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界的“小岗村”改革:职务科技成果产权“突围”记
新华社成都10月20日电:科技“小岗村”改革:邮政科技成果产权“突破”纪实
新华社记录吴小英
位于成都的西南交通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最近非常繁忙。除了那些寻求科技成果转化的人,源源不断的游客是来自全国各地的“朝圣者”。
西南交通大学作为全国第一所开展邮政科技成果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大学,其科技改革实践被称为“小岗村”,有助于解决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中的所有制问题,将大量“休眠”的科技成果推向市场。
对道路的大胆探索
西南交通大学从2010年开始探索邮政科技成果的所有制改革。
2004年,杨启新教授的团队基于“隧道及地下工程防水材料喷膜”的科研成果,申请了六项发明专利。于是,一些企业想对科研成果进行评估并投资于企业。然而,五年后,服务发明专利权股权激励的审批程序变得复杂而失败。
到2010年,看到专利即将到期,学校决定承担“风险”,将成果的知识产权分割,将原100%专利转让给成都西南交通大学科技园管理有限公司,与教授团队共同拥有。之后,第三方评估价格为500万元,教授团队持有300万元,大学科技园公司持有200万元。该成果已经在公司内研发了三年,并将于2014年上市。
“其核心是解决高校科技成果多、市场转化率低的问题。”谈到改革的初衷,西南交通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副总经理康开宁表示,高校职务科技成果的所有权属于高校。在促进职务科技成果转化中,高校有权利但没有权力,而有权力和能力的发明人无权转化和转让科技成果。
长期以来,科技成果转化一直受到就业问题的困扰。据不完全统计,中国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率约为10%,远低于发达国家40%-60%的水平。记者发现,中国许多学校只为服务期前三年的发明专利支付维护费,而这些成果在到期后往往被忽视。
尽管这种探索是必要的,但也存在政策风险,并在西南交通大学引起争议。经过一年的讨论,学校达成协议,国有资产的最大损失是科研成果的非转化。
“混合改革”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井喷”
2015年,四川作为“全国系统推进综合创新改革试验区”之一,将改革范围扩大到科技成果所有权的核心问题,明确提出支持四川省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混合所有制科技成果试点改革。
在政策的支持下,西南交通大学的科技成果转化进入了高速阶段。2016年颁布的《西南交通大学九条》明确将服务发明的所有权由国家所有改为国家和服务发明人共同所有,并将“事后股权激励”改为“事前产权激励”。高等院校和职务发明人可以同时申请专利,也可以按相同比例分配高等院校持有的职务发明专利。
科技成果转化呈“井喷”趋势。据统计,西南交通大学“九条”实施后,已有205项职务发明按知识产权进行了划分和确认。通过对与工作相关的科技成果混合所有制的评估,已经成立了24家高科技创业公司。以股份形式评估的知识产权总价值超过1.3亿元,推动社会投资接近8亿元。
西南交通大学教授林建辉在股权分置改革后成立了天友路轨道交通科技有限公司。团队和学校共同持有60%的股份,其中团队占多数。林建辉说:“我们的团队有200多名全职人员,其中包括150多名研发人员。80%的员工持有股份,核心成员持有更多股份。”
林建辉团队主要从事高铁运行期间高速旋转部件的主动安全监控,这被视为高铁安全领域的一个难题。正是林建辉的团队克服了这些困难,在中国的“旋转部件早期故障监测和预警系统”中实现了技术突破。
“如果没有职务发明所有权的改革,这是很难实现的。没有任何顾虑,团队可以同心协力向前迈进。”林建辉说。
完善“混合改革”不能停止
今年3月,*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自主权的若干意见》其中,明确指出科技、财政等部门。开展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探索进一步完善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制度。
“从经文中学习”成群结队地出现了。目前,西南交通大学继续沿着“混合改革”的道路前进,提出“天使投资”的概念,帮助科技成果在从实验室走向市场的道路上跨越“死亡之谷”。六个项目获得了“天使投资”。此外,本次修正还在探索“转化者激励”机制,为项目提供合格的“转化者”,并帮助相关公司通过预融资阶段。
到目前为止,四川大学、电子科技大学等45所高校和科研院所已经进行了“职务科技成果混合所有制”改革。
接受采访的一线科技工作者表示,鼓励科技人员获得科技成果称号的试点政策是令人鼓舞的,但不可忽视的是,这与专利法的一些规定相冲突。深化改革还需要加强顶层制度设计的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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