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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启动2018年*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

科普小知识2022-01-06 10:5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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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教育部下发《关于开展2018年全国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对2018年全国教学成果奖的评审工作进行了安排。

2018年*教学成果奖是进一步学习贯彻*建设有中国特色*新时代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举措。这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期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的实际行动。这充分体现了党*对教师教育教学工作的高度重视。这是2018年*给教师的“真金白银”。

国家教学成果奖是根据《教学成果奖条例》设立并经国务院批准的教学研究和实践领域的最高奖项。每四年审查一次。从1989年全国普通高校举办优秀教学成果奖到2014年首次举办覆盖各级各类教育的全国教学成果奖,党的教育方针始终得到全面贯彻落实,培养德才兼备的根本任务得到落实,涌现出一大批新颖实用的教育教学成果,充分体现了广大教师在教书育人、严谨治学、教学改革中取得的巨大进步和成就。它在进一步加强教育教学、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努力培养新一代承担民族复兴重任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它得到了广大教育工作者的高度重视和肯定。

根据通知的安排,2018年全国教学成果奖将由各级各类学校、学术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教师和其他个人申报。分为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三大类,设特别奖2项,一等奖50项,二等奖400项,共计1356项,并颁发相应的证书和奖牌。评委们坚持标准,质量第一,宁缺毋滥,允许各级奖项空缺。特等奖、一等奖和二等奖的结果分别为50万元、10万元和2万元。通知强调,2018年全国教学成果奖评审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注重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引导优秀人才长期跟随教学、终身学习,坚持示范引导,注重应用推广,促进相关领域人才培养能力的提高。《通知》要求各省级教育部门和相关推荐单位做好推荐结果的主持人和参与者的资格审查工作,确保参与者政治胜任、师德表现优秀。要求严格的工作纪律,以确保评估是公开、公平和公正的。通知还对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国家教学成果奖的申报和评审作出了具体安排。

据悉,2018年全国教学成果奖将由香港和澳门申报,这是首次在全国教学成果奖评选中公布。

教育部关于开展2018年全国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各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厅(局),*军委训练管理部高等学校局: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教学成果奖条例》,我部决定开展2018年全国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裁决的范围

2018年国家教学成果奖包括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基础教育包括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教育包括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包括高等教育阶段的学术教育和非学术教育。其他类型的教育根据其实施的教育水平申请相应的教学成果奖。

二。奖励配额

2018年,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共设特别奖2项,一等奖50项,二等奖400项,共计1356项,颁发了相应的证书、奖牌和奖金。坚持标准、质量第一、不缺、不滥,允许各级奖项空缺。

三、遵循原则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修身养性的根本任务。

2.坚持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突出实用性和创新性。

3.坚持引导优秀人才终身教书,向长期从事一线教育的教师倾斜。

4.坚持示范和引导相结合,注重应用和推广,促进和提高相关领域人才培养能力。

四.组织和领导

教育部成立了2018年全国教学成果奖领导小组,统一奖励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师工作部,协调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分别成立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国家教学成果奖评审委员会,负责实施相应类别的国家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

五、港澳相关安排

2018年全国教学成果奖将由香港和澳门评审和接受。相关工作安排将另行通知。

六.工作要求

1.做思想政治和道德表现的双重检查。省级教育部门和相关推荐单位应做好推荐结果的主持人和参与者的资格审查工作,确保参与者政治胜任、师德表现优秀。

2.严格的工作纪律。推荐、审查等环节,让利益相关者主动回避,审查过程信息严格保密。坚决杜绝问候、递纸条等违法行为。审查委员会应将上述行为作为审查中否决因素的参考。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各地要宣传通知要求,积极动员参与。各省(区、市)要将推荐结果通过教育厅(教委)官方网站等渠道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审查过程应由纪律检查部门监督,以确保公平和公正。

七.具体工作安排

1.具体评审范围、申请条件、申请材料、申请方法和评审方法详见相应类别的评审工作安排(附件1、2、3)。

2.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定一名处级*作为联系人,并于2018年2月12日前将姓名、办公室、座机、手机、电子邮件和传真号码上报至2018年全国教学成果奖领导小组办公室(教师工作部)。

协理:宋元昌,黄晓华

电话:010-66097046 66097842(传真)

电子邮件:shide@moe.edu.cn

附件:1.2018年全国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

2.2018年全国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安排

3.2018年全国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