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科普小知识本站旨在为大家提供日常生活中常见的科普小知识,以及科普文章!
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科普文章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创建“中国制造2025”*示范区的通知》

科普小知识2022-01-06 10:52:05
...

新华社北京11月23日电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布《关于建立“中国制造2025”国家示范区的通知》,全面部署建立“中国制造2025”国家示范区。

通知指出,通过创建示范区,鼓励和支持地方*探索实体经济特别是制造业转型升级的新路径和新模式,对于加快实施“中国制造2025”,促进制造业转型升级,提高实体经济发展质量,加强制造业强国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通知明确规定,直辖市市辖区、副省级城市和地级市均可申请创建示范区,距离相近、产业关联度高的城市可联合申请创建示范区。申请城市(集团)应具有鲜明的主导产业特征、相对完善的产业支撑体系、较强的产业创新支撑能力、相对完善的协同创新体系、相对灵活的微观政策支撑体系和良好的市场发展环境。

《通知》强调,示范区建设要主动与国家重大战略相衔接,认真贯彻《中国制造2025省市纲要》,充分发挥区域产业优势,科学确定制造业发展方向,坚持一区一案、差异化发展的原则。将“互联网+”与大众创业创新紧密结合,大胆探索国防与民用技术融合的新模式,大力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加快培育平台型大企业和“专业创新型”中小企业,壮大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新型制造企业,推动大中型企业融合发展,形成一批具有创新高度和突出优势的有影响力的先进制造集群。要激发创新活力,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深度融合的市场化技术创新体系,加大科技发展投入,加强重点、关键和共性技术研究,努力突破制约制造业发展的瓶颈。促进生产一体化,提高金融支持制造业发展的能力和效率。我们将深化对外开放合作,为中国在国际竞争中创造新的优势。

《通知》要求各省(区、市)人民*高度重视示范区创建工作,加强整体指导和监督实施,确保扎实有序推进。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将在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实施的市场准入制度改革、财税、土地供应和人才培养等相关政策延伸到示范区。国家制造业强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统筹考虑东、中、西、东北地区制造业发展的基础和特点,一批成熟,一批建设,协调解决示范区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加强总结交流,改进考核管理方法,形成动态调整的良性竞争激励机制。示范区制定和实施的政策措施应平等对待各类企业,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共同推进制造业转型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