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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星导航定位科学技术奖推荐评选工作启动

科普小知识2022-07-09 09: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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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和推荐2016年卫星导航定位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中位数协会2016年第9号

业内所有成员单位、专业委员会及相关单位:

卫星导航定位科学技术奖由中国卫星导航定位协会设立。它是由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管理和指导的一种社会力量奖(注册证号:郭克奖励学会证号:0212)。该奖项是中国卫星导航定位服务行业和技术领域唯一设立的科学技术奖。到目前为止,它已经连续六届被选中。在认定和推广科技成果、激发科技人员技术创新热情、宣传科研生产单位的先进技术和优秀产品等方面发挥了很好的作用。该奖项的成果已得到国家科学技术奖励部门的认可。连续两年向国家推荐国家科学技术奖,并获得2015年“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一项。

为做好2016年卫星导航定位科学技术奖的评选和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议的范围

卫星导航定位科学技术奖授予在中国卫星导航定位服务领域的科学研究、技术创新与发展、科学技术成果推广应用、高新技术产业化、重大项目建设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推荐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领域:卫星导航和定位技术在测绘和地理信息中的应用、定位服务、智能交通、汽车电子、智能手机、电子商务、导航和航空、农业生产、重大工程建设、社会服务和民生等。以及北斗导航卫星系统建设、北斗接收机核心部件制造、导航电子地图和互联网地图制造、连续运行参考系统建设和高精度接收机制造、移动互联网和物联网系统开发、移动终端产品开发、卫星导航运营服务等。

卫星导航定位科学技术奖包括科学技术进步奖、优秀工程奖和产品奖两个子类别。根据以下标准推荐和选择:

卫星导航定位科学技术进步奖主要授予在卫星导航定位服务领域,特别是在科学研究、技术创新与发展、科技管理、标准建设、科学普及、高新技术产业化、传统产业升级改造等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这种类型的推荐项目需要进行评估(验收或审查)。

卫星导航定位优秀工程和产品奖主要授予在吸收国内外先进技术、应用自主知识产权、解决应用热点、难点和关键问题、达到行业乃至国内外先进水平、在推动我国导航定位服务技术应用和产业发展,特别是推动北斗产业化方面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单位或个人。要求此类推荐项目已投入使用(提供申请单位证明)。

所有符合上述条件的项目,如能在2016年5月底前完成,均可推荐。

推荐等级分为4个等级: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

二。推荐的方法和要求

(一)卫星导航定位科学技术奖采取推荐办法。成员单位、专业委员会、系统或行业主管部门、*部门等。有资格推荐,会员单位可以自行推荐。非会员单位必须由具有推荐资格的单位推荐。

(二)推荐单位应填写由卫星导航定位科学技术奖办公室出具的《卫星导航定位科学技术奖推荐书》(以下简称《推荐书》),并提供完整、真实、可靠的附件材料。建议的原件和附件需要一份电子材料和一份纸质材料。填写方法详见“卫星导航定位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填写说明”。

(3)多个单位共同完成的项目,由第一个完成单位填写推荐表。

(四)凡与相关竣工单位、竣工单位等方面存在知识产权争议的,在争议解决前不予推荐。

(五)不得推荐保密物品。

Iii .其他事项

(1)本通知中的“卫星导航定位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和“卫星导航定位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填写说明”可从中国卫星导航定位协会网站“通知公告”的www.glac.org.cn主页下载。

(2)接受本建议的截止日期为2016年5月31日。

(3)电子推荐书发送至协会邮箱:glac@glac.org.cn,书面推荐书根据通信地址发送至协会奖励办公室。

联系人:张莉010-63808415 1368104668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西路28号西裙楼413

中国全球定位系统技术应用协会

2006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