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首个环境污染致人死亡案:千吨高危废液偷排
(新华社调查)3400吨“致命”高危废液——河北首例环境污染中毒死亡透视
新华社石家庄5月10日电(记者约翰·杨)一起驴肉店老板中毒死亡事故,事故发生在非法跨地区倾倒高风险废液的阴暗现场...最近,河北省检察机关以环境污染罪起诉了两个犯罪集团的共20人,使河北省首例环境污染相关死亡案件在一年后重返公众视野。
公诉起诉书显示,本案非法倾倒废碱废酸的犯罪事实总计102次,超过3400吨,完整的运输链允许高风险工业废液在不同地点非法排放。没有河流、农田或荒地可以幸免。此外,一家隶属于大型*企业的石化公司也参与了此案。检察机关目前正在加大对职务犯罪的调查力度,挖掘可能的利益关系和职务犯罪线索。
驴肉店老板杀了与城市下水道相连的“毒嘴”
2015年5月18日中午,河北省保定市郦县东环路一家驴肉店的老板李强在工作时吸入不明气体,晕倒。营救无效,第二天他就死了。沧州市科技司法鉴定中心相关部门负责人郎健表示,法医鉴定结果是李强吸入了剧毒硫化氢气体。
记者在犯罪现场看到,驴肉店与面店和包子店并排面对着街道。现在门被锁上了。在驴肉店厨房后门外5米的地上,记者发现了一块长约2米的方形铁板。铁板角上方约40厘米长的方形盖子仍然可见。
警察说铁板下面是一个方形的水泥蓄水池,方形的盖子是一个倾倒口。水池底部有一个直径5厘米的排水孔,专门用来排放废液。此外,排水口连接到专门挖掘的地下管道,该管道连接到附近道路下的城市下水道网络。
2015年5月17日和18日,两辆油罐车秘密地将废碱液和废酸排入水池。由于驴肉店的地漏通过一个L型弯头直接与下水管道相连,非法排水设施中的碱液与酸液发生反应,最终溢出大量有毒气体,导致李强中毒死亡。
检方的起诉书显示,废碱液和废酸的倾倒实际上是由两个犯罪集团实施的:一个集团在清洗设备后,从附属于一家大型*企业的石化公司排放废碱液。其主要成分是硫氢化钠和硫化钠,是危险物质;另一个组织秘密处理废弃盐酸,这是一些电镀企业使用河北沧州、衡水等地的酸生产的危险物质。
国有企业卷入“突发”事件和远低于市场价格的处置费
据报道,该石化公司位于北京,已实现总销售收入超过10,000亿元,利税超过1000亿元。人们不禁要问,这样一个实力雄厚的大型国有企业怎么会参与有毒有害废物的非法处置?
起诉书显示,石化公司与具有危险废物再利用资质的河北黄骅靳东化工有限公司签订了废液处理合同,双方签订的合同中的废液处理费为600元/吨。
然而,一些污水处理企业的工作人员和化工企业的内部人士告诉记者,这种废液是复杂和有毒的,通常是用“危险废水”处理,污水处理企业代表他们处理。他们的市场价格是2200元和3600元。至于600元/吨的报价,他们认为是不现实的。
600元的手续费真的远低于市场价格吗?石化企业是否知道靳东化工有限公司虽然收取了费用,但没有按照规定处理废液?这些问题还不清楚,但处理废液的企业违规是一个明显的事实。
在靳东化工公司董事长董某的指挥下,一艘载重量30吨的大型油轮从北京出发,沿大广高速公路驶向沧州苏宁港。在收到卡车后,它被运到礼县,在那里被一个特殊的人倾倒。参与运输和非法处置的人员分别获得每吨120元和40元的“奖励”。160元是解决高风险废液的全部成本。2015年2月至5月,共将2816.84吨废碱液运出北京82次。
李强倒在后厨房的地上后,警察从水泥池中提取了酸碱度为0.73的强酸,这也暴露了另一个犯罪集团。2014年8月至2015年5月,该团伙以每吨180元的价格从河北部分用酸企业购回废酸,然后以150元的价格进行“处理”。前后20多次,600多吨废酸被随意倾倒在河堤和乡镇的泥坑里,如当地的历史保护区和100英尺。
记者发现,李县的案件只是整个地区非法倾倒的冰山一角,而辛集和李县附近的其他地方也频频“光顾”。辛集市人民法院的相关官员表示,在过去两年里,辛集法院已经审结了18起类似案件,并依法逮捕了45人。犯罪团伙通过雇用司机和车辆来“运送货物”、“运送货物”和“卸载货物”,形成了一个完整的运输链。
堵塞高风险废液监管漏洞,拆除“生态炸弹”
自从犯罪团伙最后一次非法释放以来,已经过去了将近一年。经当地环保部门无害化处理后,污水处理点未发现污染痕迹,但强碱和强酸的渗透是不可逆的。
近年来,在不同地方倾倒高风险废液的事故频频发生。浙江企业向各省倾倒了近40吨危险废物,苏联企业向不同地方倾倒废物,对土壤和水源造成重大污染……生态炸弹威胁着社会和环境安全。新的环境保护法大大加强了对环境污染的威慑作用,但类似的情况并没有完全停止。
事实上,中国对危险废物的运输和处置有明确的规定。每年应向环境保护部门报告和登记多少高风险废液、有什么危害以及如何处理。此外,转移到其他地方进行处理需要转移单,并且被处理的工厂必须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然而,仍有一些不法分子在高额利润的诱惑下铤而走险。
针对危险废物越境倾倒造成的污染事件,专家建议企业自身应加强行为约束,承担环境保护的社会和法律责任。在*监管层面,要加强源头监管和全过程监管。如果发现违法行为,我们必须严惩,并建立对非法企业的终身问责制度。此外,应加强危险废物的环境监督和环境信息的披露。例如,应公布辖区内危险废物重点生产、运输和经营企业的信息,重点企业应向公众公布其年度环境报告。
对于礼县的这起案件,检察机关建议对两个团伙中的20人追究环境污染的刑事责任。河北省和保定市检察院也在全面调查这起案件背后的利益关系和涉嫌职务犯罪。(原标题:河北首例环境污染中毒死亡透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