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批教育部部级科技查新工作站开始申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七批教育部部级科技查新工作站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各直属高校:
随着我国科技工作的深入发展,科技成果迅速增加。科技查新已成为开展科研工作的关键环节。为此,自2003年以来,我系已在北京大学等84所高校分六批建立了“教育部部级科技查新工作站”。为了充分发挥科技查新在高校科研工作中的作用,更好地为高校和社会的科研提供优质服务,在充分考虑查新站审批和设立条件的基础上,结合总体布局、区域分布和需求、行业和学科特点,我部决定开展第七批教育部部级科技查新站的认定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凡拟申请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的学校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具有15年以上与查新专业范围相关的国内外文献资源或数据库;
3.有一个国际在线检索系统,并已用于查新;
4.有3名以上(含)获得教育部查新员资格证书并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含)的专职查新员;
5 .有1名以上(含)取得教育部审计员资格证书并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职审计员;
6.有健全的内部规章制度和一定的查新工作经验。
二。申请程序
所有打算申请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的高校应按以下顺序填写一份纸质申请材料和六张u盘:
1.教育部和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申请表(下载自;
2.能够证明在查新申请专业范围内从事查新工作能力的相关附件材料(机构公章页需扫描);
3.将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的电子版查新报告(查新人员签名页和机构公章页扫描)以目录链接的形式复制在u盘上,纸质原件不予附后。
请各申报大学于2014年5月27日前向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成果专利局提交申请材料。
联系人:王超、杨建安联系电话:010-62514651、62514696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35号903室100080
教育部办公厅
201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