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确定用药10大原则:能肌注不输液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言人姚昨天(12月10日)说,在中国的城市和农村地区,人们对药物使用的知识普遍缺乏,不正常的药物使用行为现象普遍存在。他发布了国家卫生计生委等部门联合制定的合理用药十大核心信息。
十大核心信息包括:
1.优先使用基本药物。
2.遵循这样的原则:如果可以就不要使用它,如果可以少用就不要多用,如果可以口服就不要肌肉注射,不要肌肉注射。
3.向合法的医疗机构和药店购买药品,注意区分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处方药必须由执业医师处方购买。
4.阅读药物说明书,特别注意药物禁忌、注意事项、注意事项、不良反应和药物相互作用。
5.处方药必须严格按照医生的建议,不得擅自使用。特别是,抗菌药物和激素药物不能自行调节或停止。
6.任何药物都有不良反应。长期大规模使用非处方药也会导致不良后果。
7.孕期和哺乳期妇女应注意服药禁忌;儿童、老年人及患有肝、肾等疾病的患者,用药应谨慎,用药后应注意观察;那些从事特殊职业如驾驶和高空作业的人应该注意毒品对他们工作的影响。
8 .药品储存应科学、适当;当心儿童和患有精神疾病的人服用和滥用它们。
9.接种疫苗是预防某些传染病最有效和最经济的措施。国家免费提供一种疫苗。
10.保健食品不能代替药物。
规范社会抚养费严格把关违法行为
国家卫生计生委发言人姚昨天表示,国家卫生计生委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引导基层单位依法公开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和缴纳,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姚表示,针对基层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通过建立部门间协调机制,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
今年7月以来,24个省市先后披露了2012年社会抚养费征收总额,9个省市的45个县市披露了社会抚养费审计情况。姚表示,国家卫生计生委对此高度重视,要求各省针对审计结果采取切实措施,认真整改。
他说,《社会抚养费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社会抚养费和滞纳金全部上缴国库,纳入地方预算管理。因此,社会抚养费上缴国库后,作为地方财政收入的一部分,由地方*与其他财政收入共同统筹本地区各类公共服务和社会事业支出。
40城市流动人口享受公共卫生服务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司司长王千表示,将在全国40个城市启动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项目,包括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和提供疫苗接种等服务。12月13日将在北京召开试点启动会议,全面部署这项工作。
他还表示,截至2012年底,中国流动人口为2.36亿,占总人口的1/6,其中75%从农村流向城市。(原标题:中国确认用药原则可以肌肉注射,但不能输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