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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计委:5月起医患双方须签协议拒绝红包

科普小知识2021-11-05 09:1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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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通知,要求医生和病人签署一份协议,承诺不接受或不给予红包。这项工作计划将从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二级以上医院必须实施。

病人与合格的医生签署了一份协议。

根据卫生规划委员会的计划,医疗机构应在患者入院后24小时内向患者或受影响方的代表提供治疗医生的“不接受和不交付红包协议”。二级以上医院(包括妇幼保健医院、专科疾病防治医院等。)必须执行,其他医疗机构可参照执行。

协议的签署主体是病人及其主管(主治)医生。根据通知要求,对于二级以上医院收治的所有患者,病房主任医师或主任医师应与患者及其家属沟通,并代表医方签署“医患双方不接受和不交付“红包”协议”。为了体现医院法定代表人的责任,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可以印在医疗签名栏内。受影响的一方应由患者或其家属签字。

病人需要承诺尊重医生

与此同时,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布了该协议的参考文本,希望市级以上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在其管辖范围内统一制定协议,并允许医疗机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修改。

在这种模式下,医生承诺的内容包括:以关怀和勤奋对待病人;履行告知义务,尊重患者的权利,如知情同意权和隐私权。诚实行医,不接受患者及其家属的“红包”,共三份珍贵礼物。病人也应该承诺三件事。除了不向医务人员赠送红包和贵重礼品外,还包括“积极配合医疗活动,如实提供病史和其他信息,尊重科学,对客观存在的疾病诊断和治疗风险做出审慎合理的决策”;“尊重医务人员,爱护公共设施,服从管理和安排”。

为确保“不收不发红包”的医患书面承诺得以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要求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加强监督检查,设立统一的投诉电话号码。

■反应

医生:仅仅通过签署协议很难改变现状。

早在2012年,前卫生部就发布了《公共医疗机构腐败风险防控规则》,规定医生不收红包,病人不送红包,双向签名。然而,这一规定没有得到充分执行。

北京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三甲医院医生表示,如果协议以行政手段强制执行,医生和病人仍会签署协议,但制度不会改变。仅凭一项协议很难改变现状。如果医生可以*执业并且是独立品牌,那么每个医生都会珍惜自己的声誉,不会收到红包。

公民:我不确定我是否不送红包。

北京市民闫女士认为,“如果你去一家大医院排队等几个小时,医生可能只有几分钟的时间去看医生,没有时间签署协议”。对于住院病人来说,与医生签署协议是可能的,但是即使你签署了协议,如果你听说其他病人已经给了红包,你也不能放心不给他们。去年年底,严的父亲在家乡的一家三甲医院做了手术。“因为她离家很近,手术前她没有去病房,也没有给红包。手术后,她听说同一病房的两个病人都送了红包,所以她父亲总是不放心,坚持要我也送一个。”

律师:医生收到红包应该受到惩罚。

中华医学会法务部主任邓认为,医患协议是一种行为规范或行为倡导,有助于界定医患之间的行为,值得推广。能否实施取决于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的执行情况。

对于示范协议中要求患者承诺“尊重医生,服从管理和安排”,邓认为这只是行为倡导,“无论承诺书是否签署,受伤的医生都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样,无论承诺是否签署,收到红包的医生都会受到相应的惩罚。

(原标题:医生和病人必须签署协议,从5月起拒绝红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