沭县委书记、*临沂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他于2014年11月6日被拘留,同月因涉嫌贿赂被捕。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丁凤云从2010年8月至2012年12月,利用其*临沂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临沂大学党委书记的职务之便,以虚假借口贪污公款共计758万元。2000年10月至2014年9月,被告丁凤云利用职务之便,担任临沭县委副书记、临沭县人民*首脑、*临沂市委常委、临沭县委书记、*临沂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临沂大学书记等职务。为相关单位和个人服务。在企业重组、制作故事片、争取资金、招收学生和就业、晋升职位和职级、项目投标、工作调动、岗位调整等方面谋取利益。一、多次索要和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人员赠送的人民币、礼品卡、银行卡等财物,共计126万元以上。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丁凤云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贪污、诈骗公款。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的,依法追究贪污贿赂的刑事责任。
在法庭上,主审法官向被告丁凤云解释了诉讼权利。公诉人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丁凤云和他的辩护人进行了盘问。控辩双方充分表达了自己的观点。被告丁凤云做了最后陈述。
法院宣布此案将在任意一个日期裁决。
此外,根据人民网的报道,公诉人表示,丁凤云在纪委调查阶段和检察机关调查阶段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并主动供认了办案部门尚未掌握的所有贿赂犯罪事实。事件发生后,丁凤云归还了所有偷来的钱。在那天的法庭调查中,丁凤云仍然能够如实坦白他受贿的犯罪事实。对于贿赂,他应该被视为已经自首。但是,要求法院考虑检察机关指控他完全挪用房价款,否认主观故意的存在,并作出解释,企图逃避责任,逃避法律的处罚。
丁凤云的辩护律师就公诉人在审判中指控的两个腐败事实进行了激烈的辩论。他们对贿赂的犯罪事实没有太多异议,但表示丁凤云在接受调查后能够自愿配合并如实坦白,而且涉案的所有金钱和财物都已归还法院。他们希望法院在量刑时能够综合考虑,减轻对被告的处罚。
在最后陈述阶段,丁凤云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表示遗憾,并表示将接受法律判决。
听证会从上午9: 30开始,一直持续到下午4: 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