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闽波委员: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应立法规范
当我们从今年的*工作报告中看到“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将全面向社会开放”时,全国政协委员、华东理工大学实验室与装备系主任兰敏波感到很放心。今年的NPC和CPPCC,他提出了题为“建立合理的信息平台,促进大型科学仪器的开放和共享”的建议。
兰敏波说,大型仪器设备是国家重要的科技资源,其利用率关系到国家科技创新能力的形成和发展。近年来,随着国家科研经费的快速增长,高校、科研院所等机构的大型仪器建设进入了快速发展时期。大量精密仪器设备的投入为科学研究的快速发展创造了条件。然而,与此不协调的是,大型仪器分布不均,重复购买,难以共享,效率低下。
此前,教育部在财政部的支持下,设立了一个在高校共享设备和优质资源的项目。该项目是高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主要目的是开放和共享大型设备(单价超过80万元)和优质教育资源(国家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资源、图集、标本数字资源等)。)。
但兰敏波发现,虽然各共享平台单位的主管部门对这些平台非常重视,参与单位共享的各种大型仪器也对外开放,但由于管理区块和条件的限制,共享系统相对独立,没有形成信息交流。仍有许多大型仪器设备未能进入开放平台,科研设施和仪器的整体利用率和共享水平仍然非常有限。
同时,在已形成的开放平台中,各系统划分明显,标准不统一,信息填写重复,一些信息平台缺乏先进的信息接口手段,无法与现有的下级平台兼容,甚至采用手工逐项填写的方式收集仪器操作信息,效率低下,信息出错率高。
为此,兰敏波对今后大型科研仪器共享的发展和统一开放的全国共享仪器网络管理平台的建设提出了几点建议:
一是推进大型仪器共享的立法工作,建立适合国家仪器共享的政策法规和制度规范,营造科技公共资源共享的法律环境,形成以共享为核心的制度框架;二是建立统一开放的仪器信息和使用效率信息标准,突破教育、科研和卫生系统的分工,建立统一开放的全国共享仪器网络管理平台,为社会提供便捷的共享仪器信息服务。三是充分整合现有各级仪器开放共享平台。全国网络管理平台应充分利用已建立且运行良好的各级共享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成果,提供有效的向后兼容接口,整合现有开放共享平台中的仪器资源,避免重复建设造成的资源浪费。第四,大型仪器的开放共享将在区域基础上进行,并根据仪器设备所在区域的总体规划形成若干共享“区”。“区”管辖范围内的所有大型仪器资源将整合实现共享。第五,进行充分的调查研究,制定大型仪器的收费标准,建立合理的分摊价格体系,确保大型仪器的维护费用、耗材费用和人员费用的公开。同时,应防止因定价过低而导致国有资产流失。(原名:兰敏波,CPPCC国家委员会委员?大型科学研究仪器应开放并通过立法共享)