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协开展2019年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科协办函〔2018〕269号[]
全国各有关学会、协会、研究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产建设兵团,各有关大学,各有关企业:
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关于提名国家科学技术奖201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的通知》([2018年第41号),以下简称《通知》),中国科协已开展201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的提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奖励类型和配额
㈠奖励物种的提名
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般项目、*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2)提名渠道和名额
原则上,中国科协向国家科技奖办公室提名的项目(候选人)数量不受限制。选择将基于从最好中选择最好,从最好中选择最好而不是最差的原则。
1.所有相关的国家协会、协会和研究机构可提名各自学科的国家科学技术奖的2名候选人。中国科普作家协会可为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科普类)提名5名候选人。
2 .省科学技术协会可为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2名候选人。
3.相关大学和企业的科学技术协会可提名一名候选人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
二。提名条件
被提名的候选人(候选人)必须符合《通知》的要求,并获得一等奖及以上(科普项目不受此限制)。
三。提名工作和材料要求
(一)提名单位应坚持质量标准,严格评选程序,充分发挥同行评议的作用。建立科学合理的评选机制,及时发布本单位和本学科范围内的相关信息,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候选项目(候选人)的评选,真正评选出具有突出创新、经济和社会效益的优秀项目。有必要确保被提名的候选人符合正式考试的要求。
(二)请选择项目(候选人)提名单位以公函形式提交提名材料。提名材料包括:
1.一封提名信。提名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应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内容包括:提名机构的推荐和遴选;提名候选人概要;该项目获得*/省级以上科技奖励;明确项目符合正式审查等要求。
2.承诺书。被提名候选项目的第一完成人需签字,其中包括作为唯一提名渠道的中国科协和项目对满足提名条件的承诺。
3.提名材料的非保密证明一份。由提名第一候选项目的单位出具并加盖公章。
4.两套提名论文。一套原件(原件显示在右上角)和一套副本。提名表格的主要部分和附件应装订在一起,没有封面。
(3)提名表格是审核的主要依据。请严格按照《2019年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手册》的要求填写。内容完整、真实,文字描述准确、客观,突出被提名候选项目的科学发现、技术发明或者技术创新。项目(候选人)一经提名,提名表格中的项目完成等重要信息不得擅自更改。通知、提名表格和工作手册可从国家奖励办公室网站下载。
(4)经中国科协选定后,各提名单位应按照通知和中国科协的要求,在所有项目完成人员所在单位安排不少于7个自然日的公示,并负责核实和处理异议。项目的公示和结果应加盖单位公章后,以书面形式报送中国科学技术协会。
四、提名材料提交的方式、时间和地点
请于2018年12月20日前将提名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提交至中国科协培训与人才服务中心。材料的纸质版可由提名单位于2018年12月18 -20日9:00-16:00现场提交,也可通过特快专递(2018年12月20日前发送)。在期限内不会被接受。
V.联系信息
(一)中国科协培训与人才服务中心
合伙人:高文扬、岳文彬
电话:(010)62165291 68586625
电子邮件:pjjlc@cast.org.cn
提交/邮件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86号西楼604室
邮政:100863
(2)中国科协组织人事部
联系人:范永健宫非
电话:(010)68578091 68526144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办公厅
2018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