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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高校实行职称分类评审:教得好就能评教授

科普小知识2021-10-04 11:5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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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武汉1月22日电(记者于蕾实习生王亮亮)国内高校一度盛行的“教学是活的良心,但更重要的是科学研究”的说法很快将在湖北成为历史。

今天,湖北省高校高级资格考试评估结果公示程序完成。在第一次分类评审公示中,有1065人通过了2014年高级职称评审,其中227人通过了教学型评审,358人通过了教学研究型和重型评审,12人通过了科研型评审,6人通过了社会服务和推广型评审。

多年来,职称评审的接力棒使“重科研轻教学”成为高校的一大痼疾。2014年底,湖北省首次在全省高校开展职称分类评审,建立了多元化、复合型的评审体系。教师分为四种类型:教学型、科研型、教学科研型、社会服务与推广型。引入了新的分类职称评定条件。对教师的评价不再局限于论文。那些在教学和科研推广中表现出色的人也可以被评为教授。

湖北省教育厅教师管理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新的高校职称评聘标准不仅注重论文的实际表现,也注重教师的教学导向,注重教师的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成果,引导一线教师加强教学。对于社会服务和晋升教师,应突出其科研项目成果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加强高校教师的经济和社会导向。这两类评论对研究论文数量的要求大大降低。

赵,湖北大学副教授,从事专业基础课教学工作17年。连续10个学期的教学质量评估都很好。多年来,他一直被评为湖北大学“最受学生欢迎的教师”。这一次,他通过了基于教学的教授评估。

武汉轻工业学院教师陈新主持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多项科研项目,总经费200万元,拥有三项授权专利。在“三聚氰胺事件”中,开发了三聚氰胺显影剂,并建立了一种简单、快速的检测方法。这一次,他成为首批六名社会服务和晋升教授之一。

湖北省教育厅厅长刘传铁在此前的湖北省高校教师高级职称评聘会上指出,完善教师分类评价体系的目的是“为广大教师建立有特色的职业指导”。(原题:湖北省实施高校教师职称等级评定;教师“教得好”可以被评为教学型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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