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学分认定和转换通道应尽早完善
■李凤亮
最近,教育部发布了《教育部关于推进高等教育学分认定和转换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只有这个“意见”似乎没有得到主流媒体的关注,所以有些人怀疑这是否是假消息。这一消息得到证实后,许多关心大规模开放网络课程、远程教育和终身学习的人仍然相当兴奋,因为《意见》已经设定了明确的工作目标,即到2020年,我国将实现“更加完善的高等教育学分认定和转换制度,初步建成国家公共服务平台,人才成长的“立交桥”逐步完善,继续教育和终身学习的资源更加丰富, 更灵活的方法和更畅通的渠道,这将为普遍学习和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的基本形成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为实现这一工作目标,意见认为应首先确保“学分认可和转换渠道”畅通,即一方面允许不同类型高等院校的学生通过各种形式的学习(包括正规和非正规)获得学分,另一方面允许社会其他成员通过各种形式的学习(包括正规和非正规)直接向相关高等院校申请认可和学分。
然而,对于高等教育机构的学生和其他社会成员来说,通过正式或非正式的学习从学院和大学获得学分是极其困难的。即使到2020年,如《意见》所述,在全国范围内实现全面普及也很难。《意见》也认识到要保证“信用认定和转移渠道”的畅通不易,因此提出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措施和配套措施。其中,首先是“促进各高等院校之间学分的承认和转换”。然而,要实现这一点,在短期内几乎是不可能的。显然,要让顶尖研究型大学认可高职院校的学分,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但一旦这件事做得不好,它可能会破坏整个信用认可和转换系统的信誉。因此,不要急于先通过“不同高校之间的学分认定”,而要先实现同类型、同层次、同地区的高校之间的学分认定,然后通过磨合和整合,逐步完成全国各级各类高校之间的学分认定和转换。
《意见》提出要“充分发挥开放大学在全民终身学习中的优势,进一步提高办学质量和水平,促进开放大学的信用得到更多大学的认可”。这是因为开放大学(前身为广播电视大学)拥有全国性的办学体系和大规模的学习者,是目前中国教育信息化最古老、最有经验的高等教育机构。因此,目前我国教育行政部门确实允许国立开放大学利用其现有的基础和优势,积极研究和探索更广泛的学分认定和转换工作。如果开放大学运行良好,它将有足够的权威和实力通过跨地区的学分认可和转换。相反,如果开放大学运行不好,那么社会就会质疑开放大学的权威,进而质疑信用认可和信用转换的可信度。
因此,一方面,我国的开放大学应该提高教学质量,达到与英国的开放大学和加拿大的阿萨巴斯卡大学(都是世界著名的远程教育大学)一样的效果。学生的教学满意度在所有大学中排名第一,甚至超过许多一流研究型大学。另一方面,学术研究应该与一流的研究型大学平起平坐。至少在远程教育、教育技术和适合远程教育的学科方面,学术研究处于国家甚至国际一流水平。只有当教学和研究在中国乃至世界处于一流水平时,国立开放大学才有足够的号召力来承担起建设全国性“信用银行”的重任。否则,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尤其是就业市场,不会购买它。
不出所料,《意见》还提到建设“信用银行”,明确提出“建立国家公共服务平台”、“设立个人学习账户、长期保存学习成果原始记录、提供信用认定和转换服务”。也就是说,这种观点主张每个人都应该像设立银行账户一样设立自己的学习账户。一旦实施,这一举措将对整个社会产生长期影响。一方面,个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学习账户监督和管理自己的学习,从而促进他们的终身学习(指计步器多年来在促进一些人的步行和锻炼方面的作用);另一方面,学习成绩的原始记录如此之多,如果学习行为的数据能够被大数据记录下来并加以分析,将有助于相关学习理论的发展,进一步提高整个社会的学习效率。
因此,应尽快掌握个人学习账户的建立,并将其视为一项义务,即国家有义务为每个公民建立个人学习账户,而公民本身有义务与国家合作建立学习账户。在这一过程中,除了各级*参与领导外,还积极引进社会力量,特别是允许市场参与“信用银行”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并成为“信用认定和转换”的重要课题之一。例如,公民可以在不同的“信贷银行”或“公共服务平台”中设立不同的“学习账户”,以便不同的“信贷银行”或“公共服务平台”能够在竞争与合作中发展和改进。
总之,《意见》对全国建设学习型社会来说是一个好消息。相关教育机构和市场主体应立即“卸下武器”,充分发挥创新精神,以实际行动推动我国“高等教育学分认可与转换制度”的早日实现和完善。
《中国科学日报》(第五版《大学周刊》,2016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