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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家富翁频出 政策还需走几步

科普小知识2022-05-05 15:4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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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家富翁频出 政策还需走几步

12月17日,在国家会议中心举办的2016年国际创新与创业博览会上,游客们正在和这个小机器人聊天。机器人诙谐幽默的语言让每个人都笑了。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在线记者陈坚/照片

一个看起来并不漂亮、满是文件名的PPT突然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科技部火炬中心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主任郭俊峰说:看!这是自2015年《*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颁布以来,中国所有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文件-

从今年2月《*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的通知到今年5月**、国务院发布《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再到11月《关于实施知识价值增长导向的分配政策的意见》。2016年,几乎每个月,国家都会有新的科技成果转化行动。郭俊峰称这种现象为科技成果转化的“新情况”。

这一幕发生在12月17日的2016国际创新创业博览会大学科技成果转化论坛上。来自50多所大学、研究机构和技术转让和转化机构的近200名代表聚集在这里。

中国经济正处于发展方式和新旧动能转换的关键时期,迫切需要科技成果转化。相应地,*从政策层面为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创造了良好的环境,但政策落地时并不是一帆风顺的。

许多现场专家提到,一些企业和*部门仍然思想保守,缺乏科技远见,一些地方仍然缺乏完善的人才评价体系,一些高校仍然缺乏对成果转化收入的具体支持...这些问题仍然制约着高校科技成果的转化,亟待解决。

发达国家的成果转化率是中国的4倍。

在论坛上,郭俊峰甚至给出了两个“第一”。

“每个月都有文件,每个文件都很大,每个文件都有明确的科技成果转化要求。这是中国自1984年开始科技成果转化以来的第一次郭俊峰说。

在优惠政策下,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也取得了显著成效。

“昨天,我们刚刚估算了2016年的技术营业额,现在实际金额约为1030亿元。我们预计到12月底将达到1060亿元人民币。”郭俊峰表示,经过30年的发展,中国科技成果转化的技术交易总量也将首次“突破万亿”。

郭俊峰还说,在过去的30年里,中国的科技成就经历了一个从制度设计到政策演变再到模式创新的过程。"现在已经形成了法律和政策、管理和监督、贸易和服务三大体系."

但是,与一些发达国家相比,中国科技成果转化的潜力仍然很大,科技成果转化机制仍需完善。

同一天,应邀演讲的德国锑白大学经济促进基金会中国首席代表秦岩在演讲中提到,发达国家的成果转化率为40%,而中国只有10%,发达国家为25%,中国只有5%。

“要衡量科技成果转化的价值,产值的比例是干货。”秦岩说,就产值而言,发达国家占20%,而中国只占2%。

科技成果转化主体之间的协调仍然“不和谐”

大学、企业和*是大学科技成果转化的“主角”。但是,广西防城港高新区党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韩凯认为,在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为市场产品的过程中,三者之间还存在一些“不和谐”。

从*的角度来看,技术合作更多,工业项目太少。此外,许多地方*在改善产业结构和产业体系建设方面进展甚微。地基加固和经济效益不明显。他说,一些地方*往往不了解与市场交换产能的思路和政策,不善于支持成果转化和以市场化方式解决工业项目。

对于高校来说,空间距离会影响转化结果。韩凯说:“专家和教授的缺席意味着我们只能看到很多成就,但我们无法得到它们。此外,实验室直接开始自己的业务,并总是觉得有一个“玻璃板”在中间。这块玻璃板实际上是市场的保证。”

他举了一个例子:一所大学的实验室一直在测试纳米材料产品,并期待着安顿下来,但资金不足,不愿意接受风险资本。它试图将金融资金作为其主要来源,但*只能是其中的一个小股东。最后,由于高校中的“观念”问题,风无法将其付诸实践,科研成果无法实现。

因此,企业仍然如此。韩凯也看到了生物企业。这家企业的老板期待着生产、学习和研究的合作。然而,他还没有下定决心,也不确定投入和产出。虽然他有更好的资源,但他不能向前迈进一步。

这些看似形而上学的问题是韩凯经历的真实例子:一个人知道的多深决定了他能看多远。

毕竟,这不是一个改革开放的号召,每个人都会跟随并成为千万富翁。

首先,应该给予科学研究人员“名利”的可能性

同一天,许多与会专家认为,围绕科技成果转化缺乏评价指导是制约科研人员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的主要原因。

从高校的角度来看,让外界认可高校教师在社会服务中创造的价值,平衡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之间的关系,是高校工作的重点。同一天,南京工业大学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朱月照提到了这个问题。

他说,人才培养是大学的核心任务,而科学研究为大学的繁荣铺平了道路。对于大学来说,不接触社会,不承担任务,就等于从树上捕鱼。这三者都是大学的重要使命。

但现实是三者之间存在不平衡。朱月照说,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大学更重视科研,更少重视教学,更少重视社会服务。其中,科技成果转化是高校直接服务社会的重要起点。因此,三者之间的关系能否理顺和平衡,直接关系到前者的进程。

在朱岳钊看来,失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可以分为效用论、等级论、利益论和评价论。其中,效用理论指的是“对学校所有者来说,一个人必须争夺头衔,而对教师来说,一个人必须争夺头衔”。就学术地位而言,排名是指“科学研究>教学>社会服务”。朱月照说,大学教师会因为他们的名气和学术地位而对这三个人有不同的选择和态度。

至于福利方面,朱月照指出,根据相关政策,横向基金有更多的激励机制,一些教师在做出选择时也会受此驱动。评价理论指的是“国内评价体系偏重科研,缺乏分类指导”,导致了“重科研,轻教学”的现状。

同一天,科技部人才中心项目管理司司长许辉表示,推进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关键是改革人才培养、评价和激励机制,充分调动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要充分利用科技人才,我们必须让他们‘名利双收’。名声是一种荣誉,是一个人职业生涯中的成就感。这是物质利益的真正回报。产权所有权是最大的激励。”许辉表示,科技人才应该在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获得合理回报,“通过科技成果处置收益、股票期权激励、资本市场变现,增加合法收入,甚至成为‘科学家富翁’”。

许辉认为,要完善激励创新的分配激励机制,应实行绩效工资制,建立以知识增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建立国际高端人才市场化的薪酬试点。增加科技人才转化的利润份额,使科技人才的各类学科和岗位都有利润,充分调动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和企业科技人才的积极性

所有各方都需要考虑转让和处置结果的归属

许多学院和大学确实向前迈出了一步。

据清华大学成果与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张友生介绍,与其他国家相比,我国在高校知识产权处置和收入分配方面一直走在前列-

以美国斯坦福大学为例,科技成果转化的现金收入和股权收入按学校、部门、发明人和OTL(技术许可办公室)进行划分。发明家仅占收入的三分之一。在英国牛津大学,如果利润少于72000英镑,研究人员可以得到61%的收入。利润越高,研究人员能获得的收入比例越低,低至15.75%。

在国内,这一比例大幅上升。根据《科技成果转化促进法》,以职务科技成果作为投资的,应当提取不低于该科技成果形成的股份或者投资比例的50%。

事实上,在许多学院和大学,研究人员得到70%的好处。根据张友生的统计,清华大学规定,成果转化的现金收益和股权激励的70%可以分配给完成(转化)成果的人。浙江大学规定,许可证转让净收入和股票价格的70%将给予完成转型的人员。

唯一让张友生担心的是要转移的处置结果的性质。他说外国大学完全有权处置这些成果。虽然国内高校也可以对成果进行许可和转让,但我们处置的科技成果仍然具有国有资产的属性。

这带来了一个问题:在处置阶段,存在定价决策的风险;在运营阶段,有保持和增加价值的压力。张友生表示,目前转化成果的收入有所增加,但转化过程中的政策甚至法律风险并没有完全降低,这也是各方迫切需要考虑的问题。

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在线记者叶雨婷邱陈晖资料来源:中国青年报(2016年12月19日T0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